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浙江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浙江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浙江省 · 大学名单
  • 浙江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浙江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 春祺夏安,秋绥冬宁 ! 」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志愿填报 · 录取分数

浙江

  • 校志
  • 文化
  • 招生信息汇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浙江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综合评价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中外合作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浙江省高校名单
    • 台州学院
    • 台州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 台州学院
    • 台州学院
    • 台州学院
    • 台州学院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返回大學主页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
    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本科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台州学院
    证书种类: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成立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二)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无预留计划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类疾病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我校以下专业: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前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生物科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不能录取至美术学(师范)、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材料物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三)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过程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退档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按满分150分折算)。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学生入学后修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无性别比例限制。
    (五)录取办法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普通类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
    (2)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先按文化总分高低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择优录取。
    (3)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所填专业均未被录取时,依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高低排序。综合分(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
    综合分=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算成300分)×2.5×50%。
    3.体育类
    对文化、术科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高低排序。综合分(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
    综合分=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折算成100分)×7.5×50%。
    体育专业特招生按照《台州学院2025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六)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三位一体、单独考试、中本一体、专升本等招生类别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费标准:
    (一)4800元/学年: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网络与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旅游管理、商务英语、英语、英语(师范)、俄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生物科学、药学、应用化学、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
    (二)5500元/学年: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生物制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体育教育(师范)、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制药工程技术。
    (三)6300元/学年:建筑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四)10000元/学年:产品设计、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
    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住宿费标准:
    统一按1600元/生·学年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费标准收取,如有多余及时返还。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勤、减”资助工作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三台”特等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6-88665794。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s://www.tz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tzc.edu.cn
    微信公众号:台州学院招生
    咨询电话:0576-88669696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定向招生、单独考试、中本一体、专升本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学校2025年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合作学校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台州学院”文凭。
    (三)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台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五)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生源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六)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章程

    2025年 : 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年 : 台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3年 : 台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3年 : 台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 : 台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1年 : 台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台州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台州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