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高校(2012年)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4年)
2023年5月27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潍坊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寿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院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山东省寿光市。校园占地2400多亩,建筑面积116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多元,馆藏图书160万多册,全日制在校生3.5万余人。教职工近200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受聘为教授、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天来教授等专家学者加盟学校,引进博导张友祥、崔希海、李强、宋彧等教授,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达525人,硕士及以上1345人,双师型教师611人,3人评为山东省首席技师,4人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齐鲁巾帼发明家称号,校级学科带头人17名,61人受聘为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博导硕导。
学校现设农学与环境学部、经济管理学部、机电信息学部、建筑与艺术学部、通识教育学部5个学部,农学与环境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通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护理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开设71个本专科招生专业,其中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8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8门一流课程,培育了园艺技术、海洋化工、机械电子、信息技术等优势学科专业群,形成了工学、农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融合十大学科资源,着力培育设施农业、海洋化工、智能制造三大学科特色。
学校坚持专家治校科学决策,聘请省内外专家成立战略规划、教学工作、学生事务管理、文化建设、预决算管理等五个专委会,作为顶层设计决策咨询机构,全面推进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建立通识学院,推动学部制改革,着力做实学部、做活分院、做优本科,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创新“园校一体”为特色的产教融合、“农圣文化”传承创新为特色的通识教育育人模式,深入推进因材施教、分类施教,加强专业社团建设,建立学分置换制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以赛促学、促练,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获特等奖、一等奖300多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提升战略,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园内建设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寿光市软件园,吸纳师生实习实训、参与项目研发。建有设施蔬菜分子育种、化工资源清洁利用、卤水综合开发利用、软件工程、农业大数据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1个希拉姆院士工作站,建成设施园艺、卤水资源高值化绿色综合利用、农圣文化研究中心等3个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15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80个实验实训室,8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农学思想与《齐民要术》研究会获批国家二级学会并揭牌成立,成为潍坊市唯一一家国家二级学会;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在学院设立当代农史调研基地。选育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鲁硕红”蔷薇,20余种“潍科”系列蔬菜新品种通过鉴定,获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天潍系列”15个蔬菜新品种在农业农村部登记备案;开展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百工程”,校地协同创新育人,科研促教研,成果融入教学,为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注入新活力。
按照“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校企双方合作共赢”发展思路,深层次推进校企合作,组建了山东飞翔软件产业集团;建设了智慧蔬菜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海洋精细化工产业学院,与海尔、歌尔等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依托优势专业创办学科公司20余家,地方税收超过5000万元,环球软件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建筑安装公司成为国家建筑安装施工一级企业,学府蔬菜打响品牌,美高斯麦化妆品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创办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山东省创业创新学院、山东省众创教育研究院、山东半岛机器人研究院,获“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山东省“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大学生社团节“金点子”发明大赛金奖。牵头成立了“山东省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三农服务专业委员会”。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典型经验、应用科研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获山东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推介。
实施服务优化工程,坚持“严管细导、严父慈母”双严管理,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保障体系,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传承创新以农圣文化为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功举办十届中华农圣文化国际研讨会,培育了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和人才成长环境。52集原创动画片《农圣贾思勰》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作品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填补了我国农业题材领域的文艺作品空白,获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入选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易班导师制,深入推进“4030”读书计划和“六个一”活动,学生社团100多个,校园高雅艺术丰富多彩。打造了校园中轴线文化景观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了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排球联赛等重大文体活动,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荷、日、印、韩、英等国高校合作,与德国巴特洪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国外高校合作开设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设计等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与韩国开展博士培养项目,访学研修,讲学授课,为师生搭建了全球视野学术交流平台。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学生100余人。外籍教师7人获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或外国文教专家教学奖。
学校被评为全国共青团“团十八大以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省高校餐饮服务先进单位、示范餐厅、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社会公信度满意单位和山东省安全稳定集体二等功等100多项荣誉称号,得到国家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内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2020年连续四年被大众网评为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列同类院校第一名。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质量著称的应用型特色名校目标定位,秉承“修身、博学、求索、笃行”校训,弘扬“创业敬业,求是求新”学校精神,坚持“以生为本、适合的教育”核心理念,深化产教融合、特色发展,全力推进“三大学科特色”打造、“两大育人模式”创新,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协同创新、校地共生,推动学校职能与地方需求深度融合、院系发展与地方发展互动共荣,全面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坚持目标管理、问题导向,深化分类管理,落实绩效考核,激发工作动力、创新活力,全面推进区域性、国际化、高水平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努力建设师生幸福、家长满意、社会尊重的大学。
潍坊科技学院
(2021年7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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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284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 潍坊科技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0 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 人。招生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化工技术、园艺技术,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网(http://zs.wfust.edu.cn/)查询。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及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单独招生测试时间: 2022年2月27日,文化科目测试:09:00—10:30、素质测试:14:30—15:30。综合评价测试时间: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素质测试:14:30—15:30。
第十五条
一.成绩计算
(一)单独招生
考试内容及成绩构成: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测试。包含文化科目测试和素质测试,均由我校组织笔试,文化科目测试为:语文(分值75分)、数学(分值75分),采用合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分值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包括考生道德品质、团队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对专业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内容及成绩构成: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60%)+素质测试(40%)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均按规定比例折合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成立赋分专家组,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40%)、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占比20%)进行集体评议赋分,上述两项数据以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为准。
2.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占比40%,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包括考生道德品质、团队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对专业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同分处理原则: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所有类别均按照专业技能、语文、数学、素质测试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评价按照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专业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设1个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招生设1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后,于2022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凡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完全部学分,颁发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平均获得比例为20%以上。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wfust.edu.cn/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传真:0536-5196310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6270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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