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7月6日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根据学校向学生和社会公示的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等专业24,800元/生.学年;
(二)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城乡规划、医学信息工程、智能测控工程、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22,000元/生.学年;
(三)商务英语、越南语、泰语、新闻学、数字出版、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互联网金融、投资学、保险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1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一)二期校园新建3栋学生公寓(含洗衣机使用费):
二人一室(空调房)4500元/生.学年
二人一室无障碍间(空调房)3500元/生.学年
四人一室(空调房)3500元/生.学年
(二)木龙湖家苑、南溪家苑(含洗衣机使用费):
二人一室(空调房)4000元/生.学年
四人一室(空调房)3500元/生.学年
(三)象山家苑、叠彩家苑、伏波家苑、独秀家苑、芦笛家苑、七星家苑:
改建前四人一室(空调房)1400元/生.学年
改建后四人一室(空调房)2200元/生.学年
(四)桂湖家苑、榕湖家苑、杉湖家苑:
改建后六人一室(空调房)1800元/生.学年
改建后八人一室(空调房)1200元/生.学年
改建前八人一室(空调房)1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内容及标准执行,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学生课余时间使用计算机收费1.5元/小时;学生课余时间使用语音室收费3元/机时;学生课余时间使用琴房收费3元/小时;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务室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军训及校服服装费按实际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缴纳的费用按照上级文件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律根据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学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规定按《桂林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