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3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一、办学历史
学校历史肇始于1979年创办的南京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经省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增设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与南京广播电视大学继续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一体化管理。2012年,学校增挂国家开放大学南京分部牌子,成为全国39所省级分部之一。2014年,在市政府支持下,学校成立南京开放大学,并同步创设南京老年开放大学,办学功能进一步拓展。2016年7月,学校高质量通过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24年,学校再度承接国家级老年教育平台职能,挂牌成为国家老年大学南京分部。
二、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立足南京、服务社会、育人为本、彰显特色”的办学定位,铸就“修德砺能”的校训、“进取创新”的校风和“敬业厚生”的教风。
在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全日制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一方面,作为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紧密对接南京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同时,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体系优势,深耕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积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生态,全面融入并有力支撑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技并修、知行合一”的时代新人,为区域发展贡献教育力量。目前,高职教育在校生近万人,开放教育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员万余人。
三、人才培养
在专业建设与体系贯通方面,学校紧密对接南京“4266”产业体系和“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建成了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管理高水平专业群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软件开发、产品艺术设计等骨干专业。同时,开设了6个“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合作院校包括金陵科技学院、三江学院、南京传媒学院等),以及6个“3+3”中高职衔接项目,系统构建了“中职—高职—本科”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方面,作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牵头单位之一,学校共参建22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与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与龙头企业共建了南京长安汽车产业学院、华为ICT学院,并与东软集团合作开展省级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此外,学校还获批了工信部信创人才培养基地、南京市网络安全实训基地等10余个省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平台,形成了“政行企校”四位一体、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生态。
在学生全面发展与高质量就业方面,近三年,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A类赛事中累计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45项的优异成绩。在全国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评级中获评B级。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5%以上,超80%留苏就业,其中约70%扎根南京,获评江苏省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与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开展师生互派、学分互认,加入全国电商行指委“一带一路”合作委员会,输出专业标准与课程资源。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群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在金砖国家技能大赛中获国际奖项5项,《数字技术与可持续性发展》课程通过中国—东盟数字教育联盟官方网站、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等权威平台,面向全球进行公益性的展示与推广,国际化办学影响力持续提升。
四、社会服务
学校在持续提升育人质量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将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社会培训作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依托学校挂牌建设的“南京市终身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南京老年开放大学”“南京社区大学”“南京工匠学院”等平台矩阵,学校面向全市11区95个街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年均开设“百万老人学手机”等公益性终身学习项目20余个,培训规模超过每年5万人次。建有“南京学习在线”平台,为全市960万市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有力助推了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与全民技能提升,为南京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成员”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作为国家开放大学体系的重要分支,学校充分发挥学历继续教育功能,开设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16个,持续为南京地区的产业工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提供学历提升通道,全面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五、办学条件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3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101人,博士16人,研究生学历占比达93%,师资队伍中拥有多名省、市教学名师、省技术能手,以及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青蓝工程”等人才项目的优秀教师。此外,学校还柔性引进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负责人、教育部行指委专家等领军人才,并聘请134名行业企业专家担任产业教授,“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60%,形成了能力优秀、梯队完善的师资发展格局。
学校拥有新街口、溧水两大校区,总占地面积515亩,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校园毗邻地铁,交通便利,绿化覆盖率近40%,教学文体与生活服务设施一应俱全,营造了宜学宜居的校园环境。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拥有纸质文献45万余册、电子图书100万种,并接入中国知网、读秀学术等10余个主流数据库,构建了智慧化的学习资源支持体系。
学校教学实训条件优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2.76万元。建有集教学、实训、研发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119间,重点打造了VR思政、新能源汽车、智慧养老等特色实训基地,并与多家行业领军企业共建了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信息化建设方面,已建成基于以太彩光技术的万兆校园核心网络,实现5G融合专网与无线网络全覆盖,校园网主干带宽达万兆,每百名学生配备教学用计算机44台,全面保障信息化教学与管理需求。
六、社会声誉
学校的办学实践与成果获得主流媒体的持续关注。2021年4月、2023年6月,学校多次登上央视《新闻联播》;同年5月,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以“现场工程师”培养为专题对我校进行报道。相关报道集中展示了学校在深化产教融合、优化专业体系、提升实训水平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累计获央视等主流媒体报道200余次。
凭借扎实的办学成效,学校先后荣获“国家数字化资源中心突出贡献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江苏省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师德先进集体”等多项省级、市级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学校将聚焦深化“两教融合、双轮驱动”发展格局,持续推动内涵建设,促进学生更高质量就业。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南京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图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积极贡献教育力量。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数据截至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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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本简章适用于我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院校标识码4132014001,江苏省招生代码1172。学校设有溧水(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新街口(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两个校区。三年制高职学生全部就读于溧水校区。
第四条学校简介: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下设数字文创、数字财商、智能工程、康养工程四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覆盖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新闻传播九个大类。学校对接南京地方经济社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构建“政行企校”四位一体产教融合生态,牵头或参建22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现有2个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十四五”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及3个骨干专业。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对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团队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就业联动,制定学校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合格性要求如下:
专业类别 |
报名要求 |
普通类专业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9合格 |
艺术类(美术)专业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十三条 考生申请
第一轮:2026年3月12日至14日(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二轮:2026年4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14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院校校测
我校提前招生校测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对象为报考我校全体考生(含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内容分为文化基础知识、通识知识、综合案例分析三个模块,考核总分150分。
第一轮校测拟于2026年3月21日—22日期间进行,第二轮校测拟于2026年4月18日—19日期间进行,地点设在我校溧水校区(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计分原则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不可缺考。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合格成绩按20分/门计分,其余七门按10分/门计分(不合格不计分)。
2.报考我校的全体考生须参加校测考核,满分150分。
3.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1.普通类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美术)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2.同分情况
普通类考生总分若相同,按考生校测成绩、校测考核文化基础知识、通识知识、综合案例分析、合格性考试语文、合格性考试数学、合格性考试外语依次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美术)考生总分若相同,按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校测考核文化基础知识、通识知识、综合案例分析、合格性考试语文、合格性考试数学、合格性考试外语依次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和专业计划数调剂情况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待审核通过后,学校方正式录取。
第六章 日程安排
第十八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提前招生工作日程和我校实际情况进行招生日程安排,如有变化,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时间 |
内容 |
2026年3月12日前 |
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2026年3月12—14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提出第一轮报名申请 |
2026年3月21—22日期间 |
考生参加学校第一轮校测,具体安排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
2026年4月7日前 |
学校完成第一轮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
2026年4月13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2026年4月14日 |
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提出第二轮报名申请 |
2026年4月18—19日期间 |
考生参加学校第二轮校测,具体安排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
2026年4月27日前 |
学校完成第二轮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
2026年6月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专业6200元/年、传播与策划专业6800元/年。
学校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核准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为1000元-1200元/学年(4-6人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高校学生宿舍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校测费用每生60元。
学校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6〕319号)办理学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退费问题。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可申请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二年级开始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校内提供助学岗位,还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等其他资助项目。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迎新系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395015。
第二十一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邮政编码:211200
咨询电话:400-994-6199
监督邮箱:jwb@nc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ncc.edu.cn
第二十四条 提前招生录取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6年2月
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拟招生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10 |
6800 |
2 |
产品艺术设计 |
20 |
6800 |
3 |
环境艺术设计 |
30 |
6800 |
4 |
艺术设计 |
20 |
6800 |
5 |
传播与策划 |
80 |
6800 |
6 |
大数据与会计 |
30 |
4700 |
7 |
跨境电子商务 |
40 |
4700 |
8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65 |
4700 |
9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30 |
4700 |
10 |
现代物流管理 |
55 |
4700 |
11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97 |
4700 |
12 |
健康管理 |
70 |
5300 |
13 |
营养配餐 |
40 |
4700 |
14 |
建筑工程技术 |
18 |
5300 |
15 |
旅游管理 |
45 |
4700 |
16 |
康复治疗技术 |
15 |
6200 |
1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5300 |
18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10 |
5300 |
19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5 |
5300 |
2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0 |
5300 |
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省份高考录取线

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专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三年制高职专业设置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康养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民宿管理与运营、营养配餐、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智能工程学院 |
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 |
数字文创学院 |
空中乘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婚庆服务与管理 |
数字财商学院 |
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商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现代物流管理 |
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 |
|
教学点 |
专业名称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六合教学点 |
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高淳教学点 |
数控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表演艺术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栖霞教学点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教学点 |
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浦口教学点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表演艺术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鼓楼教学点 |
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表演艺术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玄武教学点 |
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学年、康复治疗技术专业6200元/学年、传播与策划专业6800元/学年。
学校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核准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为1000元-1200元/学年(4-6人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政策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规定执行。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生。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入学前,确有经济困难,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在校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不高于480元/月/生)。对城镇低保困难家庭子女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学费减半,对孤儿、持残疾证的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学费全免。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行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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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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