2023年7月3日
整理: 大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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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始建于1956年的粮食部南京粮食学校,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粮食院校之一。1981年,南京粮食经济学院在原南京粮食学校的基础上建立。1993年,学校更名为南京经济学院。1999年,南京物资学校并入南京经济学院。2000年,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南京经济学院。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支持学校事业发展。2021年,学校获批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B类建设高校。
南京财经大学现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高水平大学。历经多年改革发展,学校知名度迅速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社会声誉全面提升,各项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显现出发展的强劲势头和改革的崭新气象。
学校拥有仙林、福建路和桥头3个校区,占地面积120.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36万平方米。设有教学机构23个。现有普通本科在校学生16000余人,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与政策”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普通本科专业49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4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00余人。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团队7个,江苏省高校科技优秀创新团队7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含培育点)4个。拥有国家级人才称号者10余人次,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中国环境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近年来,教师入选江苏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双创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270人次,获江苏省特聘教授、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者4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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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动摇,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含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规划教材9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篆刻)1个;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江苏省一流本科课程30门,“十三五”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5个,“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类)6个,“十一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6个,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8个,江苏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12个。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年,学校被评为首批“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2017年,学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学子表现突出,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多次获奖。高水平运动员在世界和全国各级比赛中屡获佳绩。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就业层次和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3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统计学、数学、理论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6个。“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获批现代服务业协同创新中心、现代粮食流通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建成粮食储运国家工程实验室(稻谷平台)1个,电子商务信息处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粮食产后服务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粮食大数据采集与应用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1个,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首批验证单位1个,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1个,全国名特优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1个,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基地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平台)2个;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1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点)5个,江苏现代服务业研究院1个,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厅局共建科研机构8个。学校现代服务业科技园为省级大学科技园,并获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0年,学校作为完成单位之一的“粮食储备‘四合一’新技术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项目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19年,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学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食用菌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成果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十三五”以来,学校教师主持国家级纵向课题340余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18项,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近400项,60余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近年来,学校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量和质量不断攀升。2018年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5项。2019年共获批国家级课题70余项,立项数量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国财经类高校中位列前茅。2020年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5项,课题层次明显提升。
学校主办的《产业经济研究》为全国第一本产业经济领域的专业学术期刊,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2016—2020年最受欢迎期刊、2020年度经济学最受欢迎期刊。《南京财经大学学报》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获评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
学校面向国家、区域及行业发展重大需求,大力培育特色优势研究领域,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十三五”以来,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粮食流通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持续性研究,承担了国家粮食行业发展多项重大研究课题,出版了《中国粮食发展报告》《长三角粮食发展报告》等多部专题研究报告,开发了一批新型、高效、快速的粮食收储运加技术和粮食流通信息化与物联网工程技术,在粮食流通制度、机制创新和企业管理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卓有见地的成果,粮食流通现代化指标与评估体系等多项粮食安全政策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学校获批全国粮食行业(南京)教育培训基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尤其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大现实需求,大力加强现代服务业理论研究、应用研发、成果推广和政策咨询,已累计引进、孵化和培育现代服务企业30多家,承担各类横向课题700余项,撰写了《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等专题研究报告30余部,研究成果被《光明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刊发。近年来,学校数份提案被全国政协立案并交国务院相关部委会商办理,收到国务院相关部委专函答复,多项建议被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明确采纳。数十项报告和建议获省主要领导和南京市主要领导批示,多项成果被省政府办公厅、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政府部门采纳,为国家和地方理论创新和政策制定积极贡献力量。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高校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建立了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梅西学院,是新西兰高校在江苏省设立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举办了工商管理(环境商务)本科教育项目。与纽约州立大学合作创办了全美首家商务孔子学院。承办南非孔子课堂。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建立了中长期项目与短期项目并举、学位项目与非学位项目相结合的学生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与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德国马尔堡大学等建立了合作科研平台。学校会计学专业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首批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粮食流通与安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首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外国留学生教育已具一定规模,涵盖短期游学、语言培训、本科生教育及研究生教育。2020年共有来自15个国家的长短期外国留学生超过500人次在我校就读,其中学历生占比超过42%。学校不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外籍专家聘请力度,每年派遣多批教师分赴海外访学或参加学术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国际化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十四五”期间,南京财经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基本动力,以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为主要路径,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重要使命,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坚强保证,加速实施“财经底色”“粮食特色”“工科亮色”“文体增色”四大特色工程和“创新、特色、人才、开放、民生”五大发展战略,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抢抓机遇、敢为人先”的南财精神,促进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为江苏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京财经大学
数据截止日期: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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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学校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福建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及口语听说能力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zs.nufe.edu.cn 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机会。
具体转专业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 http://jwc.nufe.edu.cn。
此外,我校还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有“2+2”、“3+1”、“3+1+1”、“4+X”、暑期学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本科、硕士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5-0365
监督电话:025-86718706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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