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6年)
111计划(2020年)
2025年12月9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河南医药大学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河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西医本科院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医学博士罗维灵在古城卫辉开办的西医诊所,医学教育肇始于1922年惠民医院护士学校,招收四年制护理专业学生并由中华护理学会(1923年名为“中华护士会”)颁发文凭。1949年冀鲁豫卫生学校及哈励逊医院迁入卫辉,于1950年成立平原省医科学校。学校经历华北第二医士学校、河南省汲县医士学校、新乡专区医学院等发展阶段,1962年更名为豫北医学专科学校。1982年升格本科,定名新乡医学院;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进入新时代,学校于2016年入选“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2020年获批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022年获批建设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202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并获专家组好评;2025年6月,学校更名为河南医药大学,标志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
学校开办有全日制教育、中外合作教育及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类型,具备研究生、本科生、国际学生等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教职工1.4万余人(含5所临床学院),各类在校生2.7万余人,附属医院13所,创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4种,其中2种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专业优势显著,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校专业门类齐全,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39个,涵盖临床医学门类下开设的7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1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9门,河南省各类精品课程49门,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31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4个、教学团队7个。五年制医学类专业招生人数多年占全省一半以上。儿科学为全国首批恢复儿科专业招生的八所高校之一。智能影像工程专业蝉联2024年、2025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全国第一。
学科建设成果丰硕,科研实力稳步提升。学校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2个,河南省A类特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8个,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16个。学校在2025“软科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中位居第23位。医学技术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临床医学、肿瘤学和药理学与毒理学在U.S. News的2024-2025全球最好学科排行榜分别位列第977、441和481位;基础医学和心理学上榜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进入该学科全国前50%序列。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2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点6个,已培养24届硕士研究生。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精神疾病生物样本库,结核病学2019-2023总科技量值全省第1、全国第4。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校ESI排名在全国医学类高校位居第35名。
教育教学质量卓越,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8项。连续6届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华中赛区一等奖。获评全省高校“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A级。毕业生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硕士实践能力培养成效突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连续多年超全国平均水平。获首批国家级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级卓越医生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首批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师资力量雄厚,高端人才汇聚。学校全职引育的法兰西科学院院士伯纳德•麦利森教授入选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并获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引进双聘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端人才43人;拥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等32人;获批中原领军人才、省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教学名师、优秀专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178人次。
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学校拥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软科学研究基地3个、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1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个,省级校企研发中心(重点)、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省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等其他平台7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院士工作站1个;近5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19项、省部级项目524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52项。校地校企合作成效显著,一大批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与耗材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实现了产业转化,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能力持续提升。
国际化办学特色鲜明,合作交流广泛深入。学校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双向互动,先后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意大利都灵大学、葡萄牙布朗库堡理工学院等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英国卡迪夫大学、匈牙利佩奇大学等开展师生交流项目。同时,邀请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国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交流,选派优秀教师赴外进修、讲学或开展学术研究。学校获批“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荣获“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全省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吸引了来自全球10多个国家的学生前来求学,营造了良好的开放交流氛围。
社会声誉卓著,办学成就斐然。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历代学子秉承“明德博学,至爱致用”的校训,传承弘扬“求是、精进、求新、超越”的新时代新医精神和“团结、奋进、自信、开放”的新时代校风,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相继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河南高等教育综合实力20强高校、省级平安校园、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单位、河南省首批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等荣誉称号,办学成就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千秋大业,实干为基;宏伟蓝图,落实为要。今天的河南医药大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承“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办学宗旨,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入实施“两高四着力”发展战略。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主动对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坚持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医药大学。
河南医药大学
数据截止时间:2025年7月

大学风光 · 河南医药大学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河南医药大学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河南医药大学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河南医药大学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实施“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5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新乡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2),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河南省独立建制的公办西医本科院校。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接受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我校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每年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各1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新乡医学院教务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新乡医学院纪委负责“阳光高考”及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含小数点)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康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2025年体育专业省级统考,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投档,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总成绩×10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1。若投档成绩(含小数点)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等专项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四条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适用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五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0.5%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原则,根据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四章 招生体检标准和限制条件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鉴于医学院校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为利于考生顺利完成学业和未来职业发展,对考生身体状况做如下补充要求。
(一)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所有专业。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医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和体育学类等专业。
(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
(五)考虑到实验、实践教学特殊要求,有身体功能障碍的考生不宜就读专业:医学类专业。
(六)根据目前就业环境,建议身高不足160cm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建议身高不足160cm的女生、身高不足170cm的男生慎报法医学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医学类专业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3个专业学费605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举办的护理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均为18000元/生·年;与葡萄牙布郎库堡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红旗校区住宿费改造第一、二学生公寓600元/生·年;其他公寓六人间 800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唐公山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生·年。
第六章 学生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还设立有校级奖学金,“陈泽民·贾岭达优秀奖学金”。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检,如复检结果不符合录取专业规定,可转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允许就读的专业学习,如所有专业均不允许就读,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新乡医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乡医学院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新乡医学院所有。
联系单位:新乡医学院教务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
电话:0373-3029485
考生申诉电话:0373-3029443。(该电话为考生申诉专用电话,非招生咨询电话。)
网址:http://www.xxmu.edu.cn
河南医药大学(原新乡医学院)2025年省内招生计划表

河南医药大学(原新乡医学院)2025年省外招生计划表

新乡医学院-2024年省内录取分数线情况统计表


新乡医学院-2024年省外录取分数线情况统计表



院部设置 |
||
|---|---|---|
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
新乡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
新乡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
新乡医学院药学院 |
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 |
新乡医学院卫生健康管理学院 |
新乡医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新乡医学院法医学院 |
新乡医学院心理学院 |
新乡医学院医学工程学院 |
新乡医学院外语学院 |
新乡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新乡医学院医学人文学院 |
新乡医学院体育学院 |
新乡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新乡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 |
新乡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 |
新乡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 |
新乡医学院第四临床学院 |
新乡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 |
新乡医学院儿科学院 |
新乡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 |
新乡医学院麻醉学院 |
新乡医学院临床药学学院 |
新乡医学院全科医学学院 |
新乡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
新乡医学院康复学院 |
- |
- |
|
||
专业设置 |
||
|---|---|---|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基础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五 |
医学影像学 |
五 |
|
麻醉学 |
五 |
|
第一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 |
五 |
儿科学 |
五 |
|
麻醉学 |
五 |
|
医学影像学 |
五 |
|
第二临床学院 |
精神医学 |
五 |
第三临床学院 |
康复治疗学(2013年新增专业) |
四 |
口腔医学 |
五 |
|
法医学 |
法医学法 |
五 |
公共卫生学院 |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 |
五 |
预防医学 |
五 |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四 |
|
医学检验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四 |
药学院 |
药学 |
四 |
临床药学 |
五 |
|
心理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四 |
心理学 |
四 |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生物技术 |
四 |
生物工程 |
四 |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四 |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 |
四 |
|
医学影像技术 |
四 |
|
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 |
四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 |
四 |
|
市场营销 |
四 |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 |
|
外语学院 |
英语(医学科技) |
四 |
翻译 |
四 |
|
国际教育学院(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医学影像学 |
五 |
护理学 |
四 |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 |
|
康复治疗学 |
四 |
|
|
||
附属医院
直属附属医院 |
|
|---|---|
名称 |
类别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三级甲等 |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三级甲等 |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三级 |
新乡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
三级甲等 |
新乡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 |
收费标准
医学类专业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3个专业学费605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举办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费均为16000元/生·年。
住宿费暂定改造第一、二学生公寓600元/生·年,六人间 800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生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