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浙江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浙江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浙江省 · 大学名单
  • 浙江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浙江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2025 招生 ©
 章程 简章 计划 分数

浙江

  • 校志
  • 文化
  • 招生信息汇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浙江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综合评价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中外合作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浙江省高校名单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宁波诺丁汉大学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返回大學主页



    一、院校全称

    宁波诺丁汉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6301

    三、校址

    浙江省宁波市泰康东路199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

    证书

    种类

    (1) 英国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 宁波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 宁波诺丁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获准在浙江、北京、上海、陕西、海南、江苏、四川、天津、辽宁、黑龙江、湖南、山东、山西、福建、湖北、重庆、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内蒙古、吉林、新疆、广东二十八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统一招生(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省份列入本科批次招生,在浙江省还设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宁波诺丁汉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将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所有的专业采用全英文教学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1)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2) 学校采用全英文授课,考生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不低于115分,若报考英语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20分。

    (3) 进档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投档成绩来排序(含小数部分)。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英语、语文、数学三门课程单科成绩排序。

    (4)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执行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政策考虑退档。 

    (5)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辽宁省按各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6) 对于内蒙古考生:录取时采用“分数清”原则,将进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7) 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宁波诺丁汉大学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在按文理分科招生的情况下,若所分配名额招收已满或招收不足,宁波诺丁汉大学将会考虑在文理科计划之间进行名额调剂,安排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8)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各专业学费均按教育成本收取。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2022年本科新生的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00元/人(2+2专业的后两年学费另计,按照英国诺丁汉大学学费收取)。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人(四人间)或4500元/人(四室一厅,每室两人)

    十四、资助政策

    为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还设立丰富的奖学金体系。具体标准详见学校官网上奖学金评定细则。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818010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宁波诺丁汉大学官网:https://www.nottingham.edu.cn/cn/

    咨询邮箱:Gaokao@nottingham.edu.cn 

    咨询电话:0574-88180182

    招生办微信号:Nottingham_RAO   (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办)

    十七、其他须知

    (1)学校的招生专业有两种学习模式:1)“2+2”模式(即前两年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后两年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就读);2)四年都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模式(第三年提供众多交换及海外学习的机会),不同专业的学习模式详见学校官网。  

    (2)学生进校后可根据自己学习需求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政策请参看学校官网的《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本科新生转专业政策》。

    (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4)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宁波诺丁汉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章程

    2022年 :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 :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宁波诺丁汉大学-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宁波诺丁汉大学-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