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浙江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浙江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浙江省 · 大学名单
  • 浙江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浙江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2025 招生 ©
 章程 简章 计划 分数

浙江

  • 校志
  • 文化
  • 招生信息汇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浙江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综合评价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中外合作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浙江省高校名单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外国语学院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5月17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返回大學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2025年艺术类招生计划如下。

    层次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

    省份

    本科

    音乐学(师范)

    不限

    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四川、湖南

    美术学(师范)

    艺术与科技

    艺术与科技(传统手工 艺方向)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专业考试

    第十条符合2025年计划招生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相应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专业考试按各招生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分数段)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为 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算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算为 750分)*5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十九条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6、0571-88213107

    传 真:0571-88219311

    招生网址: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号:961856648

     



    招生章程

    2025年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年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5年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24年 :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2年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浙江外国语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浙江外国语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