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学校坐落于被誉为殷商之源、华商之都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商丘市,始建于1994年,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原商丘科技职业学院基础上设立商丘工学院,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2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7万余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2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亿余元。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设有9个教学院部,开设3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经、教、艺、医6个学科门类。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个、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等23门。现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商丘市重点实验室2个、商丘市工程研究中心2个。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研究的产品打破了国外的相关技术垄断,与校企合作企业合作攻关技术升级改造,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产生了良好经济效益。作为商丘市土木建筑学会理事长单位,为推动地方土木工程行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学校的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展览馆、美术馆、体育馆、科普馆等,面向社会开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十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工人日报》《河南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的办学事迹和典型经验。学校荣获“河南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河南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河南省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省级平安校园”“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A级高校”“河南省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试点单位”等荣誉。
商丘工学院
内容更新至2025年9月1日

大学风光 · 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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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 商丘工学院 。
第二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条 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长江路校区)、商丘市虞城县至诚八路16号(虞城校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4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制3年。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殷商文化之都---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处,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 商丘工学院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区域发展、就业率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其他
第九条 录取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第十条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 普通类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部分省(区、市)有相关要求或规定,以该省(区、市)要求或规定为准。
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区分校区);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二条 艺术类
一、艺术类录取原则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 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招考对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不设其它小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我校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所有考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给予退档。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址查询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官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资格复查 在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2025年本科学费:艺术类、医学类收费16800元/生·年,理科类收费15800元/生·年,文科类收费15000元/生·年;专科学费:医学类收费13800元/生·年,其他类型收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十八条 商丘工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坚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贷、勤、减、补”和“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分学业奖学金,有三个档次: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学科奖学金分团体和个人,团体最高7200元,最低500元,个人最高3600元,最低260元。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184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44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880元/生·年。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勤工俭学
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五)学费减免
1.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
2.学校学费减免
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受助学生一次性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额度分为1500元、1000元、500元三个等级。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补助金额。
(七)“绿色通道”
学校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九条 毕业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商丘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就业处,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与就业服务,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七章 办学特色
第二十一条 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校企协同育人为重要路径的人才培养思路,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学校通过多种渠道为每一位毕业生推荐或提供就业岗位,使每一位毕业生不受就业困扰。构建实习实训与专业课程学习相结合、与专业知识综合运用相结合、与毕业设计选题和完成相结合、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四结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利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使学生通过“四结合”的实习实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生产实践与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商丘工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招生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商丘工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邮政编码:476000
招生咨询:0370-3020799
传真电话:0370-3020799
监督电话:0370-3020999
学校网址:https://www.sqgxy.edu.cn
电子邮箱:sqgxyzb@sqgxy.edu.cn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20日
商丘工学院
2025年在各省投放专业计划及录取情况
-
河南省
艺术类
省份 |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备注 |
河南 |
环境设计 |
289 |
460.6 |
424.2 |
429.6 |
历史类 |
河南 |
产品设计 |
110 |
463 |
431.2 |
437.2 |
|
河南 |
环境设计 |
30 |
449.6 |
419.6 |
426.1 |
物理类 |
河南 |
产品设计 |
20 |
448.4 |
425.2 |
435.6 |
普通类
省份 |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备注 |
河南 |
金融学 |
72 |
519 |
483 |
485.4 |
历史类 |
河南 |
学前教育 |
40 |
491 |
483 |
484.4 |
|
河南 |
小学教育 |
80 |
503 |
484 |
486.1 |
|
河南 |
市场营销 |
80 |
494 |
483 |
484.5 |
|
河南 |
会计学 |
100 |
507 |
485 |
490.0 |
|
河南 |
电子商务 |
129 |
523 |
483 |
484.7 |
|
河南 |
护理学 |
1 |
489 |
489 |
489.2 |
|
河南 |
金融学 |
100 |
485 |
437 |
445.2 |
物理类 |
河南 |
学前教育 |
25 |
482 |
438 |
447.3 |
|
河南 |
小学教育 |
50 |
486 |
441 |
451.3 |
|
河南 |
市场营销 |
50 |
474 |
435 |
441.8 |
|
河南 |
会计学 |
80 |
487 |
444 |
455.0 |
|
河南 |
电子商务 |
51 |
488 |
435 |
442.8 |
|
河南 |
经济统计学 |
65 |
478 |
433 |
443.9 |
|
河南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0 |
481 |
434 |
446.0 |
|
河南 |
工程管理 |
45 |
457 |
433 |
440.3 |
|
河南 |
工程造价 |
65 |
464 |
430 |
436.5 |
|
河南 |
物流工程 |
100 |
488 |
430 |
437.9 |
|
河南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79 |
503 |
448 |
462.9 |
|
河南 |
机械电子工程 |
154 |
483 |
441 |
447.5 |
|
河南 |
车辆工程 |
60 |
469 |
434 |
441.3 |
|
河南 |
车辆工程(新能源方向) |
91 |
483 |
434 |
444.3 |
|
河南 |
汽车服务工程 |
95 |
474 |
431 |
438.7 |
|
河南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25 |
478 |
431 |
438.1 |
|
河南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99 |
499 |
449 |
463.0 |
|
河南 |
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处理方向) |
60 |
489 |
448 |
460.2 |
|
河南 |
电子信息工程(控制技术方向) |
70 |
485 |
439 |
451.8 |
|
河南 |
通信工程 |
45 |
483 |
438 |
448.6 |
|
河南 |
机器人工程 |
124 |
481 |
436 |
443.9 |
|
河南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30 |
501 |
445 |
457.9 |
|
河南 |
软件工程 |
100 |
496 |
439 |
450.1 |
|
河南 |
物联网工程 |
26 |
475 |
443 |
455.8 |
|
河南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70 |
480 |
432 |
440.9 |
|
河南 |
土木工程 |
45 |
476 |
432 |
439.4 |
|
河南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80 |
453 |
432 |
435.2 |
|
河南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130 |
468 |
431 |
437.4 |
|
河南 |
测绘工程 |
110 |
488 |
431 |
438.7 |
|
河南 |
护理学 |
517 |
497 |
427 |
448.2 |
|
河南 |
助产学 |
213 |
487 |
427 |
442.7 |
-
外省
省份 |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备注 |
广西 |
通信工程 |
5 |
414 |
405 |
409.2 |
物理类 |
广西 |
物联网工程 |
5 |
406 |
402 |
403.6 |
物理类 |
江苏 |
车辆工程 |
10 |
498 |
475 |
480.6 |
物理类 |
江苏 |
通信工程 |
10 |
487 |
474 |
477.7 |
物理类 |
广东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5 |
483 |
479 |
480.6 |
物理类 |
广东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 |
490 |
485 |
487.0 |
物理类 |
陕西 |
机械电子工程 |
3 |
452 |
451 |
451.7 |
物理类 |
陕西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454 |
453 |
453.7 |
物理类 |
湖南 |
测绘工程 |
5 |
438 |
436 |
436.6 |
物理类 |
湖南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5 |
443 |
436 |
437.8 |
物理类 |
江西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 |
470 |
463 |
465.7 |
物理类 |
宁夏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421 |
412 |
414.6 |
物理类 |
山东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10 |
460 |
455 |
456.4 |
物理类 |
山东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472 |
464 |
467.0 |
物理类 |
山东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467 |
463 |
464.3 |
物理类 |
山东 |
通信工程 |
10 |
462 |
460 |
461.4 |
物理类 |
山东 |
物联网工程 |
10 |
463 |
459 |
459.8 |
物理类 |
云南 |
机械电子工程 |
3 |
454 |
450 |
451.7 |
物理类 |
云南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465 |
454 |
458.0 |
物理类 |
甘肃 |
测绘工程 |
4 |
414 |
402 |
406.8 |
物理类 |
甘肃 |
车辆工程 |
4 |
403 |
399 |
400.8 |
物理类 |
浙江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5 |
495 |
488 |
492.9 |
物理类 |
浙江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 |
502 |
495 |
498.6 |
物理类 |
浙江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504 |
502 |
502.8 |
物理类 |
福建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5 |
476 |
471 |
473.0 |
物理类 |
福建 |
物联网工程 |
5 |
481 |
474 |
476.2 |
物理类 |
贵州 |
测绘工程 |
6 |
436 |
431 |
433.0 |
物理类 |
贵州 |
机器人工程 |
6 |
441 |
432 |
434.5 |
物理类 |
贵州 |
机械电子工程 |
6 |
440 |
433 |
437.2 |
物理类 |
河北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25 |
494 |
489 |
491.1 |
物理类 |
河北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6 |
504 |
497 |
498.4 |
物理类 |
河北 |
工程管理 |
20 |
495 |
490 |
491.8 |
物理类 |
河北 |
汽车服务工程 |
25 |
496 |
492 |
493.3 |
物理类 |
河北 |
软件工程 |
25 |
501 |
496 |
496.8 |
物理类 |
河北 |
土木工程 |
20 |
496 |
488 |
490.3 |
物理类 |
河北 |
物联网工程 |
24 |
501 |
494 |
495.4 |
物理类 |
河北 |
物流工程 |
25 |
496 |
491 |
492.7 |
物理类 |
湖北 |
测绘工程 |
5 |
474 |
461 |
466.0 |
物理类 |
黑龙江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404 |
393 |
395.4 |
物理类 |
安徽 |
车辆工程 |
10 |
488 |
477 |
480.5 |
物理类 |
安徽 |
汽车服务工程 |
10 |
488 |
479 |
483.2 |
物理类 |
青海 |
机械电子工程 |
4 |
509 |
351 |
430.1 |
物理类 |
四川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489 |
474 |
479.8 |
物理类 |
四川 |
软件工程 |
5 |
483 |
473 |
477.0 |
物理类 |
山西 |
车辆工程 |
5 |
439 |
434 |
437.4 |
物理类 |
山西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465 |
440 |
447.6 |
物理类 |
新疆 |
护理学 |
4 |
350 |
334 |
340.1 |
文科 |
新疆 |
助产学 |
4 |
351 |
333 |
333.1 |
文科 |
院系 |
本科专业 |
专科专业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 |
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土木工程学院 |
测绘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风景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工程造价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金融学、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 |
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 |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艺术设计、学前教育 |
医学院 |
护理学、助产学 |
护理、助产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02日
收费标准 2024年本科学费:艺术类、医学类收费每生每年16800元,理工类收费每生每年15800元,文史类收费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学费:医学类、艺术类收费每生每年13800元,其他类型收费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商丘工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坚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贷、勤、减、补”和“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2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助学金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分别为每生每月230元、180元、11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人均800元左右。
(六)学校学费减免: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七)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为因突发严重疾病、遭遇重大家庭变故、受灾情影响等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分为每生1500元、1000元、500元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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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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