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2025年10月15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建校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中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汉学与中国学、语言科学、外国语言文学为优势,以国际中文教育为特色,11个学科协调发展的世界知名大学。2024年6月和7月,教育部怀进鹏部长两次到北京语言大学和北京语言大学哈萨克斯坦分校指导工作,他勉励学校要持续打造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办学实践高地。
北京语言大学诞生于新中国外交事业的艰难开创时期,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创建的,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学校的前身有两个,一是对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预备教育,它的前身可追溯到1938年陕北延安的俄文讲习班和于1952年北京俄文专修学校成立的“留苏预备部”,二是对来华留学生的汉语预备教育,可追溯到1950年清华大学举办的“东欧交换生中国语文专修班”。
1962年6月,在周恩来总理的直接指导下,“外国留学生办公室”与“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合并成立“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直属教育部领导。1964年学校更名为“北京语言学院”,成为我国来华留学生学习汉语、出国留学生学习外语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出国前接受教育培训的唯一基地。1996年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定名为“北京语言大学”。学校汇聚了一大批造诣精深、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张清常、王还、盛成、钟梫、傅惟慈、袁树仁、吕必松、方立等名师大家都曾在这里躬耕杏坛、弘文励教。今天,许多学植深厚、德才兼备的学者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成为各学科的领军人物和学术骨干。韩经太、冯胜利、王一川、阎纯德、梁晓声、华学诚、张西平、陆丙甫、吴福祥、李宇明、崔希亮、段鹏、罗林、曹志耘、宁一中、方铭、张博、郭鹏、陈戎女、赵日新、王建勤、刘贵龙、施春宏、徐宝锋等著名专家学者在不同领域均取得了卓越成就,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学校拥有全国高校中规模最大、分工最专、实力最强的国际中文教师队伍。作为最早培养出国汉语师资的高校,每年都有大批教师赴海外任教,传播汉语和中华文化。现任教师中有50余人次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人才项目。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3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师团队和区域国别研究协同创新教师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作为国际中文教育学科的开创者、奠基者和引领者,诞生了中国第一个面向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言本科专业,第一批本科层次、研究生层次的对外汉语专业,第一个对外汉语教学方向的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点,第一个专门培养国际中文教育师资的教师教育学院。近年来,学校着力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构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语言科学、汉学与中国学、国际中文教育为主体的“三强三新”学科建设体系,持续引领国际中文教育的创新发展,学校综合实力呈快速发展趋势。目前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医学11个学科门类,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艺术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另有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0个,中国语言文学与区域国别学2个学科入选“北京市一流学科”。
北语是培养知华友华国际人才的排头兵和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和“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创新、开放包容”的大学精神,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外文化交流友好使者和各类优秀人才。现有本科专业5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北京市特色专业4个。学校着力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建国内高校中第一个“语言学”本科专业,“中文国际传播”中国语言文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校与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5所高校联合开展8个“语言+工程”学士学位项目,建有世界汉学与中国学国际化精英人才实验班(本、硕、博贯通培养)、传播学(梧桐计划人才实验班)、联合国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实验班、语言智能与技术实验班、金融学实验班等校内拔尖人才实验班。迄今为止,为世界上189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30万余名懂汉语、熟悉中华文化的外国留学生,成为文明互鉴的纽带和桥梁,也为我国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优秀人才,很多人已经成为学界、政界、文化交流界的知名人士。
北语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服务国家战略的学术重镇。学校积极开展中外语言和文化的学术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交叉研究,在区域国别学、语言智能、语言认知与脑科学、国际汉学等领域产出一大批高水平的前沿科研成果和高质量的政策咨询报告。全面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承担“中外汉学家翻译家人才数据库暨中国文化译研网”国家工程,配合中宣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提出的“亚洲经典著作互译计划”,推动中华文化的译介与传播。发挥语言学的学科和专业优势,构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方言资源传承保护、国家语言服务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相互支撑的语言服务体系。学校拥有 32个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基地)包括两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区域国别协同创新中心和国际传播重点基地,同时建有教育部联合研究院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全球教师发展学院梧桐学院是国家委托北京语言大学进行全球教师国际化发展的重要科学研究平台;国际中文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世界汉学与中国学话语能力引智基地、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是人社部支持的“111计划”引智平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国家工程的专业机构;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是北京高校中仅有的两个文科类高精尖创新中心之一,由北京市教委支持建设;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和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编辑出版中英文核心学术刊物7种,《中国语言学报》(英文)收录至SSCI,《语言教学与研究》《世界汉语教学》《中国文化研究》《汉学研究》《文献语言学》《国别和区域研究》6种期刊收录至CSSCI。其中《语言教学与研究》和《世界汉语教学》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
北语是我国中外语言教育和中外人文交流的重要窗口。2023年8月以来,格鲁吉亚总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议长、哈萨克斯坦总统、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厄瓜多尔共和国总统、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法国外长、泰王国枢密院大臣等国际政要以及俄罗斯,日本、法国等20余个国家的大使先后分别到访,增强了学校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助力国家开展“二轨外交”。2024年7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共同见证了我校哈萨克斯坦分校揭牌仪式。学校是国内高校中最早在国外设立分校的大学,目前设有泰国曼谷学院、日本东京分校、哈萨克斯坦分校、沙特诺拉公主大学教学中心。学校与世界81个国家和地区的527所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形成了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富有成效的对外开放办学格局。每年接收140多个国家(地区)90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近百名外籍教师在校任教,接待外宾1500余人次,五洲学子同堂砥砺,多元文化碰撞交融,打造了“世界文化节”等具有广泛影响的品牌校园活动,形成了独特的国际化校园环境。学校每年派出近200余名教师出国任教,1000余名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学校是最早建设孔子学院的高校之一,也是累计建有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最多的高校(29所),办学成效突出,多次荣获“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院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积极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三次承办世界汉学家大会,建有37个世界汉学家理事会,21个汉学中心海外分中心。获批成为“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青年成才”领域牵头单位。建有秘鲁中国研究研究和尼泊尔中国研究院。
面向未来,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内涵发展和特色强校战略,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学校将按照第九次党代会确立的“三步走”战略,扎实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的落实,加快建设多科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长远目标不懈奋斗,努力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语言大学
数据截止日期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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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丨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标识码为4111010032。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区域与国别学、汉学与中国学、语言科学、国际中文教育等传统与新兴优势学科特色鲜明,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医学共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世界知名大学。
第五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和“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创新、开放包容”的大学精神,注重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外文化交流友好使者和各类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投放。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不退档。
第十三条 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可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先安排可满足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再安排专业志愿调剂考生的专业,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专业计划差额、考生高考成绩并参考其所报考专业志愿,调剂到相同科类(专业组)内其它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科目分数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以下简称“外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统考外语语种应为英语,同时还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生源地未组织高考外语口试或相关成绩计入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的不做要求。学校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
第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和语言学专业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其他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均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经选拔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公共外语,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学校与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开设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执行跨校联合培养方案。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和小语种专业培养过程中安排公费或自费出国(境)交流学习。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执行中外联合培养方案,部分专业课程为英文授课。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各专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 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 7.因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独立完成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复查,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转专业施行“转出不限、转入考核”的政策。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艺术类、高校专项和国家专项等其他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国际政治、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新闻学、传播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字经济、心理学为5000元/年,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为5500元/年,计算机类为55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为10000元/年。住宿标准:本科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海南国际学院(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就读。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传播与语言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语言产业管理)均为10万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住宿标准:4人间为1200元/人/年,2人间为2400元/人/年,具体以当年海南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在学期间,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获得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10)82303020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10)82303919
邮箱:zhaoban@blc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lc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blcu.edu.cn
微信公众号:北语招生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相关文件及说明 」
【全部省市区:北京语言大学-2025年招生计划(提前批次 本科普通批次 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类 民族班)】点击在线观看
注:此源文件转载于院校官网,版权归院校所有。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北京语言大学专业设置一览 |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科门类 |
汉语言 |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法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
阿拉伯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西班牙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朝鲜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计算机类 |
金融学 |
经济学,金融学类 |
德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绘画 |
艺术学,美术学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会计学 |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政治 |
法学,政治学类 |
翻译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新闻学 |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
数字媒体技术 |
工学,计算机类 |
意大利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葡萄牙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
法学,政治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
俄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
特殊教育 |
教育学,教育学类 |
音乐学 |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
书法学 |
艺术学,美术学类 |
土耳其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印度尼西亚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罗马尼亚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语言学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商务英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
心理学 |
理学,心理学类 |
经济学 |
经济学,经济学类 |
波斯语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人工智能 |
工学,电子信息类 |
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 |
法学,政治学类 |
传播学 |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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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国际政治、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新闻学、传播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字经济、心理学为5000元/年,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为5500元/年,计算机类为55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为10000元/年。住宿标准:本科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海南国际学院(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就读。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传播与语言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语言产业管理)均为10万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住宿标准:4人间为1200元/人/年,2人间为2400元/人/年,具体以当年海南省相关规定为准。
资助政策: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在学期间,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获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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