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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内部招考分离”,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1967   河南省招生代码:6235
    办学地点:山阳路校区(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丰收路校区(丰收路4818号)、学苑路校区(学苑路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招生专业涉及普通高中类、普通中职类、社会考生、退役军人和艺术、体育类考生。计划招生1000人。
    第五章招生对象和志愿填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
    (一)考生可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二)所有报考学校的考生,均需按照学校专业志愿填报规则填报专业志愿。学校专业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1. 各类考生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学校仅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类别组织测试。
    2.艺术、体育类考生(音乐类专业、美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的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不得跨专业类别填报,且不得与普通类专业混报。若存在专业混报,学校以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为准组织测试。
    (三)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于4月7日前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六章考核
    第十条 考核内容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考核内容包含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普通高中生源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外语成绩进行折算(折算公式见第十一条),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分值:150分。其中语文总分75分,数学总分50分,英语总分25分。
    (3)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总分:150分。
    2.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按150分核算),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3.艺体类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音乐类考生考试时间6分钟,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四项,任选其中一项展示;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12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色彩(静物)两项,任选其中一项展示;体育类考生考试时间20分钟,球类、武术、田径三项,任选其中一项展示。
    (2)考试总分:150分。
    4.除技能拔尖人才以外的考生都须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仅参加普通“职业适应性测试”;艺体类考生仅参加“艺体类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普通类和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同时报考,如同时报考,按志愿顺序排列第一位的志愿类别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三)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4月8日-9日
    考试地点:山阳路校区(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时间

    考试内容

    4月8日09:00-11:00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4月8-9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一条 录取成绩组成
    (一)成绩组成
    考生的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0.75+数学成绩×0.5+外语成绩×0.25。(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按河南省教育厅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级、B级、C级、D级,分别折算为100分、85分、70分、50分)
    第十二条 考生成绩将于2023年4月15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jzsz.edu.cn/)公布。
    第七章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二)学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征集志愿。考生分数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学校各招生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录取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文化素质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素质考试以满分(150分)核算,按考生报考的相应专业类别录取规则录取。
    (五)未按要求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凡被高职单招录取(含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七)单招拟录取名单将于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jzsz.edu.cn/)公布。
    (八)学校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一是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是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3月25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获奖情况确认。
    2.生源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由学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公示名单由学校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入学和待遇
    第十五条 通过学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学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所有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学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暂定: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标准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依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和“焦价费字〔2003〕172号”文件制定。
    第十七条入学资格审核与资助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贷、勤、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3300元/生/年;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300元/生/月。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在校表现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在校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分1500元/生/年、7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个档次。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咨询电话:(0391) 3593980、3721211
    监督电话:(0391) 3594309
    邮编:454001
    QQ号码:2218895714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jzsz.edu.cn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招生章程

    2024年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

    2023年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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