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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2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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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监事会、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监事会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单考单招招生计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北京市调档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分配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加分政策: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市招办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按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北京市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同时学院认可其它学校专业课合格成绩。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开设英语、日语、西班牙语。

    2.单科成绩要求:单科成绩没有要求。

    3.体检要求: 按招生省份体检标准执行。

    4.其他要求:商务日语、应用西班牙语是高收费专业,毕业后出国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照报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16000元-18000元/学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本学年简章招生计划栏目。

    住宿费: 4800元/年(空调4人间)。

    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

    军训费(代收):500元。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也可参加学院勤工助学活动,学院不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录取新生持《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逾期者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根据学院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邮编:100085

    招生热线:(010)62956515、62956516、62956586、62956587

    传  真:(010)62956587

    网  址:www.bjpldx.edu.cn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学校单考单招招生工作,章程外或因政策变化带来的问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

    2022年 :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2021年 :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21年国际汉语教师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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