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0年)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1年)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
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018年)
2025年12月1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北京工业大学(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覆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9个学科门类,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通过国家“211工程”预审,正式跨入国家二十一世纪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的行列。学校于2017年正式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22年顺利通过首轮建设评估并进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9个学科跻身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500,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数学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东临东四环南路,西邻西大望路,南抵双龙路,北望平乐园小区;另有通州、管庄、琉璃井和惠新东街校区;占地面积91.3553万平方米。
学校下设33个教学科研机构;现有本科专业67个,在招专业60个,招生专业(类)44个;研究生教育覆盖博士学位授予点29个,包括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2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5个、目录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2个;覆盖硕士学位授予点56个,包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1个,目录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2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18个。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111计划”引智基地5个,国家级产学研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际合作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北京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1个,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11个,北京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北京市哲社基地3个,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个,行业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北京市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1个。博士后流动站19个,出站52人、进站96人、在站349人。定期出版专业刊物4种。
学校党委下设28个二级党组织,其中,二级党委23个,二级党总支5个;党支部501个,其中,在职教职工党支部164个,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53个,学生党支部284个;党员10260名,其中,在职教工党员2772名,学生党员6185名,离退休教工党员1353名。
教职工3314人,其中,专任教师2257人,包括正高级职称571人、副高级职称962人;博士生导师868人(含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081人(含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学校有全职战略科学家8人,领军人才50人,卓越人才42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支,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北京高校教学名师奖(含青年)获得者54人。国际及港澳台教师106人。
在校生27027人,其中,学历教育学生中全日制研究生12442人(博士生3567人、硕士生887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9人,普通本科生13888人,成人教育本科生38人。在籍本科留学生280人(学历生249人、非学历生31人)。
建校65年来,北京工业大学始终立足国家战略与首都发展需求,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在开拓与创新中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办学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开辟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发展之路。
建校65年来,北京工业大学始终立足国家战略与首都发展需求,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在开拓与创新中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办学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开辟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发展之路。
北京工业大学
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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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通州校区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1145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第七条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工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八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合作设立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中国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分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政策加分实行提档加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4.提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依次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若同一专业(类)考生高考总分和语数外成绩均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亦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5.对于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贵州等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类)。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其本省(市)已经公布的学校2025年各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7.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2.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土木工程、土木类、智能建造、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环和信计双学士学位)、材料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专业色盲考生限报,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和环科双学士学位)、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化生医工交叉双学士学位)、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等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满分150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9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免”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订阅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京内本科普通批分专业招生计划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京内本科提前批分专业招生计划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京外本科普通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国家专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励学成才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北京地区普通类录取分数统计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京外省份普通类录取分数统计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计算机学院
信息安全(实验班)
软件工程(实验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实验班)
电子信息工程(实验班)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通信工程
机器人工程
人工智能(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实验班)
社会学院
社会学
社会工作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按材料类(实验班)大类招生)
纳米材料与技术(按材料类(实验班)大类招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按材料类(实验班)大类招生)
焊接技术与工程(按材料类(实验班)大类招生)
应用化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按材料类(实验班)大类招生)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按机械类大类招生)
智能制造工程(按机械类大类招生)
能源与动力工程(按能源动力类大类招生)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和环科双学士学位)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按能源动力类大类招生)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茅以升班)
土木工程(按土木类大类招生)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按土木类大类招生)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按土木类大类招生)
智能建造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环和信计双学士学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城市交通学院
交通工程(按交通运输类(实验班)大类招生)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按交通运输类(实验班)大类招生)
数学统计学与力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按数学类大类招生)
信息与计算科学(按数学类大类招生)
统计学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生物学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技术(实验班)
生物医学工程(化生医工交叉双学士学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
环境科学(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经济统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法学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普通类专业)
雕塑(艺术类专业,按美术学类大类招生)
绘画(艺术类专业,按美术学类大类招生)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工艺美术(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产品设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
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The Internet of Things Engineering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Software Engineering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Electronic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Financial Economics
樊恭烋荣誉学院
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9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免”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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