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2015年)
数据中国“百校工程”(2016年)
2025年3月17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江苏理工学院坐落于“中吴要辅、八邑名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是江苏省与常州市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决策咨询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前身是常州职业师范学院,始建于1984年8月,1985年9月招生,1987年12月,更名为常州技术师范学院。1988年9月招收本科生。2001年8月,常州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并入。2002年8月,更名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004年12月,江苏省常州会计学校并入。2011年10月获批国家“硕士特需项目”,2012年9月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2年11月,更名为江苏理工学院。
学校以“厚德、博学、笃行”为校训,秉承“惟实励新、追求卓越”的办学精神,发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恪守“师生为中心、学院办大学”的发展理念,坚持学院有特色、学生有特长、学科有特质、学业有特点、学术有影响,实施开放合作办学和校城融合发展战略,凝心聚力办好更为适合、更加优质、更具特色、更有情怀的大学教育,积极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双师型”卓越职教师资。
学校办学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完善。学校现有各类校舍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3亿元,中外文藏书200多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0多人(含留学生)、硕士研究生1300多人。现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部等20多个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深入实施高水平师资引培行动计划,着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700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近800人、博士学位人员近7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50.2%,“双师型”教师占比55.7%。现有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曾宪梓教师奖7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学校现有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突出贡献专家”“双创人才”“外专百人”“特聘教授”“333工程”“教学名师”“青蓝工程”“优青”等高层次人才200余人次,省优秀教学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15个。获批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指导中心和省制造业人才研究基地。
学校实施学科强基创优工程,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科布局持续优化,学科优势较为鲜明。现有学科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省“十三五”“十四五”重点学科12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和化学等3个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特色,形成了教育学、机械工程等一批引领性学科,打造了职业技术教育、绿色制造与智能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等特色亮点。
学校聚焦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链创新,推进产教融合、职普融通,专业布局更为优化和协调发展。现开设64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含一流、特色专业)10个和省级专业建设项目35个,1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3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江苏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虚拟仿真教研室1个。学校基于汽车服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建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学院、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2个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和智能医疗产业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学院等校级现代产业学院9个。
学校深入实施新时代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分型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自主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24年10月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20多项。现有国家和省级人才培养平台(项目)29个(项),国家一流(精品)课程9门,江苏省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产教融合型课程、规划(重点)教材等省级项目143个(门、部)。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竞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奖励3200多项。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10多万名毕业生,培训了数万名中高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持续提升,连续多年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涌现出全国“最美大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先进典型。
学校深入实施科研创新攀峰行动计划,加强协同创新,科技创新贡献度持续提升。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5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三等奖2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国家级行业科研成果奖160多项;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00多项,横向科研课题2300多项;获授权发明专利1600多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00多篇;现有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示范机构、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园、省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25个,市厅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委领导批示或被省政府采纳,获评江苏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深入实施开放办学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多渠道、多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格局,重点打造以中德合作为主的国际合作办学特色。学校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教育及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现有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3个、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2个,获批省“十四五”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建设项目。先后加入中芬应用技术大学、苏韩高校、苏港澳高校、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等合作联盟,面向“一带一路”沿线40多个国家招收留学生,多次获评“江苏省涉外办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学校坚持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继续教育服务水平,获批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累计承担各类培训项目300多项,培训学员2.9万多人,精准帮扶支持西部职教发展。
学校全面推进校城融合发展,全方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城融合发展“江理工模式”。与常州市共建江苏省唯一的职教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实验区,获批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研究所,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样板高地建设。聚焦常州市主导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建有常州碳纤维复合材料成形与装备研究院、常州智能控制与制造系统研究院、常州新能源之都发展研究院、常州市家庭教育研究院、常州市青少年心理研究与指导中心、常州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等多个科研智库平台。与常州市知名企业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创新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基地”等多个省级教学平台。学校积极实施“校城融合+”,与省内外10多个市(区)建立校地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微校区”建设,共建产学研基地230多个、研究机构40多个。获常州市推进“五大明星城”建设先进集体。
学校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经典卓越的现代化新校区,聚力成为区域一流应用型人才供给的主阵地、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地、科技创新的策源地、融合发展的示范地和文化传承的创新地,以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团结奋斗!
江苏理工学院
2025年2月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江苏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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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相关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463,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
办学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学校简介:江苏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创建于1984年,2012年更名为江苏理工学院。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第四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理工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jsut.edu.cn)查询。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报考我校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五)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
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艺术类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七)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4+0”联合培养项目招收学生录取后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生活,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由相关培养学校按规定收取。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招生及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一)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理工学院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 学校共设立奖助学金项目近20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1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可在《江苏理工学院新生报到须知》《江苏理工学院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第十八条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和体格检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邮政编码:213001
咨询电话:0519-86999551(兼传真)
招生监督邮箱:jwxf@jsu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su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理工学院招生
招生小程序:江苏理工学院招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理工学院
2021年6月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江苏理工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部等21个教学科研单位,开设62个本科专业。
院系 |
专业(方向)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物联网工程、自动化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和教育技术学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材料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金属材料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 |
商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商务英语、德语、日语 |
艺术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数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统计学 |
国际教育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江苏省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江苏省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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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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