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
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23年入选)
2026年2月18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十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东湖、衣锦、诸暨3个校区,占地面积3300余亩(其中本部2841.93亩,暨阳542.5亩),校舍建筑面积106.1万平方米(其中本部73.5万平方米,暨阳32.6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超7亿元。学校设有20个学院(部),包括1个独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本部设6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新工科项目2个,国家新农科项目5个,国家新文科项目1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1个,工程教育认证专业2个,国际认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级特色(含新兴特色)专业9个。现有浙江省登峰学科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4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5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7个,重点培育学科3个。拥有林学、林业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9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学术学位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学校共有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9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等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2‰。拥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际茶文化传播基地、国家“111计划”学科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创新平台50个。
本部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288人、研究生6094人、留学生1912人,教职工2606人。拥有国家级人才65人次,省部级人才157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7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5个,其他省级创新团队15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4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3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30门;建有林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五年,学校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6000多项,其中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全国金奖1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全国金奖6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全国特等奖8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全国银奖3项;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总决赛获高教组就业赛道银奖1项。全国首届青年绿色科技创新大赛银奖2项。在全国农林类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从第12名跃升到第6名。涌现出“全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一批优秀学生典型。
学校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0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4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6项。先后与浙江、福建、广东、江西、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等省的50多个县(市、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被评为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获批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干果科技特派员团队被中宣部列为“最美科技人员”。学校连续3次被评为浙江省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获结对帮扶考评优秀单位,香榧团队案例入选第六届全球最佳减贫案例,连续14次被评为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先进派出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乌克兰、波兰、澳大利亚等31个国家(地区)的11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办学、科学研究等活动,与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赫尔辛基大学等世界名校联合培养人才。学校获批多个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年度可选派70余名师生公派留学,前往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等专业领域国际知名科研院所交流访问或攻读学位。学校国际化氛围浓厚,国际影响力逐步提高。
学校重视生态文化建设,全面实施“生态育人 育生态人”工程,“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被国家林草局、科技部评为全国首批林草科普基地,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求真、敬业”的校训,弘扬“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聚焦“双一流”目标,激发创造性张力,努力向着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浙江农林大学
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浙农林大(ZAFU)
【 坚韧不拔 不断超越 】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浙农林大(ZAFU)
【 坚韧不拔 不断超越 】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浙农林大(ZAFU)
【 坚韧不拔 不断超越 】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浙农林大(ZAFU)
【 坚韧不拔 不断超越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5年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及本招生章程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十大学科门类,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面积28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是“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办学地点:东湖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衣锦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三位一体招生代码为0311。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下设考务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咨询工作组、舆情监控工作组、安全与保障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总计划360人,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测试类别(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 |
招生计划 |
学制 |
A类(290) |
农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植物保护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林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生物技术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生态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测绘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应用化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土木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动物科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四年 |
|
工业设计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四年 |
|
应用统计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物联网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30 |
四年 |
|
电子信息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中药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生物制药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四年 |
|
园艺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25 |
四年 |
|
茶学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四年 |
|
园林 |
生物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四年 |
|
金融工程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四年 |
|
B类(70) |
地理信息科学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四年 |
风景园林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四年 |
|
城乡规划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四年 |
|
建筑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五年 |
|
农林经济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四年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四年 |
|
工商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四年 |
|
英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四年 |
|
文化产业管理(茶文化)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四年 |
注:测试类别是学校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其中一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者取其中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成绩。往届生科目不含自选综合模块。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者。
(二)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无要求,但要符合专项条件之一,具体专项条件详见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
第十二条 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具体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名条件,在普通考生、特长生中填写一个身份,在A类、B类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考生只能填写一个身份和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不能兼报;考生若填写两个身份或选择两个类别进行报名,视为报名无效),学校根据考生报名,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日9:00—3月13日17:00。考生通过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根据系统提示的流程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申请。为促进考生理性、有序报考,提升人才选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每位考生可报考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总数不得超过4所(高校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三)特长生证明材料提交
特长生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9:00—3月20日17:00。考生通过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凭身份证号及默认密码登录,默认密码详见密码说明,考生登录后可修改默认密码。考生登录后依次点击“材料填写提交”“专项类别获奖”按钮并按要求填写专项条件情况,再点击“材料提交”按钮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中学公章的复印件,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中学公章的复印件需要拍照或扫描后上传,确保内容完整并清晰。凡是证明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普通考生无需填写专项条件情况,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第六章 书面评审与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材料书面评审,形成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建议名单后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普通考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9倍。特长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倍,特长生通过书面评审人数不占普通考生的名额比例。
第十四条 书面评审办法
学校对考生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在符合相应测试类别报名条件和所含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以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以参照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为辅的原则进行,其优先顺序如下:
1.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
2.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的情况下,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和A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B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4.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考相关科目等第情况,其中A类优先序列如下: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地理、历史、思想政治;B类优先序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
5.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相关科目等第优先序列也相同的情况下,都列入通过书面评审的名单。
第十五条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预计将于3月25日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要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及时、准确办理网上缴费、抽签、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手续。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经报到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学校综合素质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主要考核内容为:(1)专业精神;(2)分析理解能力;(3)沟通表达能力;(4)实践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综合素质测试按测试类别采取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各考场面试专家组,考生按所抽到的面试号入场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为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考生于2025年4月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携身份证、准考证和获奖证书原件(特长生要求)等材料来校报到确认,熟悉考场,了解综合素质测试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取面试专家组成员对其所评分数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终入围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的7倍(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日9:00—3月13日17:00;
(二)特长生证明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3月15日9:00—3月20日17:00;
(三)书面评审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5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3月27日16:00;
(五)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4月3日16:00;
(六)综合素质测试抽签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抽签及自主打印准考证):2025年4月8日—4月12日;
(七)报到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4月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七章 志愿填报与综合成绩合成
第二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高考总分须不低于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0%,可报考我校。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第二十二条 录取批次为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农林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对应入围的测试类别中,并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或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志愿无效。
第八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测试类别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测试类别内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类别内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专业调剂仅在入围测试类别内调剂。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也相同的,参考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也相同的,参考其高考总分位次号。
若学校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小数点舍去)以内。
第二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与应届生均可。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第二十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招收高考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拥有宽松的转专业政策,被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有多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其中被学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动物科学、园艺、茶学等专业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在学校所有免学费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
第三十条 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余种奖助学金。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1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有关精神和规定,录取到学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动物科学、园艺、茶学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施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三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五条 中学应当对盖章认可特长生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浙江)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5年定向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人员招生计划数
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省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省外)(一)
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省外3+3模式)(二)
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省外3+1+2模式)(三)

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分类型分专业录取情况(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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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浙江普通类提前(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生)录取分数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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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本科专业 |
浙江农林大学现代农学院 |
农学★ |
植物保护★ |
|
智慧农业 |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
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林学★ |
生物技术★ |
|
生态学★ |
|
森林保护 |
|
生物科学 |
|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测绘工程☆ |
|
地理信息科学☆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环境科学 |
|
环境工程 |
|
浙江农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
应用化学★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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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园林★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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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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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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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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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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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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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 |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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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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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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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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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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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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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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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
法学☆ |
城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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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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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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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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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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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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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动物科学 |
动物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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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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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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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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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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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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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应用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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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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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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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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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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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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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光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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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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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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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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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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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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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园艺科学学院 |
园艺★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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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
茶学 |
文化产业管理(茶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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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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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2023年各专业参考学费如下:
(一)农学、植物保护、智慧农业、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观赏园艺)、茶学、新农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二)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中药学、生物制药、智能装备与系统、新工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
(三)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学费为10350元/生·学年。
(四)生物技术、生态学、地理信息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工程、法学、英语、城市管理、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茶文化)、新文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5300元/生·学年。
(五)风景园林、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设计专业,学费为6900元/生·学年。园林专业,学费为6325元/生·学年。会计学专业,学费为6095元/生·学年。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按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学生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生/学年。
资助政策
(一)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资助体系。通过经济资助、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等导向政策,让每一位学生资助对象健康成长成才。
(二)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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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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