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江苏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江苏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江苏省 · 大学名单
  • 江苏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江苏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2025 招生 ©
 章程 简章 计划 分数

江苏

  • 校志
  • 文化
  • 招生信息汇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江苏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江苏省高校名单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 2021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2月8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返回大學主页



    2021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江苏省内提前批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江苏省代码1213。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吴都路)8号。全日制学生教学、生活都在此校本部进行。

    第四条 学校简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是全省首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设有物联网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基础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部),拥有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商科、文化旅游、数字艺术等六大特色专业群。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专科普通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组建赴江苏省各地市、区县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长由学校聘任。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政策支持,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学校江苏省专科提前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专科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第十四条 报考方式: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11日17时。

    第十五条 在报名时间、录取安排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2021年提前招生我校不安排校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按照“合格=10分,不合格=6分”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如遇合格门数相同,则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合格顺序排序。如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应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综合排名录取。

    第十九条 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合格性考试等级优秀类:十门合格性考试等级均为合格,加10分。

    6.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加10分。

    7.科技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及以上的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初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加10分。

    8.体育特长类: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体育类比赛获奖或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加10分。

    9.艺术特长类: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文艺、艺术大赛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加10分。

    以上政策性加分证件或证明复印件请于3月20日前发送电子稿至邮箱zsb@wxsc.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财政厅的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700元/年·生,工科类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四人间1500元/年·生,六人间12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邮编:214028

    咨询电话: 0510-85345168、85343250

    传 真: 0510-85345168

    咨询邮箱:zsb@wxsc.edu.cn

    学院网址:www.wxstc.cn(学校主页)

    zsb.wxstc.cn(招生信息网)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招生简章

    2021年 : 2021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2022年 : 2022年招生简章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