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2026年1月12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宁夏开放大学)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集职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办学任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学校,承担着健全宁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重要职责和构建宁夏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历史使命。学校2002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合并组建,200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后,宁夏农业学校等先后并入学校办学。2025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置宁夏职业技术大学。
厚积薄发,铸就实力
学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定向培养军士生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成员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入选自治区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2019年和2025年,学校先后两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以“双高计划”建设和本科职业技术大学建设为契机,凝心聚力,持续推进建设“西部领先、国内一流、国际具有影响力”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和开放大学,开启了学校发展历史上的新征程。
布局合理,实践育人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西夏校区占地1091.85亩,金凤校区占地34.8亩,轻纺校区占地24.34亩。建有40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216个集教学、生产、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实训室,128个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坚持“产学研培赛创”六位一体育人模式和“政校行企研园”协同发展的合作办学模式,积极打造集“专业教学、实训共享、科研创新、科学普及、文化展示、生产制造”为一体的现代化实训基地。建有高水平共享型中国(宁夏)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现代纺织、智能制造综合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名师汇集,良匠如林
学校现有教职工65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56人,其中博士63人,硕士393人,高级职称教师209人,“双师型”教师372人。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等培养项目,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2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名、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4名、全国乡村振兴优秀教师1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3名、自治区“塞上名师”1名、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1名、自治区教书育人楷模1名、自治区职业教育“万人计划”教学名师5名、自治区师德标兵1名、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9名,自治区托举人才16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自治区优秀教师3名。
聚焦产业,特色办学
职业本科教育:坚持创新驱动、错位竞争、突出特色、开放办学、统筹协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宁夏产业需求规划设置第一批职业本科专业5个,包括机械电子工程技术、动物医学、中药制药、现代物流管理和大数据与会计等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紧贴宁夏产业发展需求,开设38个高职专业,涵盖农林牧渔、材料与能源、化工技术、装备制造、制药、电子信息、财经旅游、现代纺织、艺术设计传媒、健康服务等15个专业大类。建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4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专业3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国家级产教融合专业4个、“1+X”证书制试点专业38个。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570名,其中本科学生476名。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区前列,就业质量逐年提高,绝大多数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行业企业专业技术骨干。
开放教育:宁夏开放大学是国家开放大学宁夏分部,是宁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依托单位,目前在全区设10个学院、11个学习中心。开设有开放教育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27个。学校建成了以大数据平台和VR实践为核心的开放教育学习体验中心、开放教育学习平台以及宁夏社区教育体验展示中心,连续举办两届宁夏全民学习活动周活动,获批成为全国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理事单位。学校深化院地联动,与金凤区党委、政府共建“一校四中心”,为社区居民实现终身学习提供保障。自1979年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178538人。学校将以开放大学综合改革为契机,着力打造宁夏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为构建自治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
笃行不怠,砥砺奋进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宁夏开放大学)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通过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以“匠心筑梦”党建品牌引领全校各项工作,坚持把“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兴校之魂,传承发展“开放、合作、包容、发展”的办学传统,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创业、技能致富、技能报国”的职教氛围,确立了“笃信好学、志在生民”的教育使命,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创新、培养质量卓越,造就了一大批具备国际视野、创新创业能力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校将紧盯“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融合发展,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教育强区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
数据截止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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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6401308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393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十条 学历证书: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相应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招生规模等,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以及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设置预留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宁夏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五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第三方”。
第十七条 学校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在满足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条件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单科分数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第十九条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语种,以其它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慎重。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我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
第二十四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第六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定向培养军士生体检按照征集义务兵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册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应当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新生报到日期后15日内未办理报到注册且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新生报到注册时,需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注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宁夏职业技术大学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我校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士官生学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价格(调控)〔2020〕524号)和《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14〕1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机电一体化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机电一体化技术(火箭军定向培养军士)、计算机应用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无人机应用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计算机网络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建筑室内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其它专科专业学费4600元/学年。
第三十一条我校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动物医学、中药制药5个本科专业学费待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复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政策及程序
第三十二条 我校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评审后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评审后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3.国家助学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相关政策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是对户口为宁夏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区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6.学费减免对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减免学费每年42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7.燕宝奖学金是由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励我校低收入家庭的新生,连续在校期间,每人每年2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报燕宝慈善基金会审批。
8.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入学后向学校提交贷款回执。
9.我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综合素质。
10.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若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先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 招生咨询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135023
传 真:0951-2135023
电子邮箱:nxzyjsxy213502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x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nxtc.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宁夏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招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宁夏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12月30日
2025年12月11日
2025年12月14日
截至2025年5月,学校设有12个教学单位,开设47个高职专业,涉及农林牧渔、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建筑、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医药卫生、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5个专业大类;在全区设3个分院、8个分校、11个电大工作站和教学点、2个学习中心。开设有开放教育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45个、成人专科专业20个;设置有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动物医学、中药制药5个职业本科专业。
专业设置 |
||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工业工程学院 |
数控技术 |
3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
煤化工技术 |
3年 |
|
应用化工技术 |
3年 |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3年 |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年 |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3年 |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3年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年 |
|
商学院 |
会计电算化 |
3年 |
市场营销 |
3年 |
|
电子商务 |
3年 |
|
旅游管理 |
3年 |
|
物业管理 |
3年 |
|
物流管理 |
3年 |
|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软件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
通信技术 |
3年 |
|
汽车电子技术 |
3年 |
|
软件技术 |
3年 |
|
移动商务 |
3年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
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年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年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
生物与制药技术系 |
药品生产技术 |
3年 |
食品生物技术 |
3年 |
|
园艺技术 |
3年 |
|
生命科学技术系 |
畜牧兽医 |
3年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年 |
|
纺织与服装技术系 |
现代纺织技术 |
3年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
人物形象设计 |
3年 |
|
健康管理与社会服务系 |
健康管理 |
3年 |
老年服务管理 |
3年 |
|
收费标准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士官生学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价格(调控)〔2020〕524号)和《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14〕1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机电一体化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机电一体化技术(火箭军定向培养军士)、计算机应用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无人机应用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计算机网络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建筑室内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其它专科专业学费4600元/学年。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动物医学、中药制药5个本科专业学费待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复标准执行。
资助政策及程序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评审后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评审后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3.国家助学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相关政策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是对户口为宁夏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区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6.学费减免对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减免学费每年42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7.燕宝奖学金是由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励我校低收入家庭的新生,连续在校期间,每人每年2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报燕宝慈善基金会审批。
8.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入学后向学校提交贷款回执。
9.我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综合素质。
10.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若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先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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