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08年)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2026年3月27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65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是1965年6月创办的无锡市商业学校;1978年10月更名为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2000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无锡市商业技工学校、无锡市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300余人,教职工850余人。建校60年来,学校始终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己任,为社会培养了11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2007、2011年分别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党建引领坚强有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六个过硬”党委班子,着力构建“四同”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计划和“强基创优”建设计划,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2个、“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全省样板党支部”2个,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1个。
学校专业建设实力雄厚,建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央财重点支持专业2个,建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3本教材入选“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29本教材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获全国优秀教材奖二等奖4项,建有国家级精品类(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
学校人才培养硕果累累,连续6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金奖4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17项,全国、全省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共10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学校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3项。
学校产教融合成效显著,牵头组建全国商贸职教集团、中国新商科实践育人产教联盟、全国实践育人产教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教分会商科联盟、全国数智商贸产教融合共同体,建有央财、省财支持实训基地5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集成平台)3个,与京东集团、信捷电气等行业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江苏商贸职业教育集团入选国家首批示范集团培育单位。
学校双师队伍人才荟萃,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为94.83%,建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优秀教学、科研团队25个,全国技术能手2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入选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工匠、社科英才、青蓝工程、产业教授等人才工程100余人次。
学校海外办学首开先河,成立我国高职院校在海外创办的首个股份制应用型本科大学——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工商学院。中柬两国领导人出席我校与柬埔寨劳工部、西港特区三方职教合作签约仪式。学校被授予“柬埔寨留学生教育基地”,入选教育部亚合资金项目、江苏高校“郑和学院”首批立项资助单位等。
学校文化建设亮点纷呈,构建以党建文化为引领、以校园精神文化为核心、以骨干文化为载体、以特色文化为重点、以制度文化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校园文化体系,融入产业文化、企业文化,不断深化具有职业特色、商院特征的校园文化建设。连续三届荣获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先后获评江苏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教育部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示范基地。
展望未来,学校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系统推进关键办学能力提升、产教融合深化、社会服务拓展、城市品牌赋能与国际合作创优,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强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数据截至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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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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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212。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有公办、首批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学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提前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提前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提前招生重大事宜,为提前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制定提前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
第六条 学校提前招生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提前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提前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拟定,经审核后合理确定提前分专业招生计划。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安排
1.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报考普通类专业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10门达到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省艺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026年省艺术专业(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线。普通类与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2.报名时间
第一轮志愿填报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至14日(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二轮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4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3.志愿填报
结合学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每一轮考生可填报1所高职院校,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院校考核(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4.资格审核
3月18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第一轮审核;4月15日,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第十一条 考试办法
1.院校考核(校测)
院校考核(校测)采取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职业素养。校测满分30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每门100分,英语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分。文化素质测试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
考试时间为3月22日9:00至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4月18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考核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2.计分方式
报考普通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满分300分,由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构成,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满分600分,由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省艺术(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三项成绩构成。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对于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日程安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划线原则
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分类划定控制线,其中:普通类考生校测成绩须达180分,艺术类考生校测成绩须达150分。低于相应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校测成绩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专科专业依据院校考核(校测)成绩+政策性加分(加分值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科专业根据院校考核(校测)成绩+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加分值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依次按照校测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在同分排序规则中,考生各项分数均相同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高中阶段担任职务、荣誉奖励、竞赛获奖和体质健康测试四项赋分后排序,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担任班长或团支书、校级及校外各类职务2.5分,担任班级其他职务2分,最高不超过5分;荣誉奖励按照校级2分、市级3分、省级及以上5分,最高不超过15分;竞赛获奖按照校级2分、市级3分、省级及以上5分,最高不超过15分;体质健康测试平均得分70分以下得0.5分,70-79分得1分,80-89分得3分,90分及以上得5分。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荣誉或竞赛奖励,按照最高等级记分。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考生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试行)进行评议评分,采取集体评议方式,实行回避制度,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如考生所报的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值提供给我校。
注: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江苏省2026年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等有关规定,参加我校校测考试的考生需缴纳文化素质测试费60元/人(币种: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要求,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住宿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要求收取住宿费(币种:人民币),住宿费为1000—1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办理学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退费。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有关程序按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wxi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xic.edu.cn/
学校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邮政编码:214153
传真:0510-83270099
招生咨询电话:0510-83270099、83270020
校测咨询电话:0510-83270287
缴费咨询电话:0510-83273891
监督电话:0510-83270813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请非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未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四条 对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商院”等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全文发布。鉴于各类媒体节选刊载的内容可能引发理解歧义,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完整版本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招生代码:1212
| 专业代码 | 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科类 | 学费(元/年) |
| 01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普通类 | 4700 |
| 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40 | 普通类 | 4700 | |
| 03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16 | 普通类 | 4700 | |
| 04 | 市场营销 | 190 | 普通类 | 4700 | |
| 05 | 数字商务学院 | 电子商务 | 100 | 普通类 | 4700 |
| 06 | 跨境电子商务 | 90 | 普通类 | 4700 | |
| 07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45 | 普通类 | 4700 | |
| 08 | 现代物流管理 | 65 | 普通类 | 4700 | |
| 09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96 | 普通类 | 4700 | |
| 10 | 会计金融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98 | 普通类 | 4700 |
| 11 | 大数据与会计 | 185 | 普通类 | 4700 | |
| 12 |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 10 | 普通类 | 12000 | |
| 13 | 大数据与审计 | 50 | 普通类 | 4700 | |
| 14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0 | 普通类 | 4700 | |
| 15 | 旅游烹饪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80 | 普通类 | 4700 |
| 16 | 旅游管理 | 70 | 普通类 | 4700 | |
| 17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5 | 普通类 | 4700 | |
| 18 | 中西面点工艺 | 39 | 普通类 | 4700 | |
| 19 | 设计与传媒学院 | 建筑室内设计 | 90 | 普通类 | 5300 |
| 20 | 工程造价 | 100 | 普通类 | 4700 | |
| 21 | 数字媒体技术 | 85 | 普通类 | 5300 | |
| 22 | 室内艺术设计 | 45 |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 | 6800 | |
| 23 | 视觉传达设计 | 45 |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 | 6800 | |
| 24 |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89 | 普通类 | 5300 |
| 2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5 | 普通类 | 5300 | |
| 26 | 软件技术 | 88 | 普通类 | 5300 | |
| 27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5 | 普通类 | 5300 | |
| 28 | 应用电子技术 | 45 | 普通类 | 5300 | |
| 29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40 | 普通类 | 5300 | |
| 3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21 | 普通类 | 5300 | |
| 31 |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5 | 普通类 | 5300 |
| 3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0 | 普通类 | 5300 | |
| 33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22 | 普通类 | 5300 | |
| 3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5 | 普通类 | 5300 | |
| 3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90 | 普通类 | 5300 | |
| 36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1 | 普通类 | 4700 |
备注:
1.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入校后,学校给予2000元/年学费资助;
2.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进校后拟设智慧景区运营管理、研学旅行服务方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生进校后拟设智能烹饪与中央厨房现场工程师、营养配餐方向;
3.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江苏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2025年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录取分数汇总表
专业名称 |
合作院校 |
录取人数 |
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位次 |
数字媒体技术 |
南京传媒学院 |
22 |
历史+不限 |
502 |
490 |
493.6 |
2764 |
数字媒体技术 |
南京传媒学院 |
18 |
物理+不限 |
504 |
479 |
486.2 |
6091 |
2025年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分数汇总表(历史类)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位次 |
工商企业管理 |
20 |
471 |
443 |
453.8 |
1529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9 |
464 |
435 |
449.1 |
17034 |
市场营销 |
63 |
464 |
435 |
447.6 |
17034 |
电子商务 |
61 |
472 |
435 |
445.9 |
17034 |
跨境电子商务 |
45 |
477 |
435 |
447.6 |
17034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15 |
461 |
442 |
451.7 |
15514 |
现代物流管理 |
15 |
482 |
448 |
455.1 |
14261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5 |
460 |
446 |
451.5 |
1469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22 |
471 |
462 |
465.0 |
10848 |
大数据与会计 |
67 |
515 |
470 |
479.4 |
8629 |
大数据与审计 |
22 |
479 |
464 |
467.1 |
10297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15 |
461 |
456 |
458.4 |
12345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15 |
456 |
436 |
442.9 |
16805 |
旅游管理 |
25 |
454 |
435 |
440.3 |
17034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0 |
454 |
447 |
450.1 |
14472 |
中西面点工艺 |
20 |
480 |
454 |
461.9 |
12819 |
建筑室内设计 |
22 |
476 |
439 |
449.4 |
16184 |
工程造价 |
18 |
450 |
435 |
440.2 |
17034 |
数字媒体技术 |
48 |
485 |
465 |
472.5 |
1000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1 |
472 |
455 |
461.1 |
1258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1 |
469 |
454 |
460.5 |
12819 |
软件技术 |
11 |
486 |
461 |
467.8 |
1108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1 |
465 |
452 |
456.1 |
13279 |
应用电子技术 |
12 |
453 |
439 |
446.3 |
16184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10 |
458 |
449 |
451.8 |
14021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6 |
483 |
452 |
464.8 |
1327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2 |
472 |
447 |
450.8 |
1447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8 |
477 |
454 |
462.1 |
12819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18 |
455 |
435 |
442.4 |
1703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17 |
465 |
435 |
444.3 |
17034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1 |
465 |
442 |
447.8 |
15514 |
2025年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分数汇总表(物理类)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位次 |
工商企业管理 |
14 |
453 |
426 |
436.4 |
3791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6 |
451 |
379 |
417.8 |
52895 |
市场营销 |
45 |
468 |
379 |
428.6 |
52895 |
电子商务 |
42 |
471 |
395 |
432.4 |
49229 |
跨境电子商务 |
30 |
496 |
380 |
427.2 |
52702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12 |
455 |
410 |
426.3 |
44642 |
现代物流管理 |
10 |
464 |
435 |
444.0 |
3301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6 |
454 |
420 |
436.3 |
40675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6 |
463 |
443 |
451.6 |
28136 |
大数据与会计 |
48 |
472 |
454 |
459.9 |
19991 |
大数据与审计 |
18 |
463 |
446 |
453.0 |
26072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8 |
453 |
434 |
443.6 |
33591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14 |
456 |
376 |
417.1 |
53458 |
旅游管理 |
20 |
447 |
375 |
410.9 |
53641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 |
448 |
444 |
446.2 |
27455 |
中西面点工艺 |
10 |
472 |
449 |
454.9 |
23872 |
建筑室内设计 |
15 |
458 |
418 |
436.2 |
41524 |
工程造价 |
17 |
464 |
393 |
435.6 |
49724 |
数字媒体技术 |
32 |
489 |
457 |
464.3 |
1752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5 |
474 |
436 |
449.0 |
3244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5 |
460 |
438 |
448.3 |
31264 |
软件技术 |
27 |
469 |
437 |
447.6 |
31887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5 |
458 |
432 |
437.9 |
34715 |
应用电子技术 |
23 |
452 |
399 |
422.2 |
48410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22 |
450 |
423 |
433.4 |
39302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4 |
454 |
435 |
442.6 |
330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8 |
445 |
429 |
433.8 |
3637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5 |
470 |
444 |
452.9 |
2745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28 |
431 |
374 |
394.2 |
53842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9 |
455 |
369 |
410.7 |
54634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 |
451 |
410 |
428.2 |
44642 |
2025年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分数汇总表(中外合作)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位次 |
大数据与会计 |
20 |
历史+不限 |
481 |
454 |
460.6 |
12819 |
大数据与会计 |
10 |
物理+不限 |
460 |
450 |
453.3 |
23123 |
2025年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分数汇总表(艺术类)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位次 |
室内艺术设计(美术与设计) |
32 |
458 |
373 |
414.6 |
30598 |
广告艺术设计(美术与设计) |
8 |
435 |
403 |
418.0 |
23913 |
视觉传达设计(美术与设计) |
64 |
464 |
409 |
426.7 |
22556 |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企业管理
连锁经营与管理
数字商务学院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现代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与电商直播
跨境电子商务
会计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大数据与审计
金融服务与管理
旅游烹饪学院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烹饪工艺与营养
中西面点工艺
西式烹饪工艺
设计与传媒学院
工程造价
建筑室内设计
数字媒体技术
视觉传达设计
室内设计艺术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软件技术专业
云计算技术应用
电气自动化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要求,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要求收取住宿费(币种:人民币),住宿费为1000—1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办理学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退费。
学校建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有关程序按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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