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2015)
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2020)
2025年12月18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博洽通达、弘毅致远”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校风,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名校、制度治校、文化厚校”战略,积极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深化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正在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从中原解放的号角声中走来
学校的办学历史追溯到共和国晨曦微启的1948年。在中原解放的号角声中,诞生了郑州市立初级师范学校和豫西行政干部学校。伴随着共和国的脚步,两校虽几经搬迁,数易校名,但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分别于1983年、1985年发展为河南财经学院和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校于1984年开始本科教育,1993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10年两校合并组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积极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教育强国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赓续奋斗打牢办学基础
经过多年的接续奋斗,学校业已建设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覆盖本(专)科、硕士、博士和全日制教育、继续教育、国际化办学的多学科、多层次、多类型办学体系。现有农林经济管理和法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系统科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省级重点学科9个,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和应用经济学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科(群);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体育、翻译、旅游管理、数字经济、保险、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设计等22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5个本科专业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经济统计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现有农林经济管理和法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系统科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省级重点学科9个,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和应用经济学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科(群);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体育、翻译、旅游管理、数字经济、保险、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设计等22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5个本科专业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经济统计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着力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师生为本,着力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和教师职业发展。
学校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培养业界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有社会责任、有专门知识、有健康身心的创新性应用型高素质复合人才,形成以经管法融通发展为导向、“研究型教学”和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为重点、同批次和同类型内“自由选择专业”“自然转专业”的完全学分制改革为保障的人才培养机制。“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一流本科教育改革”等3项成果获河南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聚焦教师职业发展,实施校本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设立资深教授、特聘教授、博洽杰出学者、博洽优秀学者、通达精英人才、弘毅拔尖人才、致远青年英才等人才岗位,设立“校长教学质量奖”“教学奉献奖”“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等三大奖,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经过长期引育并举,学校形成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拥有孙冶方经济学奖获得者、欧亚科学院院士各1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各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
深化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
为充分发挥学科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学校从2023年起深化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实施学科梯次发展的“攀峰计划”,深化“4+N”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学部制、书院制、完全学分制和大部制改革,深化绩效分配、职称评审、科研奖励等人才评价和科技评价等配套改革。
学校成立经济学部、管理学部、法学部和人文艺术学部等4个实体学部和8个独立建制学院,凸显学科特色和优势,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成立覆盖全体学生的博洽、通达、弘毅、致远、明理、明法、经世、笃行、明德等9个书院,下辖23个学生“一站式社区”,着力构建全新的“大学工+书院”育人模式,有效落实“五育并举”要求,构建通识教育新体系;组建综合校务部、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科研发展部、合作发展部、保障服务部等7个大职能的综合性管理服务部门,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和效率,助力教育教学事业发展。
推进有组织科研和社会服务
学校建有城乡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等省级智库、研究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注重优化配置学术团队、研究平台和科研课题等学科资源,立足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需要以及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积极打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库”和“智囊团”,涌现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前沿性研究成果。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70余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600余项;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进入人文社科领域“百强大学榜”;出版学术著作90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10余项;学校教师担任国家机关法律咨询专家,主持或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等多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
学校主办期刊《经济经纬》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综合评价AMI扩展期刊”“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河南省一级期刊”。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致力于拓展教育对外开放,积极构建全球合作网络。与美国、英国、希腊、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俄罗斯、爱尔兰、塞尔维亚、马来西亚、印度、韩国、泰国等十余个国家的大学及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开展国际课程出国留学项目,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等20多所境外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
积极推动国内交流合作,持续深化校际合作、校地合作、学校与行业合作。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建“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国家级检察智库,与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共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基地,与河南省商务厅共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河南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河南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共建绿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基地,与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共建数据要素创新研究院,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河南豫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形式宽领域深度合作,为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和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贡献财大智慧、财大力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5年5月更新

大学风光 · 河南财大(HUE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河南财大(HUE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河南财大(HUE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河南财大(HUE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普通本科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对招生政策、招生规则、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权,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5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美术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和山西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音乐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为了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关规定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用。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办学,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就读(地点在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学校遵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以高考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为依据,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总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学校将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
学校录取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
2.录取规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遵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录取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数据为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省定分数线。
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仅音乐教育类主项为声乐或钢琴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项(定向)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政策规定。
2.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2026年选报专业限定在2025年预科录取时同批次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
3.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教育厅局、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为8000元/生∙年。其中,有6个普通本科专业按照规定执行上浮后的收费标准:金融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会计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法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财政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税收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年。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升入本科专业后,按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文北校区6人间7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学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具体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奖、助、贷、免、勤、补、减”七位一体资助工作体系,推进学生资助由保障型向发展型延伸,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出现困难,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具体认定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奖学金。在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思想品德、科技创造、竞赛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奖学金。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学费减免及临时性困难补助。烈士子女、孤儿及符合其他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全免或部分减免学费。学生因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因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校给予500~5000元临时性困难补助。
7.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50元。
8.服务基层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
第二十五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除俄语专业外,其余本科专业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http://www.huel.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huel.edu.cn
联系电话:0371-86507767


院系名称 |
专业设置 |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
金融学、投资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科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物业管理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与会展学院 |
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税收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化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
英语、商务英语、俄语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学院 |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法学、刑事侦查技术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法学、知识产权法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大数据学院 |
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信用管理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黄河商学院 |
/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会计、金融学、工商企业管理、国际金融、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 |
法学(就读地点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
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为8000元/生∙年。其中,有6个普通本科专业按照规定执行上浮后的收费标准:金融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会计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法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财政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税收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年。经有关部门批准,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升入本科专业后,按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文北校区6人间7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学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具体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奖、助、贷、免、勤、补、减”七位一体资助工作体系,推进学生资助由保障型向发展型延伸,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出现困难,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具体认定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奖学金。在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1200元;思想品德、科技创造、竞赛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5000元;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助,与企业共同设置社会捐赠奖学金。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学费减免及临时性困难补助。烈士子女、孤儿及符合其他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全免或部分减免学费。学生因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因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校给予500~5000元临时性困难补助。
7.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8.服务基层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欢迎各高校提供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宿舍条件、
录取分数、就业情况等数据,本站免费发布。
上一页 : 商丘师范学院
下一页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