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2015)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2023年5月12日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招生事务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拥有金华校区(校本部)、杭州萧山校区、杭州西湖校区、兰溪校区等4个校区,24个学院(含独立学院),拥有金华市中医医院等附属医院。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质量、提升特色、提升效益”为主线,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校训精神,弘扬“务实、求实、扎实”育人传统,实施“特色化、国际化、区域化、协同化”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浙江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举措,努力建设特色浙师、和谐浙师、美丽浙师、活力浙师、幸福浙师,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自建校以来向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其中有21万奋战在教育系统,近一半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一级重点中学校长毕业于我校。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稳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近29000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9500余人(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1399人),留学生30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4万余人。
学科门类齐全,有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动植物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课程28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

师资结构合理,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欧洲科学院院士5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青年长江学者2人,海外高层次人才1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6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3人。
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34项、全国教科规划优秀成果奖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3项。拥有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43个,包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哲社培育实验室1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2个、省新型高校智库1个。共建附属学校47所。学校立足浙中,深化与金华战略合作,积极助推改革强省、创新强省、开放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
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推进,学校与5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70余所国(境)外大学开展了100余个校际学生交流学习项目,入选“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和首批省级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在海外建有5所孔子学院、1个独立孔子课堂和1个中文教育中心,获批成立教育部中国南非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国际中文教育实践与研究非洲基地、浙江省孔子学院师资选拔培训中心。是全国唯一6次获评全球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的地方高校。
浙江师范大学
数据截至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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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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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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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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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校 本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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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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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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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浙江师范大学 |
证书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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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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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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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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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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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新生学年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
住宿费 |
1000-16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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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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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一)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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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一)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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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一)转专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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