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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7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面向本校应届毕业生开展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专业介绍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本科专业  学制二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洛阳、面向豫西地区,顺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趋势、服务豫西基础教育发展,培养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知识、突出的语文教育教学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传承弘扬河洛文化,能够在中学及其他教育文化机构从事语文教学、教研、教育管理的骨干教师。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 英语:师范类本科专业 学制二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总体目标,立足豫西、面向河南,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科学素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终身学习能力、扎实的英语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英语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能够胜任中学英语教学的骨干教师。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本科专业 学制二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富有教育情怀、具备较高人文与科学素养,现代教育理念、具有扎实的数学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胜任中学数学教学的骨干教师。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是否

    师范

    修业

    年限

    学位授予

    门类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备注

    1

    汉语言文学

    是

    2

    文学

    100

    4400

    除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的其他专业可以报考

    2

    英语

    是

    2

    文学

    70

    4400

    除英语、翻译、日语外的其他专业可以报考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是

    2

    理学

    60

    5000

    除数学与应用数学外的其他专业可以报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招生范围为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最新版本为准,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6月9日---6月11日

    (二)考生登录洛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ites.lynu.edu.cn/zsxx/),下载填写《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经所属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招生就业处(敦行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zsb@lynu.edu.cn。

    (三)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资格公示。6月14日前,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sites.lynu.edu.cn/zsxx/)予以公示。

    (二)考试及成绩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s://sites.lynu.edu.cn/jwc/)公示。

    (三)拟录取。面试成绩公示后,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试合格的考生(合格成绩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学生所在学院办理。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洛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和《洛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需交到相关二级学院留存。

    (二)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五)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七)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

    六、其他说明

    洛阳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简章由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招生咨询热线:0379-68618104

    考务咨询热线:0379-68618075

    文学院咨询热线:0379-68618262  

    外国语学院咨询热线:0379-68618295  

    数学科学学院咨询热线:0379-68618306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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