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5日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两个专业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每学年学校根据学生本学年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进行学费结算。学生的预缴学费和实际结算学费之间可能形成差额,若为欠费的,学生需补缴,若为结余的,则自动抵减下一学年的预缴学费。学生毕业离校前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
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7500元/生.学年。
(三)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
(四)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
(五)应用本科专业:7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8人间:750-15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保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 87.8元/生;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取。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