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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武汉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3月3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河北省

    山西省

    黑龙江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计划数

    2

    2

    2

    1

    1

    1

    2

    3

    3

    2

    3

    2

    省统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
    主持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统考(或联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总分满分的85%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戏剧影视文学
    (一)招生计划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3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河北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计划数

    2

    2

    2

    2

    2

    4

    3

    8

    3

    2

    省统考
    专业

    戏剧与影视学类

    编导

    编导类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

    文学编导类

    编导制作类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类

    编导类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表演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27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辽宁省

    上海市

    浙江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计划数

    2

    2

    3

    3

    4

    6

    3

    2

    2

    省统考专业

    表演

    表演类

    影视
    表演类

    影视
    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表演

    表演类(戏剧表演)

    表演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表演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5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北京市

    天津市

    江苏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计划数

    1

    1

    4

    10

    17

    11

    6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有关说明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全部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再比较高考成绩,再相同则全部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 2048
    艺术学院:027-6875 2380,027-6875 3557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招生简章

    2023年 : 武汉大学2023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 : 武汉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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