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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學院2024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2月5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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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建立,實行省市共管、以市為主辦學體制的一所綜合性普通高校,辦學源頭上溯至1907年成立的三台中學堂簡易師範科,2021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學校分椒江、臨海兩地三校區辦學,總占地面積近1600畝、建築面積約6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9億元,館藏紙質圖書240餘萬冊,直屬附屬醫院4家,全資企業4家,附屬學校(幼稚園)2家,辦學條件良好,校園風光優美。下設14個二級學院,55個本科專業,工科專業接近50%,擁有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1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0個專業通過國家認證,獲批9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8個省級人才培養基地。全日制在校生16000餘人,其中椒江校區以工、經、管、醫、藝為主,在校生11000餘人,臨海校區以文理和教師教育為主,在校生5000餘人。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4〕4號)的精神,為做好台州學院2024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特製定本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一)擁護“一國兩制”和國家統一。
    (二)持有有效期內的《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的,應在5月1日前上傳至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三)參加2024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且在語文、數學A、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四)品行端正,健康達到申請專業錄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條款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二、招生專業及計畫
    招生計畫10人,分專業招生計畫不定。錄取時學校視報考情況確定各專業錄取人數。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序號

    專業名稱

    學制(年)

    學費標準(元/學年)

    1

    環境工程

    4

    5500

    2

    生物科學

    4

    5500

    3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4

    5500

    4

    機械電子工程

    4

    5500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3月1日至31日
    (二)報名方式
    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考生須按照系統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 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系統規定的基礎材料外,還須上傳我校要求的其他附加材料,附加材料原件掃描如下:
    1. 考生所在高中學生證正反面(需有高中註冊資訊);
    2. 臺灣地區2024年度學測成績單(包含學測報名序號或應試號碼) (須加蓋中學公章或經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確認);
    3. 考生高中階段各類個人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社會活動經歷的證明等相關材料(非必選項);
    4. 2024年1月1日以來的考生個人體檢報告:(1)常規身體健康檢查(含過往病史及治療情況);(2)X光胸部透視檢查;(3)肝功化驗報告;
    5. 2024年1月1日以來當地警察局出具的考生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6. 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託書。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時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
    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資訊錯誤或填報虛假資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核及錄取
    (一)資格審核
    首輪審核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徵集志願審核時間為2024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如首輪未錄滿)。
    學校將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
    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應關注我校的後續通知。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後續錄取環節。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錄取辦法
    1. 錄取原則
    學校依據學測考試科目的成績及相應標級情況擇優錄取。
    2. 錄取安排
    報名系統於5月15日統一公佈擬錄取名單。
    考生須於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
    3. 徵集志願安排
    如首輪錄取未滿,學校未完成的招生計畫將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
    考生於5月21日至31日期間進行報名。首輪已報名的考生無需重新註冊,只需填報志願、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附加材料即可。
    報名系統於6月21日統一公佈徵集志願擬錄取名單。
    考生須於6月21日至25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4. 錄取通知書發放
    學校將於2024年7月後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

    五、入學及管理
    (一)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三)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 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四)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的檔精神,被錄取的臺灣學生入學後,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畢業要求,學校准予畢業並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五)學費和住宿費與祖國大陸學生標準一致,學校收費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准和有關規定執行。

    六、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號
    郵遞區號:318000
    諮詢電話:86-576-88669696
    學校網址:https://www.tzc.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tzc.edu.cn
    電子郵箱:zsb@tzc.edu.cn

    七、其他
    本簡章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招生政策為准。

    附件:
    1.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托書
    2.考生誠信承諾書

    附件【附件1: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托書.pdf】
    附件【附件2: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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