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根据国家建设布局,于1953年组建于湖北武汉的专门美术院校,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等院校相关系科和人员合并而成。首任校长为参加过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著名革命美术家胡一川,首任副校长为著名油画家杨秋人、著名国画家关山月和阳太阳。
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调整与增设6个学位授权点;2024年获批2个学位授权点。目前学校共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艺术学、设计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美术与书法);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博物馆、风景园林、教育)。学校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关注现实、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经过70余年的发展,形成了把握时代脉搏,关注社会需求,以美术与设计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艺术学理论与人文教育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联动,主动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特色,凝练了“先学做人,再事丹青”的校训和《我们要做时代的先锋》的校歌。
步入新时代,广州美术学院依托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和实验区的优势,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凭借历史、区位、经济发展、文化资源以及人才汇聚的多方面优势,在粤港澳大湾区美术和设计教育领域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以高起点、新作为推进人才培养、科研创作,以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新时代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办学规模 现有昌岗校区、大学城校区和佛山校区(建设中)。学校现有13个学院和1所附属中等美术学校。目前,在校本科生7338人,研究生155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9人,硕士研究生1453人),留学生14人。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6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其中包括攀峰重点学科3个,分别为美术学、设计学2个攀峰重点一级学科和工艺美术1个攀峰重点二级学科;特色重点学科3个,分别为艺术学理论1个特色重点一级学科和美术理论与批评、影视与数字媒体2个特色重点二级学科)。学校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连续两轮获批广东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在“冲补强”2018-2020年建设期满考核评价中,学校“美术学”“设计学”获评A等级,“艺术学理论”获评B等级。
近年来,学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不断优化专业建设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现有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智能交互设计、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管理33个专业25个专业方向。其中,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建设点18个(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动画、工业设计、建筑学),省级建设点6个(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教育、风景园林、艺术管理);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2个,在专业建设上正逐步形成关注社会需求,一流专业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动态调整的专业发展格局。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在建校72年的历程中,涌现了诸如胡一川、杨秋人、阳太阳、关山月、黎雄才、王肇民、高永坚、迟轲、陈少丰、杨之光、潘鹤、郑餐霞、刘其敏、陈晓南、陈铁耕、张信让、张治安等著名的艺术大家。在当下,郭绍纲、陈金章、梁世雄、尹国良、郑爽、梁明诚、尹定邦、潘行健、王受之、杨尧、黎明、赵健、全森、吴卫光、方楚雄、郭润文、童慧明、李劲堃、黄启明、林蓝、范勃、宋光智、蔡拥华、李勇、沈康等一批名师长期在我校执教。学校现有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55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20人。现有教授104人,副教授195人。教师队伍中,聚集了一批优秀教师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包括:全国首批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国家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团队等;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文化英才工程入选者、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教育教学一等奖获得者、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等一批国家级、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教师中还有一批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及各艺术委员会、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各美术与设计专业学会等担任重要社会(学术)职务的优秀艺术人才。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三届广东省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近年来,学校学生在各类重要赛事与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如第十二届全国美展铜奖、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优秀奖、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金奖、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金奖、中国首届插图艺术展最佳作品奖、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亚洲设计学年奖、CIDA中国室内设计大奖(学院奖)、国际知名的德国红点奖、iF设计奖、博朗设计奖、美国IDEA奖、SPAPK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等,获各类重量级美术与设计大奖100多项。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东省分赛、全国艺术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金奖、银奖多项。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满意度达100%,本科毕业生薪酬连续五年位列中国高校排行榜前100强,美术类高校前3强。
科研创作 学校教师获得包括中国美术奖·终身成就奖、创作奖、理论评论奖,全国美展金、银、铜奖,中国设计贡献功勋人物金质奖,中国书法兰亭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艺术类)等在内的数百项省级以上科研创作奖;多件作品入选中宣部、文旅部等政府委托的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美术创作工程、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多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等各级别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平台建设 学校聚焦学科前沿、汇聚优势资源、聚集高层次人才,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大力推进平台建设,目前已获批“设计技能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州美术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和“广东现代广告创意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广东省产业研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艺术与科技技术支撑平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广东省协同创新平台、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广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岭南文化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平台22个,并与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共建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研究中心。为我校发挥政产学研协同合力、拓展艺科融合创新发展路径、培养复合高端艺术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社会服务 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艺科融合、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为主线,深度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先后承担来自政府、企事业单位的600余项委托创作设计项目,推出了包括深圳城雕《开荒牛》、珠海城雕《珠海渔女》、长沙橘子洲《毛泽东青年艺术雕塑》、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第十五届全运会吉祥物“喜洋洋”“乐融融”等具有高度社会影响力的公共艺术作品;先后承担香港、澳门两地回归祖国的广东省政府礼品设计,人民大会堂广东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博物馆、日本世博会中国馆、上海世博会主题馆及山西馆、海上丝路博物馆、中国陶瓷琉璃馆、长江文明馆、国家版本馆广州分馆等设计工程;设计广州城市LOGO、金熊猫奖标识等。为展示国家形象、助力湾区文化建设、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外交流 学校已与英国、法国、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格拉斯哥美术学院、伯明翰城市大学、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日本千叶大学、东京艺术大学,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苏里科夫美术学院,圣彼得堡国立工业技术与设计大学等50余所艺术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境)外开展访学进修、交流和学术研究,与国(境)外合作院校互派学生进行交换学习、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习机会,举办各种类型的国际工作坊和讲学活动,帮助学生开阔视野,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创作能力。引进高水平美术设计展览,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研讨会,聘请境外知名专家学者举行讲座和学术报告会,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校大力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实现综合美术和设计创新等专业和方向全覆盖招生。有序推进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办学,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提高办学国际化程度。依托学校学科优势,我校积极配合国家开展中外人文交流,在国际舞台展示我校学术研究成果和师生优秀创作,双语报道我校最新动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学校利用自身地缘优势,以创新为驱动,以美为媒,通过对外交流,提升学院的国际影响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艺术专业人才,充分发掘当代艺术设计超国界的连接方式,推动中外艺术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形成文化整体观照的方法与特色,在宏观视野下系统呈现更多样化的艺术实践样貌,向世界展示中国艺术的叙述方式和魅力,推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之维,以文化共同体的构建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广州美术学院
2025年10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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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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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英文名称: Guangzhou Academy of Fine Art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为华南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在内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学府。
广州美术学院的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于1953年根据国家建设布局组建于湖北武汉,1958年南迁广州并更名。办学70余年,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关注现实、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建立了完善的高等美术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合理拟定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下达为准。
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即按全国计划招生。
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类别 |
计划类型 |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培养单位 |
办学地点 |
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
校考要求 |
艺术类(校考) |
全国计划 |
中国画 |
4 |
71 |
中国画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美术与设计类”校考 |
绘画 |
4 |
195 |
绘画艺术学院 |
|||||
雕塑 |
5 |
75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
环境设计 |
4 |
72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工艺美术 |
4 |
82 |
工艺美术学院 |
|||||
陶瓷艺术设计 |
4 |
4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60 |
工业设计学院 |
|||||
产品设计 |
4 |
175 |
||||||
动画 |
4 |
70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110 |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艺术与科技 |
4 |
75 |
||||||
书法学 |
4 |
40 |
中国画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书法类”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书法类”校考 |
||
艺术类(省统考) |
分省计划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 |
30 |
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 |
无 |
纤维艺术 |
4 |
24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公共艺术 |
4 |
35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
美术学(美术史) |
4 |
40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
美术学(师范) |
4 |
60 |
美术教育学院 |
|||||
美术教育 |
4 |
30 |
||||||
实验艺术 |
4 |
20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
摄影 |
4 |
20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 |
2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20 |
||||||
科技艺术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普通类 |
分省计划 |
艺术教育(师范) |
4 |
50 |
美术教育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建筑学 |
5 |
56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风景园林 |
4 |
28 |
||||||
艺术管理 |
4 |
40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
工业设计 |
4 |
55 |
工业设计学院 |
|||||
艺术设计学 |
4 |
45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智能交互设计 |
4 |
60 |
||||||
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
4 |
60 |
备注:
(1)面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①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省统考)、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艺术教育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②工业设计、智能交互设计、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专业: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化学2门科目方可报考;
(2)考生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gzarts.edu.cn或官微GAFA_ZS查阅各招生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等信息。
(3)大学城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168 号;
湾区创新学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西路西北侧、紫洞西一路南侧。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
4.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办法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按“网络初试+现场复试”模式组织校考,校考类别分“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最终按“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发放校考合格证。考生初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复试。请考生认真理解报考方式及专业录取原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报。
1.初试
(1)考生选择“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其一进行报考,不能兼报;
(2)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校考类别,报名确认成功后,校考类别不能修改。因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导致校考类别选择错误,或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校根据各校考类别的报名总人数,分场次组织网络远程考试。
(4)初试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也不作为专业录取因素。
(5)学校根据初试成绩,分别按不超过“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招生计划数的8倍划定“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复试资格线,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保留根据复试名额缺额情况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复试资格考生的权利。
2.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按对应的校考类别重新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现场复试。
(2)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两个校考类别分别发放校考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不超过“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对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
(3)若考生报考的校考类别所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成绩不合格,则校考专业成绩无效。
四、校考组织
1.考试纪律
(1)考生在参加校考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
(2)考生必须诚信考试,不得出现请人替考、互换答卷等违规违法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条例处理。
2.初试、复试考试安排
类别 |
阶段 |
科目 |
范围 |
时长 |
考试时间 |
考点 |
美术与设计类 |
网络初试 |
速写(综合能力) |
提供文字、静物或人物图片等资料 |
2小时 |
1月14、15日 |
线上 |
现场复试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3小时 |
3月7日 |
广州、佛山、深圳(具体安排待复试正式报名时公布) |
|
色彩 |
静物写生、默写或提供图片资料 |
3小时 |
||||
速写 |
人物写生 |
40分钟 |
||||
书法类 |
网络初试 |
书法创作 |
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一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一张创作作品 |
1小时 |
1月12日 |
线上 |
现场复试 |
临摹 |
按提供的两件摹本,完成两张临摹作品 |
2小时 |
3月8日 |
广州 |
|
创作 |
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两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两张创作作品 |
2小时 |
(1)各考试科目要求详见我校已公布的《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大纲》,其中:考生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网络初试《速写(综合能力)》须自备8开素描纸;参加“书法类”网络初试《书法创作》须自备四尺四(69cm x 34cm)开宣纸;
(2)现场复试科目由学校提供画纸;有关现场复试报名及组考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3.网络初试组考办法:
(1)时间安排:
类别 |
报名时间 |
确认考试场次时间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模拟考试时间 |
正式考试场次及时间 |
美术与设计类 |
1月1日14:00 |
1月8日10:00 |
1月8日 |
1月13日 |
1月14、15日 |
书法类 |
- - - |
1月8日 |
1月11日 |
1月12日 |
“美术与设计类”网络初试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报名总数及学校组考实际情况划定每场考试容量,考生须在“确认考试场次”阶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场次,每场次额满为止,考生只能选择其他有剩余考位的场次;如报名总数超过学校原两天组考最大容量,我校拟于1月16日加开考试场次,具体以后续正式公告为准;未在“确认考试场次”阶段选择场次的考生,我校将随机为其安排考试场次。
“书法类”网络初试仅安排1月12日一场考试,考生无需选择考试场次。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报名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名或报名手续不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系统:
使用电脑网页浏览器打开网页版报名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进入报名程序;或手机上安装使用“艺术升”APP进行报名。(注:如果忘记密码,可以通过【忘记密码】中的【短信验证】或【客服申诉】找回密码。)
(4)网络初试报考流程、模拟考试及正式考试场次安排等,详见我校发布的《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普通本科校考专业网络初试公告》,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4.报考费:
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标准执行,普通高考术科考试每人每科类245元,具体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245元;
书法类:245元。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各校考专业,须参加对应科类的省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对应的校考类型专业成绩合格(即取得校考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要求,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认定未达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录取批次:
(1)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具体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录取原则:
(1)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美术与设计类”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艺术类(校考)“书法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书法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书法类”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阶段,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计算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时,此类省份统一使用标准分计算。若有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高考文化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省(区、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我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4)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中,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同一校考类别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将按要求执行。
(6)普通类专业: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3.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破格条件:
按照上述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后,在“美术与设计类”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合格考生总数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13]34号、粤价[2007]186号文件执行。
学费: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其它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均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1500元/生•学年,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1200元/生•学年。
若有变动,按发改委最新标准执行。
七、奖、助学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可在学校官方网站查阅。
八、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招考办法
华侨和港澳台详细招考办法及考试大纲以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招生章程为准。
九、其他
1.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请仔细确认并保存,如信息填写有误,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凡参与我校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视为已详细阅读《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所述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3.我校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防止上当受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关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官微(GAFA_ZS)或登录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zs.gzarts.edu.cn/),咨询电话:020-39362077,邮箱:zsb@gzarts.edu.cn。
4.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调整,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调整相关招考方案。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和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邮编510006
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20-39362077
邮箱:zsb@gzarts.edu.cn
官网:http://zs.gzarts.edu.cn
微信公众号:GAFA_ZS
2026年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类别 |
计划类型 |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培养单位 |
办学地点 |
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
校考要求 |
艺术类(校考) |
全国计划 |
中国画 |
4 |
71 |
中国画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美术与设计类”校考 |
绘画 |
4 |
195 |
绘画艺术学院 |
|||||
雕塑 |
5 |
75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
环境设计 |
4 |
72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工艺美术 |
4 |
82 |
工艺美术学院 |
|||||
陶瓷艺术设计 |
4 |
4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60 |
工业设计学院 |
|||||
产品设计 |
4 |
175 |
||||||
动画 |
4 |
70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110 |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艺术与科技 |
4 |
75 |
||||||
书法学 |
4 |
40 |
中国画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书法类”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书法类”校考 |
||
艺术类(省统考) |
分省计划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 |
30 |
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 |
无 |
纤维艺术 |
4 |
24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公共艺术 |
4 |
35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
美术学(美术史) |
4 |
40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
美术学(师范) |
4 |
60 |
美术教育学院 |
|||||
美术教育 |
4 |
30 |
||||||
实验艺术 |
4 |
20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
摄影 |
4 |
20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 |
2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20 |
||||||
科技艺术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普通类 |
分省计划 |
艺术教育(师范) |
4 |
50 |
美术教育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建筑学 |
5 |
56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风景园林 |
4 |
28 |
||||||
艺术管理 |
4 |
40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
工业设计 |
4 |
55 |
工业设计学院 |
|||||
艺术设计学 |
4 |
45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智能交互设计 |
4 |
60 |
||||||
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
4 |
60 |
备注:
(1)面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①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省统考)、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艺术教育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②工业设计、智能交互设计、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专业: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化学2门科目方可报考;
(2)考生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gzarts.edu.cn或官微GAFA_ZS查阅各招生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等信息。
(3)大学城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168 号;
湾区创新学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西路西北侧、紫洞西一路南侧。
1、艺术类提前批“统考+校考”专业
专业 |
录取最低校考成绩 |
破格录取最低校考成绩 |
中国画 |
342 |
378 |
绘画 |
340.5 |
378 |
雕塑 |
340.5 |
378 |
环境设计 |
340.5 |
379.5 |
工艺美术 |
340.5 |
378 |
陶瓷艺术设计 |
340.5 |
37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40.5 |
378 |
产品设计 |
342 |
无破格 |
动画 |
360 |
无破格 |
视觉传达设计 |
358.5 |
无破格 |
数字媒体艺术 |
369 |
无破格 |
艺术与科技 |
349.5 |
无破格 |
书法学(中国画学院) |
237.75 |
无破格 |
书法学(美术教育学院) |
234.75 |
无破格 |
备注: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普通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批次 |
计划类别 |
科类 |
专业入围分数线 |
录取最低文化分 |
普通本科 |
艺术类 |
文史类 |
235分 |
459分(排位2261) |
普通本科 |
艺术类 |
理工类 |
235分 |
417分(排位4477) |
普通本科 |
普通类 |
理工类 |
-- |
502分(排位3028) |
3、广东省普通本科批次各专业
类型 |
专业组 |
专业 |
录取最低分 |
省统 |
201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540分(综合分,排位1408)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537分(综合分,排位1593) |
||
美术学(美术史) |
528分(综合分,排位2271) |
||
美术学(师范) |
533分(综合分,排位1859) |
||
美术教育 |
531分(综合分,排位2070) |
||
202 |
实验艺术 |
524分(综合分,排位2657) |
|
摄影 |
522分(综合分,排位2878)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527分(综合分,排位2346)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541分(综合分,排位1377) |
||
科技艺术 |
524分(综合分,排位2637) |
||
公共艺术 |
521分(综合分,排位2908) |
||
普通类(历史) |
203 |
艺术教育(师范) |
545分(文化分,排位27048) |
建筑学 |
536分(文化分,排位32132) |
||
风景园林 |
536分(文化分,排位32009) |
||
艺术管理 |
540分(文化分,排位29560) |
||
艺术设计学 |
538分(文化分,排位30943) |
||
普通类(物理) |
213 |
艺术教育(师范) |
527分(文化分,排位117766) |
建筑学 |
522分(文化分,排位125758) |
||
风景园林 |
522分(文化分,排位125740) |
||
艺术管理 |
527分(文化分,排位117811) |
||
艺术设计学 |
525分(文化分,排位120041) |
||
214 |
工业设计 |
536分(文化分,排位101866) |
|
智能交互设计 |
536分(文化分,排位103144) |
||
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
532分(文化分,排位109158) |
备注:以上录取数据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4、广东省外统考类、普通类各专业
类型 |
专业 |
录取最低分 |
|||||
湖南省 |
湖北省 |
江苏省 |
天津市 |
江西省 |
浙江省 |
||
省统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 |
-- |
575 |
-- |
-- |
--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 |
-- |
-- |
-- |
589.41 |
-- |
|
美术学(美术史) |
-- |
-- |
578 |
-- |
583.25 |
-- |
|
美术学(师范) |
330.1 |
-- |
-- |
-- |
-- |
-- |
|
美术教育 |
327.1 |
-- |
-- |
-- |
-- |
-- |
|
实验艺术 |
329.8 |
-- |
-- |
-- |
-- |
600 (合成分)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327.4 |
-- |
-- |
-- |
-- |
--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329.8 |
-- |
-- |
-- |
-- |
-- |
|
科技艺术 |
335.4 |
-- |
-- |
-- |
-- |
601 (合成分) |
|
公共艺术 |
329.1 |
-- |
-- |
-- |
-- |
-- |
|
普通类 |
艺术教育(师范) |
-- |
-- |
-- |
536.111 |
-- |
-- |
建筑学 |
-- |
552 |
602 |
552.109 |
-- |
-- |
|
风景园林 |
-- |
534 |
552 |
530.1 |
-- |
-- |
|
艺术管理 |
-- |
-- |
-- |
532.103 |
-- |
-- |
|
艺术设计学 |
-- |
-- |
-- |
530.105 |
-- |
-- |
|
工业设计 |
-- |
551 |
602 |
-- |
-- |
-- |
|
备注:以上录取数据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为准。
广州美术学院学校现有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智能交互设计、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管理33个专业25个专业方向。
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13]34号、粤价[2007]186号文件执行。
学费:“理论类”美术学 (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其它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均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1500元/生·学年;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1200元/生·学年。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行。
资助学生政策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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