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高校(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
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2024年12月6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全国前十)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29年,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制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
办学积淀深厚,广受社会赞誉。学校历经90余年的办学与发展,形成了“技术人才摇篮、创新服务基地”的办学理念、“以工为主、以水为特,一体两翼、特色发展”的专业定位和“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人才定位,所培养的近20万名毕业生始终活跃在祖国的大河上下、大江南北,被誉为黄河流域的“黄埔军校”。原水利部部长杨振怀赞誉学校为“黄河技干摇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到我校视察时,对我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给予高度评价。原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到校调研职业教育时说,“希望你们继续当好标兵,创出经验,带动全省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在视察学校时说:“没有黄河水院,就没有黄河50多年的岁岁安澜”。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优良、技术服务能力较强、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不断开拓创新的全国先进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占地面积1780余亩,建筑面积5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亿余元,固定资产总值20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37万余册,电子图书90万余册,建设理实一体校内实训场所184个、校外实习基地216个。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8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7.98%,博士、硕士占87.69%,“双师型”教师占64.94%。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中原英才计划”领军人才、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全国水利职教名师等6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坚持“立足社会需求,面向未来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努力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学校设有水利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语教学部)、电气工程学院、金融与会计学院、商务与管理学院、环境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测量、机器人、大数据、跨境电商等65个专业(方向)。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双高计划”国家重点专业群建设专业10个,“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专业5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骨干专业7个。拥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各类国家级课程合计27门,居全国高职院校首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首批国家教材建设奖一、二等奖各1项。近三年,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055项。其中,获得世界级奖项4项、国家级奖项394项、省部级奖项657项。学校曾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工程测量”赛项中连续7次获得一等奖,在“高教杯”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14次斩获水利类赛项团体一等奖。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位居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一名。
产教深化融合,科技服务成果丰硕。学校以应用研究和技术服务为重点,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开展了一系列科研与技术服务工作。先后与国家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开封市人民政府、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国水电第十一工程局,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等校、政、行、企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牵头成立黄河流域职业教育联盟、中国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共建黄河明珠产业学院、鲲鹏产业学院等13个产业学院,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7个,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拥有市级创业孵化器1个,技术转移示范基地1个,重点实验室6个,市厅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个,是河南省政府立项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数量最多的高职院校。
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国际化办学水平逐步提升。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依托所建设的4所海外“大禹学院”,构建了“一体、多点、四融合”国际化水利人才培养模式,开发了12项获赞比亚、南非官方认可的国际化教学标准,输出了中国水利职教品牌。学校与28个国家和地区的58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拥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项目7个,累计培养了来自45个国家的800余名来华留学生,完成了赤道几内亚、孟加拉国等7个国家的技术服务项目40余项,推行“工程项目为培训地、水利大坝为教学场”海外版现代学徒制,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了大批本土技术技能人才,开创了全国水利高职院校和河南省高职院校境外办学的先河,打造了河南职教国际品牌。学校入选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连续两年荣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
扎实推进双创教育 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学校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提升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形成了“价值引领、专创融合、实践育人”的双创育人理念。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100强等荣誉。创新创业学院直属党支部入选“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双创成果丰硕,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河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共获得国赛1金、4 银、11 铜,省赛55金、71银、78铜的佳绩。学校将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为总体目标,统筹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优化“双平台、三生态”为核心的人才协同培养体系,构建区域性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办学成效显著,社会认可度高。学校依托水利、服务河南,根植中原、走向世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走职业教育发展之路,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各项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学校荣膺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管理50强,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特色试验基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单位等称号。
击鼓催征再出发,奋楫扬帆启新程。黄河水院人秉承“守诚、求新、创业、修能”的校训,围绕创建“特色鲜明、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正满怀信心、意气风发迈向新的未来!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数据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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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058,在豫招生代码:625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近年来,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实现了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780余亩,建筑面积52.5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7亿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总值19.94亿元,馆藏图书137.6万册,电子图书90余万册,建设理实一体校内实训场所184个、校外实习基地216个。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82人,专职教师80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6.15%,博士、硕士占86.21%,“双师型”教师占83.78%。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中原英才计划”领军人才、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全国水利职教名师等60余人。学校设有17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测量、机器人、大数据、跨境电商等65个专业(方向)。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双高计划”国家重点专业群建设专业10个,“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专业5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骨干专业7个。拥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各类国家级课程合计27门。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学校多次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特色实验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高职院校双创示范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第三章 组织领导与监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六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反映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71-23658068。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学校按照《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黄院﹝2019﹞103号)精神,结合各省(市、自治区)高招政策、高考报名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1.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4.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韩语,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总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若上级部门对录取办法无具体要求,则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条 对考生的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8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5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33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劲崧奖学金5000元/人(团队);黄河奖学金3000元/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分别为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
7.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8.其他资助: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过冬棉衣棉被等临时资助项目。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225678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
学校网址:http://www.yrcti.edu.cn
学校E-mail:hhsyzhaosheng@163.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0日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6月1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序号 |
省份 |
科类 |
计划 |
最高分 |
最低分 |
1 |
浙江 |
综合改革 |
10 |
525 |
499 |
2 |
山东 |
综合改革 |
60 |
478 |
443 |
3 |
海南 |
综合改革 |
5 |
538 |
525 |
4 |
天津 |
综合改革 |
5 |
291 |
265 |
5 |
广东 |
历史类 |
5 |
485 |
427 |
6 |
辽宁 |
物理类 |
5 |
433 |
415 |
7 |
河北 |
历史类 |
5 |
464 |
437 |
物理类 |
5 |
487 |
440 |
||
8 |
湖南 |
物理类 |
5 |
446 |
435 |
9 |
重庆 |
物理类 |
5 |
446 |
435 |
10 |
湖北 |
物理类 |
5 |
459 |
412 |
11 |
内蒙古 |
文史 |
10 |
368 |
356 |
理工 |
10 |
356 |
312 |
||
12 |
江西 |
理工 |
5 |
435 |
424 |
13 |
安徽 |
理工 |
10 |
435 |
424 |
14 |
陕西 |
理工 |
5 |
401 |
375 |
15 |
黑龙江 |
理工 |
5 |
322 |
293 |
16 |
宁夏 |
理工 |
10 |
352 |
348 |
17 |
贵州 |
理工 |
10 |
401 |
386 |
18 |
甘肃 |
文史 |
5 |
445 |
418 |
理工 |
25 |
371 |
348 |
||
19 |
四川 |
理工 |
5 |
471 |
449 |
20 |
云南 |
理工 |
10 |
428 |
411 |
21 |
青海 |
理工 |
10 |
327 |
307 |
22 |
吉林 |
理工 |
5 |
330 |
295 |
23 |
新疆 |
文史 |
5 |
509 |
348 |
理工 |
5 |
305 |
295 |
||
新疆 |
理工 |
10 |
266 |
249 |
|
24 |
山西 |
文史 |
5 |
375 |
364 |
理工 |
35 |
380 |
345 |
||
25 |
*河南艺术 |
文史 |
85 |
66.737 |
61.156 |
理工 |
5 |
63.564 |
61.953 |
||
*河南艺术 |
文史 |
30 |
66.939 |
62.785 |
|
河南高职高专批 |
文史 |
470 |
524 |
464 |
|
理工 |
855 |
483 |
423 |
||
河南高职高专批 |
文史 |
30 |
459 |
400 |
|
理工 |
25 |
417 |
385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院系 |
招生专业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施工技术方向)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
水文与水资源技术 |
|
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 |
|
水生态修复技术 |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国家级重点专业) |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检测技术方向) |
|
智慧水利技术 |
|
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 |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现代学徒制试点) |
|
水土保持技术 |
|
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方向) |
|
水利工程(城水水利工程方向) |
|
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方向) |
|
水利水电工程(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办本科) |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
建筑工程技术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
工程造价 |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向)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
测绘工程学院 |
工程测量技术(含现代学徒制方向) |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
|
测绘工程技术 |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
模具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
|
技术数控技术(智能方向)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国际教育学院(外语教学部) |
软件技术(中韩合作办学) |
电子商务(中韩合作办学) |
|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中美合作办学) |
|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中美合作办学) |
|
工程测量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
环境工程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
|
环境监测技术 |
|
环境工程技术 |
|
金融与会计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 |
|
会计信息管理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
财富管理 |
|
金融科技应用 |
|
商务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跨境电子商务 |
|
电子商务 |
|
农村电子商务 |
|
现代物流管理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大数据技术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能物联网)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VR制作与室内设计) |
|
软件技术 |
|
电气工程学院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现代学徒制) |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现代学徒制)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民宿管理与运营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
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
视觉传达设计 |
歌舞表演 |
|
环境艺术设计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继续教育学院 |
/ |
基础部 |
/ |
体育部 |
/ |
创新创业学院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收费标准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8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5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33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劲崧奖学金5000元/人(团队);黄河奖学金3000元/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分别为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
7.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8.其他资助: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过冬棉衣棉被等临时资助项目。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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