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入选)
省市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
2026年2月21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肇庆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1970年创办的肇庆地区师范学校,经历肇庆地区五·七师范学院、肇庆师范专科学校、西江大学等办学阶段。2000年,西江大学与肇庆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本科层次肇庆学院。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五十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厚德、明智、博学、力行”的校训,致力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第四批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院校、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节水型高校等称号。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万人,硕士研究生356人。教职工1728人,其中专任教师1245人,高级职称教师482人,博士学位教师581人,双聘院士1人。 学校现有21个二级学院,2025年在招专业58个,覆盖十一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4个省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设有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区域国别学为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点,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教育、体育、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设计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现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个、优势重点学科1个、重点培育学科1个,“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市共建重点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3个。机械工程学科为珠江学者设岗学科,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2个,通过IEET工程教育认证5个。
学校目前建有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61个,其中省级科研平台27个。肇庆学院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智库12个,建有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7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6个。建有3个文科和7个理工科产业学院,实现理工科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全覆盖,其中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立项2个。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3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48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41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89项,其中国际专利授权26项。学校立足肇庆、融入湾区、服务广东,助力“百千万工程”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形成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双螺旋发展格局。
学校先后与20余个国家或地区90余所高校、机构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交流合作。近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荣誉和省级奖项上千项,包括全国美展铜奖(广东唯一获奖)。学校先后共22次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学校目前有主校区、星湖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279亩。新校园规划总面积1124亩,分三期建设,预计2028年全面竣工。
学校做深做实“多科性、应用型,地方性、创新型”办学定位,坚定“123355”发展思路:锚定“建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和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这一总体目标;构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双螺旋发展格局;推进“湾区新工科赋能产业发展、岭南新文科促进文化创新、数字新师范引领未来发展”的三新办学思路;聚精会神实施“更名大学、申博、提升学科水平”三大工程;推进实施“育人为本战略、学科攀峰战略、人才强校战略、开放融合战略、文化引领战略”等五大战略;强化组织领导、资源配置、制度保障、监测评估、环境营造五大保障措施,努力打造湾区西岸人才培养高地和科创新极,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肇庆学院
2025年10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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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肇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肇庆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4401058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校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55号,邮政编码:526061。
星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砚都大道北,邮政编码:52606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肇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在广东省,教师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省外录取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使用。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十七条 学校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开展会计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2”联合培养项目,开展英语(师范)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X”联合培养项目,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在国内学习阶段强化英语培训,在国外学习阶段全英文授课,对英语水平有一定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招生简章及收费标准,录取原则按第二十三条第一点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广东省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书法类、体育类)分类录取;广东省以外录取科类详见生源省(区、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要求分别如下:
1.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2.本校在广东省招生的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3.体育类及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面向广东省的体育类及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按照考生术科排位录取。
(2)面向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区、市)体育类及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投档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科类录取原则,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校在新高考改革省(区、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最新体检标准慎重报考。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不招色盲的专业: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地理科学(师范)
不招色盲色弱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制药工程、化学(师范)、化妆品技术与工程、环境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精细化工、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风景园林、应用心理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1.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50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571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广东省首批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园林专业4560元/生·学年;外语类、体育类专业学费57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学年制收缴,按学分制结算。
2.住宿费:700元-1500元/生·学年(视住宿条件不同而收取)。
3.学校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开展的联合培养项目具体的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相关介绍。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20000元/生·学年。
3.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对每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4.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5.学校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6.陈熹奖学金
陈熹奖学基金每年奖励二、三、四年级表现优秀的学生。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
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2716043
传 真:0758-2716010
电子邮箱:zqxyzsb@zq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zq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zqu.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监督申诉电话:0758-2716246,2716326;传真:0758-2716586。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肇庆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学院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肇庆学院授权肇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肇庆学院面向广东、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全国24个省(区、市)进行招生,首年在江苏省投放计划。
今年肇庆学院开设58个招生专业,普高本科计划总规模为8050人。其中广东省7398人,广东省外572人。
以下为各省份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广东省内本科招生计划及选考要求
提前批教师定向182人;
本科批7216人,其中历史类1474人,物理类4436人,体育类431人,音乐类415人,舞蹈类22人,美术类384人,书法类54人。
肇庆学院2025年普高招生计划及2024年录取情况(广东省提前批公费教师专项)
肇庆学院2025年普高招生计划及2024年录取情况(广东省本科批)
广东省外本科招生计划及选考要求
肇庆学院2025年普高招生计划及2024年录取情况(广东省外本科批)
★肇庆学院2025年广东省本科批普通类录取
历史类
录取1453人,最高分557,最高排位20642;最低分522,最低排位41202。
(不含中外联合培养专业)
物理类
录取4408人,最高分554,最高排位75549;最低分498,最低排位167654。
(不含中外联合培养专业)
历史类(中外联合培养)
录取30人,最高分537,最高排位31736;最低分512,最低排位48338。
物理类(中外联合培养)
录取90人,最高分526,最高排位119336;最低分495,最低排位174634。

★肇庆学院2025年提前批公费定向教师专项录取
肇庆学院教师专项各专业组最低录取排位均出现大幅度的跃升,与2024年同一个定向地区的最低录取位次最高提升了9137位,普通类(物理)全部超出特控线;普通类(历史)有32人超出特控线;体育类有10人达到600分以上,最高分609分;生源质量持续攀升!
普通类(物理)录取77人,最高分588分,最低分538分,最低排位99327,比去年提升5967位。
普通类(历史)录取43人,最高分580分,最低分547分,最低排位25540;比去年提升3254位。
体育类录取29人,最高分609分,最低分587分,最低排位825,比去年提升896位。
音乐类录取20人,最高分530分,最低分493分,最低排位1792,比去年提升273位。
美术类录取13人,最高分540分,最低分510分,最低排位4315,比去年提升761位。
具体情况如下:

★肇庆学院2025年广东省本科批艺术体育类录取
体育类
录取431人,最高分570分,最低分541分,最低排位3805。
音乐类
录取415人,最高分525分,最低分473分,最低排位2852。
舞蹈类
录取22人,最高分481分,最低分475分,最低排位862。
美术类
录取384人,最高分507分,最低分479分,最低排位9449。
书法类
录取54人,最高分521分,最低分498分,最低排位268。
各专业录取情况如下:

★肇庆学院2025年普高招生省外录取情况

㊟ :
1. 体育类及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2.面向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区、市)体育类及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根据各省(区)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投档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3.最终录取数据以生源地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肇庆学院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本科专业(类) |
肇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电子商务★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
|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 |
行政管理★ |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
肇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
小学教育(师范)★ |
|
学前教育(师范) |
|
学前教育(师范) |
|
肇庆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 |
体育教育(师范) |
|
肇庆学院文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
书法学(师范) |
|
肇庆学院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英语(师范) |
|
商务英语 |
|
肇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应用统计学★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统计学★ |
|
肇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 |
风景园林 |
|
肇庆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
肇庆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
物理学(师范) |
|
肇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大数据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软件工程 |
|
肇庆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师范) |
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资源环境科学) |
|
精细化工 |
|
肇庆学院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 |
制药工程 |
|
肇庆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地理科学(师范)★ |
历史学(师范)★ |
|
旅游管理★ |
|
肇庆学院音乐学院 |
舞蹈学(师范) |
音乐表演(师范) |
|
音乐学(师范) |
|
音乐学(师范) |
|
肇庆学院美术学院 |
产品设计 |
工艺美术 |
|
环境设计 |
|
美术学(师范)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美术学(师范)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02日
收费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1.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50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571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广东省首批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园林专业4560元/生·学年;外语类、体育类专业学费57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学年制收缴,按学分制结算。
2.住宿费:700元-1500元/生·学年(视住宿条件不同而收取)。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生·学年。
3.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对每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4.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5.学校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
6.陈熹奖学金
由香港慈善实业家陈熹先生捐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陈熹奖学基金”,每年奖励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一名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体能测试达到良好以上的在册学生。
7.香港福慧系列奖助学金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福慧系列奖助学金。
8.仲明助学金
由企业家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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