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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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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等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院校标识码:4132012805,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

    4.学校简介: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首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学校共设置45个高职专业,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23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的骨干专业7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全省首批高职专业认证试点专业1个。

    第四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对取得学校学籍,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招生情况编制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

    第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普通高考外语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1.普通文理类考生录取: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根据分数清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艺术类考生录取: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根据分数清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 4700元;工科类专业 5300元;体育类专业 4800元;艺术类专业 6800元;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5-6人间1200元/生﹒学年,4人间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优秀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10000元/人,学校另设校级奖学金以及“汉彬奖学金”“震泽装备制造学院”等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可申请20000元/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最高可达4700元/学年。

    第七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

    邮政编码:223003

    招生咨询电话:0517-83808080

    招生监督电话:0517-83808116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jsei.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截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章程

    2025年 :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2024年 :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江苏省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 :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 :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 :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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