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2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社科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国社科院”)主办、主管,是以新型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以拔尖创新本科人才培养为基础、以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为主体的研究型文科大学。秉承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三大定位,中国社科大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科教融合兴校、学科专业强校、师资队伍壮校。
中国社科大研究生教育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研究生培养。197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过多年高质量建设,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内一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2017年5月,经党中央同意、教育部批准,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创办中国社科大,并于当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中国社科大设有房山良乡、朝阳望京两个校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招生专业19个。作为中国社科院主办、主管的新型科教融合大学,中国社科大的专任教师主要由学校专职教师和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专家学者组成。截至2025年5月,专任教师共计1934人。其中,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40人,获国家级人才称号310人次,新一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4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
自中国社科大成立以来,以新型科教融合为引领加快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夯实本科人才培养基础性地位,把立德树人融入学生成长全过程、各环节。院所结合、共建共管,组建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哲学院、历史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应用经济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与民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政治经济学院等13个新型科教融合学院,另有教学单位4个。学校设有党政职能管理部门19个、教辅部门3个。
面向未来,在中国社科院“举全院之力办好社科大”的战略部署下,中国社科大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笃学、慎思、明辨、尚行”校训,扎根中国大地,走“高起点、高质量、小规模”的办学之路,为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培养顶尖研究型人才,努力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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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经党中央同意、教育部批准,以新型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以拔尖创新本科人才培养为基础、以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为主体的研究型文科大学。中国社科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为办学定位,致力于为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培养顶尖研究型人才。
第三条 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位于北京市房山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136031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地生源质量及我校学科设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见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我校网站。
第八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章 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我校面向招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 我校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类考生设立公共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体检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考古学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到考古学、经济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有以上情况者,不建议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第五章 招生办法
第十条 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一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后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三条 对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学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 总分(实考分数)相同考生,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参考专业志愿顺序,若志愿顺序相同,则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
(一)未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
(二)“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的最高成绩。
(三)“3+1+2”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最高成绩。
第十五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安排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生每年,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二十二条 2025年外国语学院设立“英语+法学”“英语+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两个双学位项目,由相关专业的优质师资共同培养,学制4年,达到规定要求,同时授予文学和法学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社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18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ucass.edu.cn
电子邮箱:bkzs@ucass.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省份:天津
最高分:667
平均分:642.4
最低分:634
省控线:476
省份:新疆
最高分:570
平均分:562.3
最低分:557
省控线:451
省份:广东
最高分:616
平均分:614.5
最低分:613
省控线:436
省份:内蒙古
最高分:634
平均分:614.8
最低分:605
省控线:375
省份:福建
最高分:620
平均分:615.3
最低分:611
省控线:441
省份:北京
最高分:657
平均分:645
最低分:639
省控线:430
省份:江西
最高分:603
平均分:600.3
最低分:599
省控线:429
省份:河南
最高分:641
平均分:638.4
最低分:636
省控线:427
省份:河北
最高分:635
平均分:631.3
最低分:628
省控线:459
省份:四川
最高分:621
平均分:619.8
最低分:618
省控线:438
省份:湖南
最高分:610
平均分:609.4
最低分:608
省控线:405
省份:安徽
最高分:635
平均分:625.5
最低分:622
省控线:461
省份:山东
最高分:646
平均分:624.6
最低分:614
省控线:441
省份:云南
最高分:619
平均分:618
最低分:616
省控线:430
省份:吉林
最高分:605
平均分:601
最低分:596
省控线:340
省份:陕西
最高分:618
平均分:614.5
最低分:611
省控线:394
省份:辽宁
最高分:622
平均分:618.3
最低分:615
省控线:367
省份:湖北
最高分:603
平均分:599.8
最低分:595
省控线:426
省份:黑龙江
最高分:607
平均分:601.3
最低分:594
省控线:360
省份:重庆
最高分:633
平均分:617.6
最低分:611
省控线:425
省份:贵州
最高分:631
平均分:612.5
最低分:605
省控线:458
省份:浙江
最高分:668
平均分:657.7
最低分:653
省控线:490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2日
学院名称 |
本科专业名称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经济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 |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 |
哲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 |
社会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法语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 |
历史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
-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体育教研部 |
-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计算机教研部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生每年,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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