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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广东省高校_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属性: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本科 |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徽

    院 校 概 述 | 历 史 发 展

      2012年9月28日,教育部正式批准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4年3月21日,教育部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年1月20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组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3月22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组建深圳大数据研究院;9月至11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逸夫书院、学勤书院和思廷书院相继成立;11月19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迎来首届硕士毕业生。

    中外合作(含内地与港澳地区)大学联盟

    AACSB认证

    院校概况: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Shenzhen),简称“港中大(深圳)(CUHK-Shenzhen)”,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传承香港中文大学办学理念和学术体系的大学,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据2023年6月学校官网数据,学校校园占地面积约100万平米,设有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和音乐学院六个学院和一个研究生院,已开设26个本科专业及39个研究生(硕士、博士)项目。共有逸夫书院、学勤书院、思廷书院、祥波书院及道扬书院五所书院。截至2023年2月,学校已面向全球招聘引进了520余名国际优秀学者和研究人员,其中包括诺贝尔奖得主5名,图灵奖得主2名,菲尔兹奖1名,各国院士近30名。


    大 学 概 述

    类型 | 41440

    • 综合类学校类别
    • 16407院校代码

    院校官网

    点击浏览

    院校属性

    • 本科 · 合作办学 · 深圳市

    2024年1月17日

    资料来源: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_院校官网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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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大学介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的大学。大学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优良学术传统,以“结合传统与现代,融会中国与西方”为使命,以创建一所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大学的办学特色包括国际化的氛围、中英并重的教学环境、书院制传统、通识教育、新兴交叉学科设置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目前,来自世界各地的9000多名优秀学子正在港中大(深圳)求学。

      学院专业:

      自2014年成立,经过九年的发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科建设已逐步完善,现有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和音乐学院六个学院和一个研究生院,已开设26个本科专业及39个研究生(硕士、博士)项目。

      2023 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各学院设立的本科专业包括: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金融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物理学、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6个本科专业。

      国际交流: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入学人数快速增长,从2015年的79名增长到目前在校生人数3064名,尤其近两年来每年净增长超过1000名;此外研究生项目从2015年的3个,增长到2023年的39个——其中包含22个授课型硕士研究生项目与17个研究型硕博项目。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最美印记

      大学注重国际交流和学生国际视野的培养,目前,港中大(深圳)已与130多所境外名校开展实质性交流与合作。遍布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各类国际合作项目超过230个。合作院校包括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美国耶鲁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宾夕法尼亚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韩国首尔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在校学生中具有境外学分学习经历的比例超过60%,在国内高校中名列前茅。

      一流师资:

      大学面向全球招聘,已建立一支具国际水平的师资队伍,截至2023年5月,已面向全球引进了600余名国际知名学者和研究人员,其中包括诺贝尔奖得主5名,图灵奖得主2名,菲尔兹奖得主1名,各国院士超30名,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美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SIAM)、美国运筹学和管理学研究协会(INFORMS)、国际计算机学会(ACM)等国际知名专业技术协会会士近40名。目前引进的教师100% 具有在国际一流高校执教或研究工作经验,是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精神和教书育人热忱的优秀教师。

      科研实力:

      大学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信息科学、未来智能网络、生物信息学、新材料和能源科学、国际金融与物流、制药和精准医学等领域已组建世界级专家队伍,正在面向国家及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打造国际化科技创新平台。

      大学已组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瓦谢尔计算生物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科比尔卡创新药物开发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切哈诺沃精准和再生医学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霍普克罗夫特高等信息科学研究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未来智联网络研究院、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

      高考录取:

      2022年,大学录取生源质量依旧非常优秀,生源水平稳定在全国前列。绝大多数省市的文科/ 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排位稳居各省市考生前1%以内,理科/ 选考/ 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排位在前2%以内。作为一所国际化大学,录取学生的高考英语平均分高达137分,其中31%的学生英语超过140分,较去年占比提高11%。

      毕业生去向:

      截至目前,大学已培养了六届本科毕业生,七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三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超过70%的研究生毕业生选择就业,选择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地区主要集中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是毕业生首选就业区域。

      使命和愿景

      梧桐树下听凤鸣,神仙湖畔论古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立定脚跟,砥砺前行,继续追求卓越的教学与研究水平,为中国培养国际化的创新型领袖人才,致力于发展成为享誉世界的中国一流学府。

      本大学的使命为,通过在宽广学科领域的优质教学和研究,以及对社会大众的服务,致力于对人类知识的创造、传承和应用,以适应社会的需求,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全中国以至世界的发展,贡献社会,造福人类。

      本大学将努力成为区域、全国及国际公认的一流研究型大学,在中英双语及全球视野的教育教学、学术成果及社会贡献诸方面,均达到卓越水准。

      校徽和校训

      港中大以中国神话中之「凤」为校徽,盖自汉代以来,凤即被视为「南方之鸟」,且素为高贵、美丽、忠耿及庄严之象征。以紫与金为港中大校色,取意在紫色象征热诚与忠耿,金色象征坚毅与果敢。
      港中大校训为「博文约礼」。知识深广谓之博文,遵守礼仪谓之约礼。「博文约礼」为孔子之主要教育规训,其言载于《论语》:「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港中大教育方针为德智并重,故采「博文约礼」为校训。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3年6月28日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我的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我的大学

    一切就绪,只为与你相逢
    想见你,曾在心底默念
    已千千万万遍
    静待你,一切准备就绪
    那是因你而绽放的校园
    愿每个人对待大学生活能
    温柔以待,不负韶华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最美院校

    大学风光 · 港中大(深圳)(CUHK-Shenzhen)

    我的大学 ·

    校 训:博文约礼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人文、创新、智慧、绿色、平安的魅力校园

    静待你,一切准备就绪,那是因你而绽放的校园。愿每个人对待大学生活都能温柔以待,都能不负韶华。未来可期,人间值得!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最美院校

    大学风光 · 港中大(深圳)(CUHK-Shen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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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 训:博文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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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待你,一切准备就绪,那是因你而绽放的校园。愿每个人对待大学生活都能温柔以待,都能不负韶华。未来可期,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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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3-05-08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英文名称: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对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证书,同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学士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广西23个省(区、市)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范围: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音乐类招生范围:面向广东、山东、辽宁、湖南、浙江、四川、上海、北京8个省(市)在以上生源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各学院设立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
    (一)经管学院: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
    (二)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物理学(拟新增)。
    (三)人文社科学院: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
    (四)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五)医学院: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临床医学专业学制六年,第一二学年将学习大学核心课程、临床前学科知识及其临床应用;在第三到六学年学习临床学科知识和技能、见习和实习,并对医学科学研究进行系统学习和实践。医学人文及伦理课程贯穿整个学习过程。通过全面扎实的训练,培养具备专业医学知识与临床技能、兼具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世界一流医学创新人才。
    (六)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与数据科学学院联合培养专业:金融工程。
    (七)音乐学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第十七条  专业招生、分流方案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试验班大类招生
    1. 经济管理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经管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2. 人文科学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人文社科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3. 理科试验班:本试验班为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含临床医学专业)及金融工程专业联合招生。学生在大一选课前了解各学院及专业优势,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定所属学院,大一结束时在所属学院内选定主修专业。以下三类情况除外:
    · 选择就读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大一选课前需直接选定;
    · 选择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在大一选课前需直接选定;
    · 有意向申请香港中文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双主修2+2”项目的学生在大一选课前提交申请,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入读。本项目的第一主修专业可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市场营销、金融工程”六个专业中选择,第二主修专业为香港中文大学开设的“跨学科数据分析”。学生需在深港两地校园轮换上课和实习,各修读两年。
    各省(区、市)招生试验班大类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报考大类

    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

    文理分科高考省(区)

    “3+3”高考改革省(市)

    “3+1+2”高考改革省(市)

    经济管理试验班

    文科

    不限

    历史+不限

    人文科学试验班

    文科

    不限

    历史+不限

    理科试验班

    理科

    含物化生任一门

    物理+不限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专业(招考方向)招生,具体方案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其他招生类型
    (一)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省(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具体招生录取详见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分流方案以本章程为准;
    (二)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录取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三)音乐类招生录取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历史类、物理类、综合改革类)分别划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二本合并省市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院校投档的省(区、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辽宁、河北、福建、江苏、湖北、湖南及重庆新高考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地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详见学校《2023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427 3500
           传        真:(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admissions@cuhk.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cuhk.edu.cn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s.cuhk.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755)8427 3686
           电子邮箱: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授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年省内 / 省外招生计划

    发布日期:2024-06-12



    2024年省内 / 省外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年招生(录取)分数

    发布日期:2024-09-01



    2024年招生(录取)分数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院系专业设置

    发布日期:2023-06-02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经管学院

    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经济科学、国际商务经济学

    会计学

    会计和财务报告、会计数据和分析

    金融学

     

    国际商务

    环球商务管理、环球供应链及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

     

    理工学院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数学、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化学

     

    人文社科学院

    翻译

     

    应用心理学

     

    英语

    国际企业文传、法律事务、语言技术

    数据科学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统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医学院

    生物信息学

     

    生物医学工程

     

    药学

     

    生物科学

     

    临床医学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经管学院&理工学院&数据科学学院联合创办

    金融工程

    量化金融、金融科技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02日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费/住宿费标准、奖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6-01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生•学年。



    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详见学校《2023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全额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4万元/学年)
    全免学费入学奖学金(人民币 11.5万元/学年 )
    半免学费入学奖学金(人民币 5.75万元/学年)
    “励耘” 奖学金(人民币 3万元/学年)

    入学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对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四年,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六年。
    获奖学生每学年平均积点达到3.0(满分为4.0)者,方可在其后学年续得。若学生学年平均积点未达到上述续得要求,仍可保留奖学金并进入为期一年的观察期,若翌年平均积点仍未达到续得要求,则须终止入学奖学金的颁发。
    同时,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已获入学奖学金的学生)如果在校表现优秀,可申请获得学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而家境困难的学生,学校依据情况提供助学金。具体要求及执行细则以当年教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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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外文名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简    称
    港中大(深圳)(CUHK-Shenzhen)
    创办时间
    2014年3月
    办学性质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学校类别
    综合
    学校特色
    中外合作(含内地与港澳地区)大学联盟
    ACSB认证
    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现任领导
    理事长:段崇智 ; 校长:徐扬生
    本科专业
    26个
    院系设置
    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和音乐学院六个学院和一个研究生院
    校    训
    博文约礼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518172)
    院校代码
    1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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