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5年)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
省部部共建高校(2016年)
2025年1月23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西湖涌金,清波粼粼,象山叠翠,白鹭点点。
中国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艺术院。1928年,时任大学院长的蔡元培先生择址杭州西子湖畔,创立了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国立艺术院,揭开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篇章。作为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第一所国立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美术学院在九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中,数迁其址,几易其名,从国立艺术院、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浙江美术学院到如今的中国美术学院。这个过程中,始终交叠着两条明晰的学术脉络,一条是以首任校长林风眠为代表的“中西融合”的思想,一条是以潘天寿为代表的“传统出新”的思想,他们以学术为公器,互相砥砺,并行不悖,营造了利于艺术锐意出新、人文健康发展的宽松环境,成为这所学校最为重要的传统和特征。
作为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第一所国立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美术学院始终站在时代艺术的前沿,以饱含振兴民族艺术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秉承“行健、居敬、会通、履远”的校训,围绕“建设以东方学为特征的世界一流美术学学科,创立以艺术创造为内核、社会美育为担当的新人文教育体系”两大核心任务,更新校园,传承理念,拓展学科,重组院系,形成“五学科十+学院”的格局,建立以“劳作上手、读书养心”和“人民之心、美美与共”的实践教学体系,弘扬哲匠精神、构筑大学望境,培养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德艺双馨优秀人才。
中国美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学校和美术学学科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获得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一;艺术学理论获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三;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六。学校28个招生专业中,2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作为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单位,校园占地1230余亩,地跨杭、沪两市,拥有南山、象山、张江、良渚四大校区,2003年建成的南山校区成就了水墨美院的现代演绎,2007年投入使用的象山校区则孕生了艺术家园的望境塑造,2021年良渚校区启用。独具匠心的校园成为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新名片。现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教职工约千人。
中国美术学院作为研究教学型大学,秉承“行健 居敬 会通 履远”的校训,倡导“多元互动 和而不同”的学术思想,营造“品学通 艺理通 古今通 中外通”的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基础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德艺双馨优秀人才,担负起引领中国当代美术发展方向的责任,遵循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勇攀艺术高峰,勇担时代使命。中国美术学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成为体现中国文化艺术研究和教学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嘱托为指引,高扬“中国艺术的先锋之旅,美术教育的核心现场,学院精神的时代宣言”,持续推进世界一流美术学院发展,在世界艺术的大格局中弘扬中国精神,筑就新时代文艺和学术高峰,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奋斗,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美术学院
2022年3月28日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中国美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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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风光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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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中国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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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简介
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均获评A+,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分获A、B+,学科综合水平居全国艺术院校之首。学校招生专业中,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跨媒体艺术、艺术史论、建筑学、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工艺美术、工业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物保护与修复、纤维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2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管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坚守「建设体现中国文化美术研究和教育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四通」人才。学校办学主体位于浙江杭州,现有杭州南山、象山、良渚、湘湖和上海张江五个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研究招生重大事宜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决策。招生委员会由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2026年拟计划招收本科生1750名(含艺术类校考计划1315名;艺术类省统考计划95名;普通类计划335名;文化和旅游部援疆援藏普通类计划5名,相关招生章程另行公布),最终招生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数为准。具体计划为:

第四章 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至艺术类校考(不含书法学)和艺术类统考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考生在填报时须注意是否体检受限;
4.已经完成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5.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省级统考招生专业面向各专业对应科类(本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五章报考要求与流程
凡符合中国美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网上报名与交费」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报考费用交纳成功后,即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报考费用均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名时间:
初试报名:2025年12月28日9:00至2026年1月3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复试报名:另行通知。
【普通类专业,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文旅部共建项目无需校考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请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若上述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
三、报考规则:
初试:考生可在初试报名类别“中国画”“书法学”“美术与设计类”中选择一类报名。其中:“美术与设计类”参加初试,“中国画”和“书法学”专业初试报名后直接进入复试。
复试:“美术与设计类”初试合格考生只可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中选择一个招考专业(类)报名复试,“中国画”和“书法学”专业初试报名考生直接参加专业复试。各招考专业(类)不得兼报。
四、网上交费标准:报名初试的考生按每人次180元标准交纳;初试合格报名复试的考生按每人次180元标准交纳。(“中国画”和“书法学”专业初试报名交费成功后复试不再报名交费)
第六章 考试事项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3日(“美术与设计类”分1月12日上午、下午;1月13日上午、下午四个场次,每场人数不超过8000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于初试报名时选定场次参加。若报名人数超过考场总容量,我校将增设场次以满足考生考试需要。)
考试形式:网络远程考试
初试注意事项:
1.我校于2026年1月5日晚——1月13日开放网络远程考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自行登录网址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打印「中国美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
2.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网络远程考试(初试)。
3.初试成绩只公布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我校2026年艺术类(校考)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底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
4.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和“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网络远程考试的相关公告。
初试考试安排与初试考试科目

二、复试
考试形式:现场考试
考试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中心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考试安排:

特别说明:
中国画基础: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基础和造型能力。中国画创作: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创作和独立思考能力。中国画综合能力: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综合素养,以书法或速写为考查重点。考生报考中国画专业时,以传统笔墨技法或素描速写技法选择其一进行考试。
设计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创意逻辑能力和设计表现能力。
命题创作:根据命题以素描或色彩完成单幅美术创作。
复试注意事项:
1.参加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报名(“中国画”和“书法学”专业的复试报名信息依据初试报名信息自动生成),请考生关注复试报名通知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2.参加艺术类(校考)考生报考专业(类)对应的省级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或达到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否则校考复试成绩无效。
3.参加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复试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校考专业成绩(以下称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按照不超过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确定各专业(类)校考合格生源。考生在取得中国美术学院校考专业合格证后,填报的中国美术学院志愿才有效。
4.校考专业成绩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总分按各专业(类)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位次,全部相同者即为同位次。
5.校考专业成绩及各专业(类)合格分数线将于2026年3月下旬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打印专业合格证。
若考生在初、复试考试中有违纪、舞弊行为,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经学校党委会决议后通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
第七章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类)不编制分省计划,安排在艺术类校考批全国统一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的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教学培养中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校后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对学生的英语能力有较高要求。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类)文理兼招,不提科目要求,各校考专业间招生计划不作调整。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仅承认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注1)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对应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或达到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依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当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考生位次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注2)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注1:学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注2: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按150分折算。
破格录取规则:
破格录取范围仅适用于部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类),含中国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相关艺术类(校考)专业(类)按上述录取规则执行后,若该专业(类)满足条件的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经学校研究后启用破格录取。满足破格条件的考生仍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按校考录取同分规则执行),计划录满即止。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中面向各专业(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破格条件:
1.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前15%(小数向下取整)。各校考专业(类)破格录取资格分数线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考生文化课分数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
3.破格考生的志愿填报、省级统考成绩、思想政治及身体健康等要求与其他考生一致。
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导演、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编制分省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安排在艺术类统考批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章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164623。
第九章 网址及联系电话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200900;0571-87164630;
教务处联系电话:0571-87200023;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571-87200096;
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7165732;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方式:
中国美术学院南特设计联合学院微信公众号:国际教育学院 南特设计联合学院;
南特设计联合学院办公室电话:0571-87164779;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admission.caa.edu.cn,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第十章 其他
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各招考专业大类包含专业见下表:

中国美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美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学校官网后续发布的招生章程。
一、艺术类专业::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办法:“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新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372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72分,理科372分执行。
二、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
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2021年高考普通类投档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据2019年11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中国美术学院设有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上海设计学院、创新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联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开设26个本科专业;此外,该校还设有公共体育部、专业基础教学部、实验教学管理部、附中等教学机构。
拥有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工业设计、工艺美术、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共26个专业。专业设置覆盖了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四个一级学科,另有4个专业隶属工学门类。2014年,书法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与科技、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获批为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绘画、美术学专业为教育部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确定。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10月开始评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10月开始评审,发放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学年奖学金
学生申请学年奖学金要求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无补考记录。其中,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良好或体育课成绩76分以上(含76分)申请特等奖学金者须各科成绩均在90分以上。
分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共计四项。
每年10月开始评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分设六项:
1、思想品德优秀奖:获省级及以上优秀青年、优秀团员、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或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
2、学生工作优秀奖:本学年任校团委委员、各院系(部)团总支(支部)书记、校学生会委员、社团负责人、各院系(部)学生会主席、班长,任满一学期以上;工作积极,成绩显著。
3、学习成绩优秀奖:专业课或公共课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
4、文体活动优秀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比赛得名次者或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获奖者。
5、社会活动优秀奖:遵纪守法并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社会实践表现突出者。
6、创新能力优秀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美展、设计大赛获金、银、铜奖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研讨会上论文获奖者;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其他大赛获奖者。
每年10月开始评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新生奖学金
当年入学注册在校的本科新生。各专业类综合成绩排名前3%,全校新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前五名(可以兼得)
每年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开始评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自强学生奖学金
自强学生奖学金用于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表现突出者。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10月开始评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林风眠奖学金
由广东林风眠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自2010年起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林风眠奖学金”用于激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对艺术事业执着追求、积极投身艺术创作和研究的优秀研究生。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吴冠中奖学金
吴冠中奖学金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出资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的。其设立宗旨是为了弘扬吴冠中先生的高尚情怀和艺术精神,奖励为艺术事业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的优秀青年艺术学子,鼓励他们更好地学习和成长。
面向我院本、专科及附中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夏朋(姚馥)奖学金
为缅怀夏朋(姚馥)烈士的光辉业绩,以烈士的革命精神教育并鼓励当代大学生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表彰和奖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及先进集体,激励他们努力学习,为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由中国美术学院及烈士家属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中国美术学院夏朋(姚馥)奖学金基金会”,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夏朋(姚馥)奖学金。
夏朋(姚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评选10名优秀学生及若干个先进集体。每年3月开始评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王嘉廉毕业作品奖学金
王嘉廉先生是世界著名电子商务软件企业—CA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关心和支持中国美术教育事业,从2001年起,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中国美术学院王嘉廉毕业作品奖学金”。
1、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共设27个获奖名额。凡我院当届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奖。
2、每年6月底评选奖学金获奖作品,获奖者将一次性得到奖金及获奖证书。
3、中国美术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院长许江教授担任。
4、每年7月,在中国美术学院当届毕业生毕业典礼上颁发奖金及证书。9月,汇编、出版《中国美术学院王嘉廉毕业作品奖学金获奖作品集》。
中国美术学院崇丽艺术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崇丽艺术奖学金”是1998年由台湾书法家吴崇祺先生和台湾实业家黄丽卿女士共同捐巨资在我院设立的以奖励优秀、扶助贫困等为宗旨的教育基金。
1、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共设25个获奖名额。凡我院当届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奖。“崇丽艺术奖学金”的优秀毕业论文原则上由美术史论系推荐(当届研究生、本科生各推荐一篇)。
2、每年6月底评选奖学金获奖作品,获奖者将一次性得到奖金及获奖证书。
3、中国美术学院设立崇丽教育基金会,会长由副院长王赞教授担任。
中国美术学院E·LAND奖学金
韩国E·LAND集团2009年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E·LAND奖学金”。用于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自身艺术创作能力,鼓励他们更好地学习和成长,
分设三个类别:E·LAND优秀学生奖学金、E·LAND优秀创作奖学金、E·LAND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面向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书法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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