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4年)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2011计划”(2014年)
2025年12月8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北京农学院前身为河北省通县农业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河北省通县农业学校与北京市农业合作干部学校合并,更名为北京市农业学校。1965年,在北京市农业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半农半读的北京农业劳动大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北京农学院。1983年学校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学校与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首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8年,获批北京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师生员工1万余名,总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有千亩农场、万亩林场,设有12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35个本科招生专业(方向),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7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园艺学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园艺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一级学科被列入北京市博士点建设计划。园艺、动物医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园艺、农林经济管理、园林、动物医学4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食品科学与工程等13个专业为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园艺、动物医学为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铸就了“厚德笃行,博学尚农”的校训和“以农为本,唯实求新”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都市型现代农林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入选全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北京市属高校“2011计划”,是一所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的高等农林学府。学校先后被授予北京市花园式单位、北京市文明校园、首都文明单位标兵、首都平安校园建设示范校、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
学校全面融入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坚持“人才强教工程”战略,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北农学者”支持计划,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比达62%,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达90%。学校聘请两院院士等特聘教授3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13人次,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4人,拥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拥有科技北京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80人次。100余人次荣获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先锋、育人先锋等荣誉称号。现代园艺学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主持或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900余项,学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100余项。荣获国家级、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30余项。建有26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国家级、4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5个北京市级、338个校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和2个北京市级校内实践基地。
学校充分发挥办学特色优势,按照“立足首都、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围绕重点区域规划布局,依托教授工作站、产业扶贫站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平台,打造全产业链、跨学科社会服务团队,服务区域覆盖北京多区。参与完成众多涉农产业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编制,10个科技小院入选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联合支持建设名单,师生服务乡村振兴案例先后2次入选联合国全球最佳减贫案例、连续4届入选教育部省属高校精准帮扶典型项目,为首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北农力量”。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着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强、专业知识扎实、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和各教学环节、融入学生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深入开展北京高校红色“1+1”示范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连续多年获评红色“1+1”示范活动优秀组织奖,连续17年被评为首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荣获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6次,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4次。先后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建校近70年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扎根基层,踏实勤勉,成为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行业发展中的骨干力量,在他们当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政府管理人员、杰出的农业领域专家学者、颇具影响力的涉农企业家。北京农学院现已成为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技术服务中心。
信心凝聚力量,实干谱写华章。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首都发展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推进“五大工程”落地见效,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都市农林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回答好“强国建设、北农何为”这一重要的时代课题。
北京农学院
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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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农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农学院。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北京农学院是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和本科,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依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农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
第六条北京农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北京农学院组建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委员由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国际学院院长、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教师代表)、校友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
第八条 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农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北京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数,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学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录取时,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普通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以及专业分配时,对有政策性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
5.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满足当年相应专业在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专业录取同排位考生时参考。
6.双培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招生按照国家以及北京市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7.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分文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分数都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2.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生物工程、应用化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生物育种技术、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风景园林、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会展经济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3.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4.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要求,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5.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无特殊录取要求,采用“3+1”培养模式。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1.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生物育种技术、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授予农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免收学费。
2.生物工程、风景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以及应用化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学费4600元/年·人。
3.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以及法学、社会工作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人。
4.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人。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36000元/年·人,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与住宿费分别按照英国、澳大利亚当年标准交纳。
6.住宿费:650-1200元/年·人,具体标准以当年实际入学分配宿舍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帮扶、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新生需持北京农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由新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办公室书面提出请假申请,且应当说明理由,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学院批准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未经请假或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开展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学校通过现场查验、技术比对等方式对学生本人、所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证件和相关档案材料等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录取信息、证明材料等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暂缓办理注册或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10-80799334(兼传真),010-8079630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80765056。
北京农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b.bua.edu.cn/
电子邮箱:buazsb@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或者在本章程公布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发生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5 |
北京 |
艺术类 |
综合改革 |
50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2025 |
北京 |
艺术类 |
环境设计 |
综合改革 |
50 |
不招收色盲考生。 |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5 |
北京 |
中外合作办学 |
综合改革 |
150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2025 |
北京 |
中外合作办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综合改革 |
70 |
中英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专业课为英文授课。国内学费3.6万元/年,国外学费按照英国当年标准收取。 |
2025 |
北京 |
中外合作办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综合改革 |
50 |
中英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专业课为英文授课。国内学费3.6万元/年,国外学费按照英国当年标准收取。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中外合作办学 |
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 |
综合改革 |
30 |
中澳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专业课为英文授课。国内学费3.6万元/年,国外学费按照澳大利亚当年标准收取。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5 |
北京 |
双培计划 |
综合改革 |
70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2025 |
北京 |
双培计划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工艺、双培计划) |
综合改革 |
10 |
双培计划,与中国农业大学联合培养,3+1培养模式。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双培计划 |
林学(城市林业、双培计划) |
综合改革 |
30 |
双培计划,与北京林业大学联合培养,3+1培养模式。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双培计划 |
风景园林(双培计划) |
综合改革 |
30 |
双培计划,与北京林业大学联合培养,3+1培养模式。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1382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生物工程 |
综合改革 |
60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应用化学 |
综合改革 |
46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植物保护(植物医学) |
综合改革 |
40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综合改革 |
38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农学 |
综合改革 |
42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园艺 |
综合改革 |
52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生物育种技术 |
综合改革 |
48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动物科学 |
综合改革 |
31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动物科学(伴侣动物) |
综合改革 |
31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动物医学 |
综合改革 |
62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农林经济管理 |
综合改革 |
54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综合改革 |
38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会计学 |
综合改革 |
64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工商管理(融媒体运营管理) |
综合改革 |
56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投资学 |
综合改革 |
46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园林 |
综合改革 |
36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风景园林 |
综合改革 |
47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林学(城市林业) |
综合改革 |
19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林学(古树保护) |
综合改革 |
40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免收学费。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综合改革 |
42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综合改革 |
56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酿酒工程 |
综合改革 |
18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综合改革 |
20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物联网工程 |
综合改革 |
48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综合改革 |
50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综合改革 |
26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法学 |
综合改革 |
67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社会工作 |
综合改革 |
70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农村区域发展(规划) |
综合改革 |
52 |
--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会展经济与管理(策划与设计) |
综合改革 |
44 |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2025 |
北京 |
本科批 |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 |
综合改革 |
39 |
-- |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份 |
科类 |
招生类型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最低分录取位次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中外合作办学 |
510 |
470.99 |
434 |
44923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专业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最低分录取位次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 |
467 |
446.67 |
434 |
44923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510 |
458 |
440 |
44020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507 |
491.27 |
485 |
35549 |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份 |
科类 |
招生类型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最低分录取位次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双培计划 |
558 |
534.62 |
523 |
26996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专业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最低分录取位次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风景园林(双培计划) |
544 |
531.89 |
523 |
26996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园艺(双培计划) |
542 |
534 |
526 |
26285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工艺、双培计划) |
537 |
537 |
537 |
23824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林学(城市林业、双培计划) |
558 |
558 |
558 |
19195 |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份 |
科类 |
招生类型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最低分录取位次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本科批 |
559 |
482.47 |
435 |
44789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专业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最低分录取位次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500 |
453.69 |
435 |
44789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499 |
449.46 |
435 |
44789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林学(城市林业) |
496 |
446.44 |
435 |
44789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园艺(实验班) |
513 |
467.7 |
436 |
44652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484 |
454.5 |
439 |
44177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16 |
464.84 |
440 |
44020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林学(古树保护) |
503 |
459.89 |
441 |
43853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13 |
463.67 |
442 |
43685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酿酒工程 |
512 |
458.82 |
442 |
43685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植物保护(植物医学) |
508 |
464.1 |
444 |
43369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农学(现代种业) |
493 |
458.44 |
444 |
43369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生物育种技术 |
538 |
484.08 |
448 |
42678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应用化学 |
492 |
460.63 |
448 |
42678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物联网工程 |
490 |
459.44 |
448 |
42678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生物工程 |
512 |
472.51 |
451 |
42145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06 |
466.76 |
453 |
41804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园艺 |
518 |
474 |
457 |
41072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农学(作物遗传育种) |
508 |
493.88 |
487 |
35128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会展经济与管理(策划与设计) |
504 |
491 |
488 |
34896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投资学 |
499 |
490.71 |
488 |
34896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 |
499 |
489.51 |
488 |
34896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工商管理(品牌管理) |
504 |
490.96 |
489 |
34671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工商管理(融媒体运营管理) |
495 |
490.81 |
489 |
34671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农村区域发展(规划) |
516 |
494.49 |
491 |
34236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9 |
497.55 |
491 |
34236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农林经济管理 |
535 |
498.92 |
492 |
34007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风景园林 |
534 |
498.48 |
492 |
34007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动物科学(伴侣动物) |
517 |
499.07 |
494 |
33572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社会工作 |
508 |
499.98 |
496 |
33127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动物科学 |
518 |
502.29 |
497 |
32907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会计学 |
513 |
504.55 |
500 |
32208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园林 |
535 |
509.5 |
503 |
31574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法学 |
527 |
512.08 |
507 |
30652 |
2024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动物医学 |
559 |
522.13 |
508 |
30404 |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2024 |
北京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艺术类 |
494 |
498.34 |
506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专业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备注 |
2024 |
北京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艺术类 |
环境设计 |
494 |
498.34 |
506 |
-- |
学院专业
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
生物工程、应用化学、植物保护(植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园艺、生物育种技术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科学、动物科学(伴侣动物)、动物医学
经济管理学院
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会计学专业(ACCA)实验班、工商管理(融媒体运营管理)、投资学
园林学院
园林风景、园林林学(城市林业)、林学(古树保护)、环境设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
法学、社会工作、农村区域发展(规划)、会展经济与管理(策划与设计)、旅游管理(生态旅游)
国际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1.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生物育种技术、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授予农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免收学费。
2.生物工程、风景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以及应用化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学费4600元/年·人。
3.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以及法学、社会工作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人。
4.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人。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36000元/年·人,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与住宿费分别按照英国、澳大利亚当年标准交纳。
6.住宿费:650-1200元/年·人,具体标准以当年实际入学分配宿舍为准。
学校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帮扶、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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