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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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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决定2025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浙江财经大学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

    2025年计划招生310名,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所属本科专业类

    所属学科门类

    计划

    1

    财政学

    财政学类

    经济学

    20

    2

    税收学

    财政学类

    经济学

    20

    3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20

    4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16

    5

    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6

    6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6

    7

    金融学

    金融学类

    经济学

    16

    8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6

    9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6

    1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类

    管理学

    16

    1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20

    1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含数字贸易方向)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16

    13

    经济学

    经济学类

    经济学

    20

    14

    法学

    法学类

    法学

    42

    15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20

    16

    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类

    经济学

    20

    合计

    310

    注:1.最终计划数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下达数据为准;

       2.学费收费标准按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21日16:00前登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佐证材料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上传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或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系统打印后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背面);

    3.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白底或蓝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图像文件大小在1M以内,JPG格式);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必须上传证书原件,2025届毕业生报名截止前,如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可上传学生证原件信息页或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专业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主动放弃。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上级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时间:5月22日—5月23日

    准考证打印:  5月27日—5月28日

    五、测试安排

    通过初审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综合笔试。

    (一)测试时间:拟定5月29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测试形式:综合笔试,满分120分。

    (三)笔试内容包含(1)大学语文(分值占40分,参考书目:大学语文,王步高,南京大学出版社);(2)英语(分值占40分,参考书目:新编大学英语综合教程第2、3册(第四版),何莲珍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3)综合(分值占40分,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以及对政治、时事、国情、经济、历史等综合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六、志愿与录取

    (一)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中,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依据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录取。

    (三)若考生分数相同时,先后按大学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优先权视为一致。

    (四)录取时间:6月底前完成预录取。

    七、入校管理

    (一)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再享受学校本科生“准入准出”等转专业政策。

    (四)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八、附则

    (一)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

    招生咨询邮箱:zsb@z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zufe.edu.cn

    报名网址:https://dexw.zufe.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五)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招生简章

    2025年 :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5年 :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2025年 :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5年 :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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