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2年)
2011计划(2013年)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4年)
特色重点学科项目
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2020年)
2025年12月22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筚路蓝缕,栉风沐雨,河南农业大学走过120余年的办学历程,见证了河南近现代高等教育的历史,见证了河南近现代农业教育的历史。学校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1927年与中州大学、河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合并为国立第五中山大学,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重新独立建制更名为河南农学院,1984年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成为农业农村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
学校建有郑州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和许昌校区,占地面积264.83万m²,拥有两地三校区互联、全方位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以及数字化的校园综合应用信息共享平台。学校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学校在校生3827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34人,硕士研究生5782人,本科生31662人。学校在职教职员工2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91人,博士学位165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各级各类人才262人,先后获评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高校、全国就业5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高校、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
学校着力实施“241”学科建设行动,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学科,4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ESI全球前1%学科。学校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8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学校和3个学科在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成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3个学科被列入教育部优先发展学科名单。
学校建设有小麦玉米两熟高效生产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1”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动物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动物免疫学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9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建有神农种业实验室、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2个河南省实验室,105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十四五”以来,主持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9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493项,学校年度科研经费突破4.5亿元,产出世界上首张黑麦基因组高质量精细物理图谱、首款地方鸡基因组液相芯片等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在《NATURE》和《SCIENCE》等顶级国际期刊上连续发表研究成果,产出黄金粮MY73、YD268等一系列重要农作物新品种。
学校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与价值引领,大力弘扬123年风雨历程中铸就的弘农爱国、厚生丰民文化基因,将其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全过程,激发师生的文化自信,推动师生知农爱农、强农兴农,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写在粮食丰产上;引领师生勇担“我和我的农大”时代使命,厚植“一个校、一家人、一条心、一起干、一定赢”的“五个一”家校情怀,将推动学校“实力更有量、品牌更有名、奋斗更有劲、发展更有势、幸福更有感”的“五个更有”卓越追求作为评价标准和发展目标,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全面提升、整体进位,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干事创业氛围。
学校紧密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长期以来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时代,河南农业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牢牢把握“双一流”创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融合发展等历史机遇,锚定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扛稳强农兴农重要使命,着力构建以生命科学为先导、农业科学为核心、人工智能为引擎、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加快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科教融汇综合体,努力建设现代农业领域世界重要教育中心、人才中心、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
河南农业大学
以上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

大学风光 · 河南农大(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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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农业大学。办学地址: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建有郑州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和许昌校区。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源自于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2011计划”建设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2023年,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支持河南农业大学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河南农业大学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若干意见》;获批建设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一体化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决议,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代办。
第四章 与中国农业科学院融合发展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5年学校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度融合,共享资源招收本科生,新设神农创新班,在生物育种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人工智能、生物技术5个专业招生,招生计划300人,培养立志解决现代农业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修满规定学分,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批准的2025年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5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学校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港澳台侨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依据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招生。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和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各省未完成的计划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育种科学(神农创新班)、动物医学(神农创新班)、植物保护(神农创新班)、生物技术(神农创新班)、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动物医学类(包含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动物生产类(包含动物科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中兽医学、饲料工程、生态学、轻工类(烟工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植物生产类(农学类)(包含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植物生产类(园艺类)(包含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林学类(包含林学、经济林)、智慧林业、生物育种科学(植物育种)、生物育种科学(动物育种)、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设计学类(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数字经济、工商管理类(包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管理科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类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除特殊说明之外,所有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填报招生专业组内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调剂专业要求,则调剂到该招生专业组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各省投档的高考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按照各省明确规则执行,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统考子科类按照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其中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舞种为国际标准舞。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分数线。投档规则按照各省明确的投档规则执行。
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0.5+专业成绩×1.25)录取;云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文化总成绩×0.5+专业成绩×1.25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排序规则按照各省明确规则执行。
第十六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控制分数线,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排序规则按照各省明确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其他要求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共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招生。其中环境科学专业、动物科学专业与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 Australia)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专业与加拿大卡普顿大学 (Cape Breton University, Canada)合作办学。修满规定学分,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进入外方大学学习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有关规定者,可获得外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校软件学院为河南省首批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2025年在许昌校区招生。
第二十条 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专业类视作招生专业组内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即可。各招生专业类具体分流专业见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核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普通本科专业为: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部分专业学费在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收取。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官方报考指南。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龙子湖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许昌校区: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第八章 奖励资助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范围及标准包括:
1.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各学院设立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2000元。
2.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6.校内资助: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通讯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371-56990360、56990366、56990368、56990389;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河南农业大学英林讲堂302室;邮编:450046。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所有普通高招录取信息以学校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henau.edu.cn。
第三十条 如学校对院(系)设置进行调整,专业隶属关系有所变化的,则按调整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邮箱:hnndzs@henau.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 |
专业(类) |
河南省录取批次 |
|---|---|---|
农学院 |
植物生产类(农学类)(包含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 |
本科一批 |
智慧农业 |
本科一批 |
|
中药学 |
本科一批 |
|
生物育种科学 |
本科一批 |
|
林学院 |
林学类(包含林学、经济林) |
本科一批 |
生态学 |
本科一批 |
|
旅游管理 |
本科一批 |
|
智慧林业 |
本科一批 |
|
环境工程 |
本科一批 |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园林 |
本科一批 |
建筑类(包含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本科一批 |
|
设计学类(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艺术本科A段 |
|
动物医学院 |
动物医学类(包含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 |
本科一批 |
药物制剂 |
本科一批 |
|
动物药学 |
本科一批 |
|
动植物检疫 |
本科一批 |
|
动物科技学院 |
动物生产类(包含动物科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 |
本科一批 |
饲料工程 |
本科一批 |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一批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本科一批 |
|
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 |
本科一批 |
|
农业工程类(包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
本科一批 |
|
电子信息工程 |
本科一批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本科一批 |
经济与金融 |
本科一批 |
|
数字经济 |
本科一批 |
|
工商管理类(包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
本科一批 |
|
烟草学院 |
轻工类(烟工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
本科一批 |
烟草 |
本科一批 |
|
植物保护学院 |
制药工程 |
本科一批 |
植物保护 |
本科一批 |
|
园艺学院 |
植物生产类(园艺类)(包含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 |
本科一批 |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本科一批 |
管理科学 |
本科一批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一批 |
|
人工智能 |
本科一批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工程 |
本科一批 |
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本科一批 |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 |
本科一批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本科一批 |
土地整治工程 |
本科一批 |
|
环境生态工程 |
本科一批 |
|
土地资源管理 |
本科一批 |
|
文法学院 |
法学 |
本科一批 |
社会工作 |
本科一批 |
|
汉语国际教育 |
本科一批 |
|
行政管理 |
本科一批 |
|
理学院 |
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 |
本科一批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本科一批 |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 |
本科一批 |
日语 |
本科一批 |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提前批体育本科 |
舞蹈表演 |
艺术本科A段 |
|
国际教育学院 |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许昌校区 |
城乡规划(美丽乡村方向) |
本科二批 |
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决策) |
本科二批 |
|
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经济) |
本科二批 |
|
社会工作(城乡社区工作) |
本科二批 |
|
软件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本科一批 |
软件工程 |
本科一批 |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普通本科专业为: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部分专业学费在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收取。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官方报考指南。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龙子湖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许昌校区: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奖励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范围及标准包括:
1.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各学院设立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2000元。
2.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6.校内资助: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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