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4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信阳师范大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河南省创办的第一所本科高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两所师范大学之一,被著名社会活动家、教育家费孝通先生誉为“教师之摇篮”。
历史沿革 学校创建于1975年,时名开封师范学院(今河南大学)信阳地区分院,1978年升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2020年纳入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2023年6月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8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一般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成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2025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600余人。有24个学院,11大学科门类,80个本科专业,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联合培养博士生。谭山、淮河、信阳理工学院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275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图书馆各类纸质图书303万册,电子图书260万种。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900余人,双聘院士1人、学部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中原百人计划”专家等200余人。“南湖”系列奖励计划人才工程,引领豫南人才高地建设。
教育教学
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1个,省级特色品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3个,省级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有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国家级课程15门,省级一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省级课程182门。有省级优秀教学组织2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2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3个。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7个。获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5项。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次,201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2024年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受到评估专家高度肯定。13个师范类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第二级认证。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牵头成立“豫南教师教育联盟”,构建了高校、地方政府和基础教育协同育人机制。有河南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中心、河南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共同体、河南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基地等省级平台。
毕业生在首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分获青年大赛理科类、文科类一等奖,学生程双泽、李君昌、陈凌勤夺得2014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本科组唯一最高奖“高教社杯”,郑淑化在2025年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获一等奖。
学科科研
学科门类齐全、基础厚实,基本构建起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大别山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学科群”入选省首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拥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8个,ESI前1%学科3个。在全国第四、五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数学2个学科进入榜单。
构建科研平台,努力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增强核心竞争力。与信阳市人民政府共建1个省实验室——大别山实验室,有1个省协同创新中心、5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国际联合实验室、1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等50个省级科研平台,15个省级创新团队。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河海大学共建全国第一家光伏系统真实发电能力国际化测试平台,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共建“大别山种群生态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35项。在全国率先成立炎黄学研究院,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炎黄文献集成与研究”。
合作交流
牵头成立“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校联盟”,提升了学校区域影响力辐射力。拓展国际化办学途径,先后与30多个国家的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美国普利茅斯州立大学、法国阿尔多瓦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摩洛哥穆莱伊斯梅尔大学、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等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与俄罗斯图拉国立师范大学、波兰西维塔斯大学、马来西亚理工大学、日本札幌大学等签订了交换生合作协议;与蒙古国额图根大学合作共建境外合作办学机构“景明国际学院”;与印度尼西亚伽内什师范大学共建巴陵康孔子学院;与美国米勒斯维尔大学、韦伯国际大学,韩国汉阳大学、青云大学,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等校开展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2023年建立信阳市首个高校移民事务服务站。自200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已培养来自美国、俄罗斯、摩洛哥、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越南等国留学生数百名。截至目前,共选派200余人赴国外开展对外汉语教学。
党建思政
坚持党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育人模式改革创新,建有谭山书院、致学书院、崇实书院和明德书院。学校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20年“全国文明校园”花落我校,2025年续写全国文明校园“金名片”。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30余项。3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教师党支部入选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2个学院被评为“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2个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教师党支部入选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1个工作案例作为河南省高校系统唯一案例入选中组部教育部联合主编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案例选编》(高教版),学校被评为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多次在全省校地结对帮扶和定点扶贫工作考核中获得双“好”等次。“讲价值观故事,实现青春梦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成果展演被《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光明日报》等报道,产生了较大社会反响。
桃李芬芳
学风浓郁,人才辈出,校友遍布世界各地。50年来,先后为国家输送各级各类人才30多万人,王立新等400多人成为全国和河南省优秀教师,王金安、刘立志、陈晓嘉等一大批校友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培养出了部级领导、院士、大学校长、企业家、全国优秀教师等各级各类行业精英与业界翘楚。被评为“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最具就业竞争力的河南教育名片”等。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50年来,信阳师大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河南高等教育发展同步同行。进入新时代,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新征途上,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是信阳师大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信阳师范大学
相关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

大学风光 · 信阳师院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信阳师院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信阳师院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信阳师院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信阳师范大学坐落在中国茶都、红色之城信阳,位于贤山北麓、浉水之滨。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两所师范大学之一,是河南省委、省政府支持建设的大别山区域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75年,时名开封师范学院(今河南大学)信阳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8年获批省“十三五”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确立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学校现有谭山、淮河、信阳理工学院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1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11大学科门类,现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二级学科硕士点73个,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25年招生计划总规模以上级部门核定公布为准。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科学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主要用于录取同分考生、顺延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超过计划的进档考生、生源质量调控等。预留计划的使用办法由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我校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浙江、广东、海南、福建、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招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招生条件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外语语种:我校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考生谨慎报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考生。
(一)面向河南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1.美术学、动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
3.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我校音乐学专业在河南省只招收省级统考为音乐教育类考生)
4.舞蹈表演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在河南省只招收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3个舞种方向的考生,不招收其他舞种)
(二)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及排序办法,根据我校招生专业计划数,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及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没有统一规定的投档规则及排序办法,则按如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动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0.5。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0.4。
3.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0.5。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由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所报志愿的综合成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7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3+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5。我校在录取时,遵循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我校体育类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 投档成绩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我校在录取时,遵循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若考生同分排序成绩仍旧相同,按以下规则处理:
1.普通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依次按照专业省级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体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十五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的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如下:
1.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言文学、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
2.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8800元/生/学年)。
4.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
5.护理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6.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7.软件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8.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四人间800—9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六人间600—800元/生/学年。
9.地方公费师范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学金、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资助体系。
1.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学校单项奖学金,每生每项100-2000元。学校“学习进步奖”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分为三档:4400元/生,3700元/生,3000元/生;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400元。
6.特殊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7.学费减免: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8.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9.地方公费师范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10.其他社会性资助。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信阳市人民政府与信阳师范大学在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举办信阳理工学院,信阳师范大学负责招生、学生培养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信阳理工学院学习生活[办学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潢川县)]。
第十九条 普通本科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信阳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有关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体检等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年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谭山校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淮河校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淮河新区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464300
信阳理工学院地址:河南省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潢川县)南昌大街2号
邮政编码:465150
咨询电话:0376-6391212 6390601
学校网址:www.xynu.edu.cn

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河南省普通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

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外省(区、市)录取分数统计
录取分数统计.jpeg)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信阳师范大学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信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法学 |
社会工作 |
|
社会学 |
|
信阳师范大学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 |
|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方向)(师范类) |
|
信阳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统计学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信阳师范大学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师范类)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材料物理 |
|
信阳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师范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应用化学 |
|
材料化学 |
|
信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类) |
日语 |
|
翻译 |
|
信阳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生物技术 |
|
生物制药 |
|
茶学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生物信息学 |
|
信阳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师范类) |
地理信息科学 |
|
测绘工程 |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信阳师范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工程管理 |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
信阳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 |
信阳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
物联网工程(软件类) |
信阳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对口) |
酒店管理(对口) |
|
信阳师范大学商学院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金融工程 |
|
工商管理 |
|
会计学 |
|
信阳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信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师范类) |
心理学(师范类) |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
教育技术学(师范类) |
|
信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师范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信阳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学(声乐)(师范类) |
音乐学(器乐)(师范类) |
|
舞蹈表演 |
|
信阳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师范类) |
信阳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戏剧影视文学 |
|
动画 |
|
信阳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
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 |
|
会计学(中外合作课程) |
|
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小学教育(数学方向)(师范类) |
|
信阳师范大学医学院 |
护理学 |
医学影像技术(2024年新增专业) |
|
信阳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
软件工程(软件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类)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
环境工程 |
|
人工智能 |
|
电子信息工程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的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如下:
1.文史类本科专业(含对口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言文学、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
2.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8800元/生/学年)。
4.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
5.护理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6.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7.软件学院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8.软件学院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9.理工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200元/生/学年。
10.住宿费标准暂定:未改建4人间600元/生/学年,标准4人间750元/生/学年,改建4人间800元/生/学年,新建6人间800元/生/学年、新建4人间9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11.地方公费师范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奖学金、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资助体系。
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学校单项奖学金,每生每项100-2000元。学校“学习进步奖”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4.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4000元/生,3300元/生,2600元/生;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400元。
6.特殊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7.学费减免: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8.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9.地方公费师范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10.其他社会性资助。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