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
2024年11月29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8年。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物探局职工大学、北京市立信会计职工大学、北京财政学校和北京城市建设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学校正式更名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中泰职教国际合作贡献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荣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北京市教学成果奖36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2个党支部获评教育部“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学校现有校本部(城市副中心)、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9.734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900余人,教职工620余人。2019年,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服务通州区和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学校依托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廊坊校区。学校立足北京现代服务业,精准对接北京市高端商务、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等产业和城市建设、高品质民生需求,设立了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贯通教育学院、京冀创新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开设财经、商贸、旅游、文化创意、建筑管理等领域27个专业,其中,智慧财经、现代商旅服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智慧会计、金融科技、智慧商业、文化旅游、智慧建筑管理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连锁经营与管理、导游是国家级示范专业。会计、金融管理专业通过英国国家学历学位评估认证中心(UK NARIC)国际专业标准评估认证,旅游管理专业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UNWTO TedQual)。
学校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职业素养、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为目标,铸就了特色鲜明的“财贸素养”教育品牌。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各类奖项24项,在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各类奖项151项,充分展现了学校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学校毕业生的企业和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就业率、起薪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7万余名全日制毕业生从这里走向社会,为新时代首都发展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现有专任教师34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7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8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北京高校学术创新人才、长城学者等荣誉称号教师80余人,拥有国家级、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8个。主持或参与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9个,主持北京市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8个,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2门、北京市在线精品课程17门。
学校科研工作扎实。拥有北京市职业院校首家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设有商业研究所、高职研究所2个研究机构,创立了京商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和北京老字号研究基地,取得了一系列产学研成果,多项成果得到市领导批示,被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部门采用,完成政府规划、行业标准等应用型科研成果千余项。学校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率先发起京商研究,积极打造首都“商业智库”,持续在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运河文化等领域深耕细研,连续十八年举办“京商学术大会”,是首都商业、京商文化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卓有成效。牵头成立北京商贸职业教育集团、北京城市副中心高端商务产教联合体,与环球影城等120余家企业实施协同育人,菜百商学院等5个工程师学院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工程师学院。北京商贸职业教育集团被教育部评为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校荣获2020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获评工信部第一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学校积极推进现场工程师培养工作,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会计信息管理、建设工程管理3个专业分别与联想集团、用友网络、北京建工集团合作实施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并入选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其中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获批教育部首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深化国际化办学。牵头成立职业教育新商科国际联盟、中英创新创业职教联盟(北京),是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CEAIE)和世界职业院校与应用技术大学联盟(WFCP)理事单位、全球工匠联盟常务副主任单位。积极推动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与输出,成立“职业教育财经商贸类专业国际标准化建设研究院”,出版《国际专业标准评估认证与高职院校专业国际化建设》。与30余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设有“北财院-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海外学习中心”。与美、英、澳等国12所大学创新开展国际化高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荣获WFCP 2022世界职业教育卓越奖建筑类别金奖、“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最佳实践奖”,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提供了财贸样板。
满怀使命与责任,学校扎根北京城市副中心,瞄准京津冀协同发展办学,把学校人才培养与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以“中国服务”精品商学院为愿景,持续深化财贸特质、首都特色、国际知名的新商科职业院校建设,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环境,完成好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努力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数据截至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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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和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校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实施细则及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是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落实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6.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8.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2.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3.其他要求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教师职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血管瘤、白癜风等;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高职新生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jczy.edu.cn
招生咨询:010-65231250 89532004 65253959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层
邮政编码:101101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0日
2024年6月19日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6月1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类别 |
专业 |
普通高职 |
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税务会计)、会计信息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民生银行订单班)、金融科技应用(慧科集团订单班)、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旅游管理(北京环球度假区人才储备班)、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主题乐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影视多媒体技术(凤凰国际订单班)、视觉传达设计(美术类)、建设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广联达数字造价工程师学院订单班)、建筑室内设计(中装企业合作班)、人物形象设计(形象管理)(美术类) |
贯通本科 |
智慧财经类(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慧财经类(金融管理、金融科技应用)、现代商旅服务类(企业数字化管理)、现代商旅服务类(旅游管理)、文化创意类(视觉传达设计) |
成人大专 |
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汽车销售)、旅游管理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高职新生奖学金。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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