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年)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
职业院校本科层次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7年)
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07年)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2016年)
2025年10月29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是省属公办职业本科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国家优质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92年职业教育历史。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服务轻工业转型升级,秉承“德能兼备,学以成之”的校训和“自强、敬业、求实、创新”的广轻精神,已为社会培养了27万名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遍布五大洲30多个国家。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广州新港校区、广州琶洲校区和佛山南海校区三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2万人,校园总面积2021亩,校舍总建筑面积64.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亿元,数字终端数17388台,纸质图书182万册,折合数字资源881万册,互联网出口带宽58050Mbps,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全覆盖,网络信息点数3万多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675人,专任教师1239人,其中正高职称专任教师102人,“双师”素质教师676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名师26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技术能手5人、省级技术能手20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影响力人物2人,全国轻工行业先进工作者1人,中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1名。
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13个专业群,其中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9个。开设且有在校生的全日制本科专业6个、高职专业60个。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开展3个国家级、40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与企业协同育人,立项教育部第一批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近五年,学生共获得各类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657项、省级奖项5513项。其中,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省级以上奖项481项,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国家级奖项18项(国金9项,位列全国前三);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奖项129项,省赛奖项766项;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人才培养质量指标均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
教学成果
学校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专业53个,其中,国家级示范专业4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1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示范性(骨干)专业16个;省级示范性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18个、省一流高职建设高水平建设专业9个。建有国家级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省级开放课程共99门。近三届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4项(位列全国第三),其中一等奖1项。近五年,全国教学能力大赛金奖4个、省奖77个;“十三五”“十四五”国规教材53本,获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
产教融合
学校积极引领产教融合创新,学校牵头成立国家级职业教育集团(广东轻工职业教育集团)、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佛山市“两高四新”产教联合体) 和7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与包括华为、腾讯等行业领军企业在内的3633家企业开展合作,共建19个产业学院(8个省级示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22个(18个省级示范);省级以上校内实训基地28个,其中联合头部企业建成国家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学校创新实施“行业一产业一企业一专业一就业”五业联动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贯彻服务教学与引入企业攻关项目的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实现校企精准对接、产教深度融合和精准育人。获教育部2024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荣获“产教融合100强”。
科研与社会服务
学校建有产教科联合中心、研究院所、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咨询机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平台,成立“新质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院”,建成23个市级以上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4个),拥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4支,以多平台和梯度团队的联动机制提升教师科研与技术服务能力。学校下属有资产公司及其科技子公司,聚焦科技孵化、成果转化、社会培训、产业经营助力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近五年立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07项,授权国家专利892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PCT)10项、国家发明专利213项,获发明专利奖7项,科研与技术服务到账经费超过1.6亿元,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类奖励34项。
学校建有产教科联合中心、研究院所、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咨询机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平台,成立“新质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院”,建成23个市级以上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4个),拥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4支,以多平台和梯度团队的联动机制提升教师科研与技术服务能力。学校下属有资产公司及其科技子公司,聚焦科技孵化、成果转化、社会培训、产业经营助力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近五年立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07项,授权国家专利892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PCT)10项、国家发明专利213项,获发明专利奖7项,科研与技术服务到账经费超过1.6亿元,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类奖励34项。
学校聚力“造血式”帮扶和“双百行动”,学校牵头成立“职业院校跨区域协同发展共同体”,创新东西职业教育协作“1+6+N”模式,对新疆、西藏、贵州、甘肃等8省(区)近30所院校开展对口支援协作。服务“百千万工程”,推动“人才+科技+文化”帮扶计划,全面服务平定镇乡村振兴和惠来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面向化州、德庆两县,推动“融合共建+资源共享”式的“双百行动”,共建项目24项,助力区域协调发展。获“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东西协作教育帮扶工作获教育部充分肯定。
国际化办学
学校践行职教出海,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世界推广“广轻职教”模式,贡献中国智慧。建成2个海外分校,在新西兰、意大利等国家建成13个国(境)外培训培养基地,与20多所国外院校或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跨境建设技能培训、人才培养、人文交流等国际平台。学校牵头成立广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的深度合作,发布国际行业标准3项,国际教学标准5项,国际课程标准31项,形成国际化人才培养新高地。近五年,学校招收来自四大洲40多个国家的学历和非学历留学生700余人,打造“留学广轻”品牌。学校是广东省第一批“岭南工匠学院”建设单位,荣获“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职业院校国际合作典型院校”。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服务国内外企业发展。学校牵头组建广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的深度合作。发布国际行业标准3项,国际教学标准5个,国际课程标准101项。建成13个境外培训培养基地,包括马来西亚海外分校1个,新加坡“轻工工坊”1个,巴基斯坦海外教学基地1个,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技能培训中心3个,新西兰和泰国中外交流中心2个,卡塔尔和意大利等海外实习基地4个,跨境建设技能培训、人才培养、人文交流等国际平台。学校教师和学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和为境外企业培训量高达2万人日,在国际舞台上贡献中国职教智慧和中国方案,形成“广轻职教”模式。学校连续三年被评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单位。2020年被评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2022年被评为“职业院校国际合作典型院校”。
办学成效
学校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被列为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列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30强)。2021-2023年,《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显示,学校上榜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学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人才培养和服务贡献卓越高等职业学校等榜单;2024年成功获批设置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深化基层组织“双创”牵引,立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4个;学校获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是全国高职院校思政课建设联盟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研究院副院长单位、“高职院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联合行动”牵头单位和秘书处单位、广东省高校思政课区域协同创新中心承建单位、广东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牵头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示范校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广东省三全育人体制机制示范校。
学校以“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为抓手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先全国;以多功能文化食堂、智能垃圾分类系统等创新性后勤改革领先全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及绩效工资改革成为全省标杆。学校获得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影响力排行榜30强、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高职)20强、全国高职院校思政工作创新优秀示范案例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
学校是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中央电教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试点单位、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全国高职“一校一品”示范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单位、全国社会实践工作优秀单位、全国健康校园建设单位、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广东省产教融合促进会执行会长单位、广东省创新创业示范校单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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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4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新港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邮政编码:510300;
广州琶洲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4号;邮政编码:510308
南海校区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邮政编码:528225
南海校区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万锦路,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段考核方案、招生政策,讨论决定转段以及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情。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学、招生部门负责人,相关各二级学院院长。
第十二条 教务部为学校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开展转段考核及招生录取各项事宜,负责组织编制人才培养方案、转段考核方案、实施转段考核、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处理招生录取日常事务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室组成的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在考核招生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证书要求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专业代码) |
学制 |
产品艺术设计 |
550104 |
30 |
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工艺美术(750106) |
2年 |
30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工艺品设计与制作(750112) |
2年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50105 |
3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服装设计与工艺(680402) |
2年 |
30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
广告艺术设计 |
550113 |
3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艺术设计与制作(750101) |
2年 |
环境艺术设计 |
550106 |
30 |
东莞市轻工业学校 |
工艺美术(750106) |
2年 |
3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30 |
佛山市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 |
艺术设计与制作 (750101) |
2年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550123 |
30 |
佛山市顺德区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 |
首饰设计与制作(750108) |
2年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30 |
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平面设计(710210) |
2年 |
艺术设计 |
550101 |
30 |
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平面设计(710210) |
2年 |
游戏艺术设计 |
550109 |
3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动漫与游戏设计(750109) |
2年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会计事务(730301) |
2年 |
50 |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电子商务(730701) |
2年 |
50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
护理 |
520201 |
50 |
清远市南方技工学校 |
护理 (0515-4) |
2年 |
旅游管理 |
540101 |
50 |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 |
旅游服务与管理(740101) |
2年 |
商务英语 |
570201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商务英语(770201) |
2年 |
50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50 |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
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660302) |
2年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660303) |
2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10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机电技术应用(660301) |
2年 |
50 |
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101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增材制造技术应用(660107) |
2年 |
50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数控技术应用(660103) |
2年 |
50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50 |
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710201) |
2年 |
50 |
清远市南方技工学校 |
计算机网络应用(0301-4) |
2年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计算机应用(710201) |
2年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10206 |
10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计算机网络技术(710202) |
2年 |
50 |
东莞理工学校 |
物联网技术应用 (710102) |
2年 |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510108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物联网技术应用(710102) |
2年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汽车运用与维修(700206) |
2年 |
50 |
湛江机电学校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700209) |
2年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附设中职班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700209) |
2年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490101 |
50 |
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中餐烹饪(740201) |
2年 |
第十五条 “三二分段班”学生应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结束前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之一),一般包括以下证书: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计算机证书和英语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4.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
6.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7.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六条 2023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4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材料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参加2026年广东省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资格。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采取过程考核为主,转段为辅的方式开展,由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共同实施。
第二十条 成绩构成。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文化基础、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核心技能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考核满分为200分,共有3门课程,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为200分,共有2门课程,原则上为专业核心课,由对口中职学校和我校相关专业团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专业核心技能考核为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课程和成绩构成见下表:
考核模块 |
课程 |
满分值 |
成绩构成 |
|||
中职学段 过程性考试成绩 |
转段统考成绩 |
|||||
分值 |
占比 |
分值 |
占比 |
|||
文化基础 |
语文 |
80 |
40 |
50% |
40 |
50% |
数学 |
60 |
30 |
50% |
30 |
50% |
|
英语 |
60 |
30 |
50% |
30 |
50% |
|
专业综合理论 |
专业课1 |
100 |
50 |
50% |
50 |
50% |
专业课2 |
100 |
50 |
50% |
50 |
50% |
|
专业核心技能 |
实操 |
100 |
100 |
100% |
0 |
0 |
合计 |
500分 |
300 |
60% |
200 |
40% |
|
第二十一条 课程考试。转段考核由对口中职学校和我校共同实施,其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中职学段前两年过程性考核成绩,第二部分是第四学期转段统考成绩。转段考核以过程性考核为主,转段统考为辅。
过程性考核在中职学段前两年完成,由中职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参照我校提供的考试大纲,自行命题自行考核完成,过程性考核总分300分,主要考核的课程有《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专业核心课1》(50分)、《专业核心课2》(50分)、《专业核心技能实操测评》(100分),过程性考核成绩占转段考核总成绩的60%。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自行采取,可以通过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完成,考核完成后要及时向学生公布成绩,第四学期期末前,对口中职学校向我校报备上述每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转段统考在第四学期末完成,实行教考分离,由我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命题,面向对口中职学校统一联考,主要考核的模块有《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2门专业核心课)》,通过笔试或认定的方式完成,由我校统一安排人员监考、阅卷、评分,总分200分,分值比例折算见上表,转段统考成绩占转段考核总成绩的40%。
第二十二条 成绩折算。折算后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其中文化基础成绩40分、专业综合理论40分、专业核心技能成绩20分。
第二十三条 录取标准。总分≥40分,且文化基础课总成绩≥18分。
第二十四条 免试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三二分段”班学生,经个人提出申请,所在中职学校审核,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免予考核,就读我校相对应专业。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生专业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其中总分低于40分且文化基础课成绩低于18分者不能被录取。
第二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中职学校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第六学期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于第四学年进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九条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高职学籍。
第三十条 中职学校学生招生规模或报考人数未达我校要求时,我校有权向上级部门申请减少招生计划。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中职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组织已录取的考生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对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第三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招生时间安排
第三十五条 招生时间安排
序号 |
实施阶段 |
实施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制定考核方案 |
2023年5月 |
学校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 |
2 |
中职学校招生 |
2023年3-9月 |
中职学校分阶段开展招生录取 |
3 |
中职学生入学 |
2023年9-10月 |
中职学生入学,组织开展转段考核政策解读工作 |
4 |
录取数据备案 |
2023年10-12月 |
中职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备案 |
5 |
转段考核工作 |
2023年-2026年 |
学校和中职学校共同实施,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 |
6 |
制定招生章程 |
2025年3-5月 |
学校会同中职学校共同制定招生章程 |
7 |
组织高考报名 |
2025年11月 |
中职学校组织拟录取考生办理高考报名 |
8 |
组织高考体检 |
2026年3月前 |
中职学校组织考生到招生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 |
9 |
报送录取材料 |
2026年2月前 |
中职学校报送拟录取考生录取材料 |
10 |
办理录取手续 |
2026年3月 |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及审核通过的录取材料报送省招生办并办理录取备案 |
11 |
新生入学报到 |
2026年9月 |
新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以学校当年安排时间为准) |
第十一章 组织保证
第三十六条 我校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十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我校协同合作中职学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九条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四十条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四十一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四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十三章 收费标准
第四十三条 学生学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文史类5250元/年;理工类6410元/年;美术与设计类10000元/学年。
住宿费:1500元/学年。
第十四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室
联系人:丁老师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电子邮箱:gdqyjj@gdip.edu.cn
第四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庄老师
咨询电话:020-61230198、020-61230900
传真号码: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i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ip.edu.cn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委托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录取分数线
01
自主招生(面向高中生学考+网测)
注:录取最低分为学考分数,网测成绩不计入
02
自主招生(面向高中生学考+校测)
注:录取最低分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学考成绩×60%+校测成绩×4.5×40%
03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
04
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
05
中职获奖免试
经考生报名,我校审核,共11名符合自主招生章程和简章要求,公示无异议,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备案通过,请考生自行查询录取结果。
院系专业 |
|||
校区 |
学院 |
本科专业 |
专科专业 |
新港校区 |
艺术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产品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中高三二分段)、环境艺术设计(中高三二分段)、服装与服饰设计(中高三二分段) |
财贸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 |
|
管理学院 |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
|
应用外语学院 |
- |
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商务日语、应用德语、国际商务 |
|
南海南校区 |
轻化工技术学院 |
现代精细化工技术 |
精细化工技术、化妆品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环境监测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数字出版 |
南海校区 |
艺术设计学院 |
- |
游戏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 |
轻化工技术学院 |
- |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现代造纸技术、医用材料与应用 |
|
信息技术学院 |
软件工程技术 |
计算机类、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现代通信技术 |
|
机电技术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 |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 |
|
食品与生物技术 |
合成生物技术 |
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护理、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质量与安全 |
|
汽车技术学院 |
- |
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 |
- |
环境工程技术、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园林工程技术 |
|
管理学院 |
- |
空中乘务(中高三二分段) |
|
琶洲校区 |
中职部 |
- |
- |
中高三二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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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 |
艺术设计学院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 |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
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
信息技术学院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广州市番禺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学院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 |
- |
药品生产技术 |
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 |
汽车技术学院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9800元/生·学年;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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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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