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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商丘工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7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商丘工学院。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长江路校区)、商丘市阳光路188号(阳光路校区)、商丘市虞城县至诚八路16号(虞城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商丘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处,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范围及对象

    第七条 招生范围、对象

    (一)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对象

    我校只招收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高职单招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为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报名和考试

    第九条 报名须知

    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0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条 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一)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进行折算,总分30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综合能力等。

    试卷分值:300分;

    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考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 (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商丘工学院长江路校区。

    (四)考试要求:请报考我校的考生于4月20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五)成绩发布方式:考生登录商丘工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成绩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于成绩发布2日内申请复核,考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商丘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至sqgxyzb@sqgxy.edu.cn。单招成绩复核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申请复核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复核结果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由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再次登录学校官网查看。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单招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此次测试所取得的单招成绩,分类别、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优先录取政策上同等优先的学生,遇到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可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单招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700元(为代收费,在学期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资助政策 学校坚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贷、勤、减、补”和“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分学业奖学金,有三个档次: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学科奖学金分团体和个人,团体最高7200元,最低500元,个人最高3600元,最低260元。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3000元/生·年、3700元/生·年、44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184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44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880元/生·年。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20000元/生·年。

    (四)勤工俭学: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五)学费减免

    1.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专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

    2.学校学费减免

    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受助学生一次性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额度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个等级。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补助金额。

    (七)“绿色通道”

    学校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四条 毕业及就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商丘工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就业办公室,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与就业服务,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有关说明

    (一)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历史、物理限制。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如遇政策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过学校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商丘工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招生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0-3020799  

    传     真:0370-3020799

    举报电话:0370-3020999

    学校网址:https://www.sqgxy.edu.cn

    招办邮箱:sqgxyzb@sqgxy.edu.cn

    来校路线:自驾或市内乘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到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商丘工学院报到。

     



    招生简章

    2025年 : 商丘工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24年 : 商丘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3年 : 商丘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年 : 商丘工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 : 商丘工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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