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2019年)
2026年2月11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温州理工学院(简称温理工,英文简称:WZUT)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兴办的一所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国家级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荣誉。
学校坐落于中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市,法定住所地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占地面积901.8亩,基础建设已投资24.2亿元,校舍面积40.9万平方米。2023年11月7日,学校与乐清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开工奠基,校区总占地578.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计划于2026年6月建成投用。学校下设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体育部等14个教学机构,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的36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9499人。
应用型大学布局持续优化。学校着力做强工科,做精理科,做特文科,以工办文、文为工用,构建电子信息等3个主干学科、电子电气与控制工程等5个后备主干学科、法学等N个支撑学科的“3+5+N”学科专业体系,聚焦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现代服务等领域,建设支撑领引温州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学科群。智能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2个学科获评浙江省“十四五”一流学科(B类)。学校现有包括海外院士、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教学名师、省151人才、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在内的教职工761人,初步建成了一支素质较高、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适合应用型大学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作为理事长单位,联合福建、江西高校发起成立浙南闽北赣东应用型高校联盟,构建跨地域、跨校际合作机制。
人才培养质量大幅跃升。学校大力推进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改革,有效探索本科层次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学校根植区域文化,融汇温州人精神,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特色,形成“三创融合、四轮驱动、五链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以第一完成单位获一等奖2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44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重点建设教材14部、省级新形态教材5部、国一流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76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师分别获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1项、2项、2项,获省教师教学创新赛、青教赛特等奖6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171项。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19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本科毕业生留温率连续四年居温州本科高校第一。
人才培养质量大幅跃升。学校大力推进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改革,有效探索本科层次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学校根植区域文化,融汇温州人精神,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特色,形成“三创融合、四轮驱动、五链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以第一完成单位获一等奖2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44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重点建设教材14部、省级新形态教材5部、国一流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76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师分别获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1项、2项、2项,获省教师教学创新赛、青教赛特等奖6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171项。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19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本科毕业生留温率连续四年居温州本科高校第一。
服务地方能力显著提升。学校在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的贡献度上以“有为”实现“有位”,围绕省、市发展战略,设立温州大都市区发展研究院,与鹿城、瓯海、龙湾、洞头、文成等县市区共建研究中心;与龙头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与中科院光子集成(温州)创新研究院、浙江中德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成立联合创新中心,共建国际一流的人才培养、源头创新的产业孵化基地、双创孵化基地。学校建有产学研基地、研究院、创新联合体40多个,获批博士创新站61个。学校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全国工商联人才中心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绿色建筑现代产业学院、智能电气现代产业学院被列入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
国际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学校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深入推进与国际高校的联系沟通,开展与海外院校“紧密型、实质型”合作。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柬埔寨、土耳其高校共建“丝路学院”,与马来亚大学合作共建国际土木工程高等研究中心,联合土耳其海峡大学、卡迪尔哈斯大学开设光伏工程师订单班,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澜沧江-湄公河沿线国家的教育国际化合作。学校是BGA国际认证会员院校,是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院校”、澜湄国家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国际丝路创业教育联盟温州基地。
温州理工学院秉承“厚德浚智,循理精工”的校训,立足温州、面向全国、接轨国际,切实发挥文化引领、人才支撑、科技支持作用,努力成为温州城市发展的动力源、创新人才的孵化器、高等教育的金名片。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学校锚定建设地方性高水平理工类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提出了应用型大学建设“136”发展战略,力争到2035年全面建成特色鲜明、国内影响力较大、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理工类应用型本科院校。
温州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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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02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温州理工学院
第六条 浙江省代码:0123
第七条 温州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是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国家级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荣誉。学校办学定位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理工类应用型大学,致力于培养有责任担当、能创新创业、善学以致用、具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滨海校区占地面积901.8亩;乐清校区占地面积578.8亩,计划于2026年6月建成投用。学校下设12个教学机构,29个在招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第八条 学校位于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03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04
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60人,分为A组和B组2个专业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其余为D等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05
报名方式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为促进考生理性、有序报考,提升人才选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每位考生可报考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总数不得超过4所(高校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温州理工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入,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并提交相关信息。
06
选拔程序
第十五条 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超过各组招生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通过我校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全部按通过处理。
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各组招生计划数的10倍则全部考生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1.我校的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测试结束后,按各组招生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带入),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信息,最终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官网上予以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日上午9:00—3月13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核与书面评审:2025年3月15日—3月20日;
3.初审查询、缴费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30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4月3日—4月12日;
5.综合测试时间:2025年4月13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6.最终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5年4月18日起。
07
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5年高考,且高考分数在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志愿填报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温州理工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报考组别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与书面评审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二十一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各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
第二十二条 凡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参照《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温州理工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08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通过资格审查及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不得补缴,且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综合测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及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09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考生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若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9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温州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325000
微信公众号:温理工招生办
学校网址:https://www.wzu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u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17个省(市、区)招生总计划数为1761人,浙江省招生计划1284人(含专升本400人),外省市计划477人。
从浙江省的高考招生来看,普通类计划644人,三位一体计划60人,艺术类计划105人,单考单招计划75人。
各省(市、区)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如下表:
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浙江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外省(市、区)招生计划

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浙江省录取情况
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录取
专业最高分599分,其中「不限物理+化学」专业投档分572分,超一段线82分;「限物理+化学」专业投档分546分,超一段线56分。2025年浙江省普通类特控线592分,一段线490分。具体情况如下:
温理工2025年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录取情况
※具体以各地方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浙江省艺术类统考批录取
具体情况如下:
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人,共录取60人!
具体情况如下:

二
“三位一体”录取规则
2025年温州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人,根据考试院提供的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名单186人,学校严格按照《温州理工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七章录取办法中第18-21条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5年高考,且高考分数在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志愿填报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温州理工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报考组别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与书面评审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二十一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各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
我校2025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已于今日圆满完成,75名优秀学子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成功被我校录取,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温理工2025年浙江省单考单招录取情况

本科专业
| 二级学院 | 所属学科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金融科技 | 经济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 广告学 | 文学 | ||
| 法学与思政学院 | 法学 | 法学 | 法学 |
| 社会工作 | 法学 | ||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理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 应用统计学 | 理学 |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学 | ||
| 工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工学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 电子商务 | 工学 | ||
| 教育学 | 教育技术学 | 理学 | |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工学 | 机器人工程 | 工学 |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 | ||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
| 机械工程 | 工学 | ||
| 车辆工程 | 工学 | ||
| 应用化学 | 工学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
| 环境科学 | 工学 | ||
| 通信工程 | 工学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学 |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 工业工程 | 工学 | ||
| 安全工程 | 工学 | ||
| 理学 | 生物科学 | 理学 | |
| 生物技术 | 理学 | ||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工学 | 土木工程 | 工学 |
| 建筑学 | 工学 | ||
|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工学 | |
| 设计艺术学院 | 艺术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
| 产品设计 | 艺术学 | ||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 | ||
| 音乐学 | 艺术学 | ||
| 美术学 | 艺术学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学 | ||
| 工学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工学 | |
| 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 | 文学 | 英语 | 文学 |
| 体育艺术教学部 | 教育学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教育学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现行标准为: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工商管理、创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和应用统计学4800元/生·学年;网络与新媒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金融科技、新能源汽车工程、安全工程、物联网工程和土木工程55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和建筑学6300元/生·学年;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9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1200元/生·学年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五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等),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多渠道助力“阳光学子”,成就学业梦想。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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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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