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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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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二 、校址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

    三 、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证书
    种类

    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六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九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院可以不予以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 一 、录取规则

    (一)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学院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十 二 、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一)18000元/学年: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法学、公共事业管理、酒店管理、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应用化学专业;

    (二)20000元/学年: 通信工程、自动化、建筑学、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专业;

    (三)247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英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

    (四)277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智能建造、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住宿费标准

    标准四人间:3000元/学年;小型四人间:2200元/学年。

    十 三 、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各类奖助学金20余项(包括院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 四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5-82978024。

    十 五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ky.zstu.edu.cn/index.htm

    招生微信号:keyizhaosheng

    电话:0575-82001777    

    传真:0575-82005677

    十 六 、其他须知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院内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可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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