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2017年、2022年)
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2012年)
部省合建高校(2018年)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
省部共建高校(2007年)
2025年10月12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海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海南省“部省合建”高校。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殷殷嘱托“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软科中国大学发展速度排名》,2019-2022年学校总增速位列全国高校第一;2024年26个学科上榜软科中国最好学科,上榜学科数量在全国147所“双一流”高校中位列第49名;“2025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位列全国第93名,较2018年提升122位。学校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历史底蕴深厚。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创建于1954年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紧密结合,并称“热作两院”,被誉为我国热带农业科教领域的“双子星”。在周恩来总理“儋州立业,宝岛生根”光辉题词的激励下,“两院人”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在北纬18-24°范围内大面积成功种植天然橡胶的国家。原海南大学于1983年在海甸荒滩上艰苦起家,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社会辐射力和影响力广泛的学科专业体系。周恩来、朱德、董必武、叶剑英、邓小平、胡耀邦、王震等老一辈革命家先后视察学校。1993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视察学校并题词。1996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视察学校。2007年8月,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原海南大学合并成立新海南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一代代海大人传承弘扬以“丹心耀南疆”的爱国奉献精神、“草庐创伟业、荒滩筑新城”的艰苦奋斗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海大精神”,坚持“海南有需求,海大有作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
办学条件优良。现有海甸校区、儋州校区、观澜湖校区(含城西教学点)、崖州校区,分布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校园占地面积6011亩,环境典雅大方、阳光温馨,具有浓厚人文气息和浓郁热带风情。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校舍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高标准农科试验基地3500亩。
教育体系完整。现有31个学院、16个书院、78个本科专业、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5个,建设点数量进入全国高校前50名。全日制在校学生44219人,其中本科生32839人,硕士研究生9034人,博士研究生1831人,国际学生473人,港澳台学生 42人。
育人成效显著。建立“完全学分制、协同创新中心、书院制”协同育人体系,促进学生个性化培养。入选教育部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2025年度全国高校示范“一站式”学生社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学生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冠军、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全球金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最高奖、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特等奖、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特等奖、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等国内国际大赛奖励。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31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738人,在站博士后226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等国家级人才83人。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优秀典型。教师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等。
学科特色鲜明。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深度凝练出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智能育种、智慧农机、绿色生产、农业合成生物、营养高值加工等)、热带海洋科技(南海海洋生物、化学与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先进材料,海洋装备与技术,陆海统筹与全球变化等)、数智技术(时空智能、网络空间安全、密码、计算机与人工智能、芯片设计等)、生态文明(生态环境监测、热带雨林保护与修复、陆海统筹的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海岛环境治理与修复、环境健康等)、生命与健康(全健康、医疗装备、药物研发、生物制造等)、自贸港发展与制度创新(党建、法治、国际经贸规则、现代产业体系、风险防控等)、文化与旅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旅游消费、国际传播、南海历史与法理等)等七大学科发展方向,并据此组建七大协同创新中心,强化学科交叉融合。作物学连续两轮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植物学和动物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生物学和生物化学、一般社会科学、计算机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科研实力强劲。牵头建设热带海洋工程材料及评价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热带作物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参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建设,努力打造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近五年,自然科学领域累计获批国家级项目1182项,人文社科领域累计获批国家级项目197项。荣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日内瓦国际发明展特别嘉许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奖项。
海南大学
数据截至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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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海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海南省“部省合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的主校区为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部分本科专业分布在海南省其他四个校区(科教园、教学点):儋州校区(儋州市宝岛新村)、观澜湖校区(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52号)、观澜湖校区城西教学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崖州湾科教园(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规划一路)。
第三条 凡具有海南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以及法律顾问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招生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海南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本科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 海南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上级招生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含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仅招海南省、贵州省生源)、国家民委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南疆单列、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云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s://bkzs.hainanu.edu.cn 查询。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
第十二条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6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部分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以及外籍教师全英文授课,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满分150分),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三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旧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份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等11个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投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学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在同一专业组(科类)内填报有农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该省份投档规则,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2025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
(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录取到同一批次、同一专业组(科类)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5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四)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生源省份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五)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6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双学位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录取同一批次、同一专业组(科类)内服从调剂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适当降分录取。
(六)艺术学类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除外)录取原则:
艺术学类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不限;艺术分文理的省份,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3)表演专业:须参加相应生源省份的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250分(按满分300分核算)及以上。报考该专业的女生身高要求176CM-182CM,男生身高要求186CM-192CM(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色盲、色弱、斜视以及着泳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纹身的考生谨慎报考。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七)体育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学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女子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2025年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部分专业对色盲色弱要求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林学类、水产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药学、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绘画、应用物理学。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四)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考生在填报专业大类时须注意大类所含专业是否体检受限,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调剂到同一批次、同一专业组(科类)内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考试中心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原则上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到农艺教育、乡村治理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且招生范围限定在海南省;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该4个专业以外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都柏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怀卡托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另行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海南省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学费缴纳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转专业、休学、退学学生缴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农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为4100元/学年;理学类、工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以及园林、生物育种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为46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为8800元/学年(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为6600元/学年);软件工程(NIIT)专业为13600元/学年;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500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73000元/学年;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80000元/学年;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85000元/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学费1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学生公寓1450元/学年;六人间学生公寓1050元/学年。崖州湾科教园住宿费标准参照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根据《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指定校区报到;入校后,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动态调整各专业的办学地点。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以及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海南大学官网:https://www.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bkzs.hainanu.edu.cn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
咨询电话:0898-66251607(6月10日-7月5日期间使用)
E-mail:zsks@hainan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898-66279093
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考试中心(邮编:570228)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是海南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之一。任何人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否则,学校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22025年10月12日
2025年10月12日
2025年10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2日
人文学院
网址:https://humanitie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9134/0898-66260275
专业:- 汉语言文学
国际商学院
网址:https://ib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58097/66279200
专业:-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农林经济管理- 物流管理- 会计学- 工商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法学院
网址:https://law.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0367
专业:- 法学- 国际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址:https://mk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89360
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
体育学院
网址:https://sp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9235;0898-66279234
专业:- 休闲体育
外国语学院
网址:https://si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2715
专业:- 英语- 日语- 俄语
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国际数字影视学院)
网址:https://gjcbyy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6855
专业:- 传播学- 视觉传达设计- 绘画- 舞蹈编导- 音乐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 国际新闻与传播- 表演(服装表演)
数学与统计学院
网址:https://sm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66935
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网址:https://spo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9161
专业:- 应用物理学
化学化工学院
网址:https://scce.hainanu.edu.cn/电话:13637643765
专业:- 应用化学- 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网址:https://sms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50307
专业:- 海洋工程与技术- 海洋科学
生命健康学院
网址:https://slh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62145
专业:-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态学院
网址:https://se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90829
专业:- 生态学
机电工程学院
网址:https://sme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1526
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车辆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网址:https://ms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57382
专业:-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网址:https://bme.hainanu.edu.cn/index.htm电话:0898-88262314
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网址:https://foodsci.hainanu.edu.cn电话:0898-66150765
专业:-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科学与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
网址:https://scs.hainanu.edu.cn/电话:
专业:- 信息安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密码科学与技术
热带农林学院(农业农村学院、乡村振兴学院)
网址:https://hd.hainanu.edu.cn/rdnl/电话:0898-23325008欧阳老师
本科教学;综合办0898-66275675张老师。
专业:- 风景园林- 园林- 林学- 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 植物保护-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园艺-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学- 乡村治理- 农艺教育
南繁学院(三亚南繁研究院)
网址:https://nanfan.hainanu.edu.cn/电话:0898-88957511
专业:- 生物育种科学- 种子科学与工程(生物育种)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网址:https://e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163092
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址:https://sic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9136
专业:- 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人工智能-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海洋生物与水产学院
网址:https://smbf.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9184
专业:- 水产养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网址:https://cs.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8203
专业:- 软件工程(NIIT)-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网址:https://scea.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8919
专业:- 建筑学- 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网址:https://sese.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55157 0898-66250617
专业:- 环境科学
药学院
网址:https://pharm.hainanu.edu.cn/zsjy/bkszs.htm电话:0898-66267219
专业:- 药学
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网址:https://citpa.hainanu.edu.cn/电话:0898-66279160(海甸校区)
0898-66166261(海甸校区)
0898-66258711(观澜湖校区)
0898-66180899(观澜湖校区)
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国际学院
网址:https://haitc.hainanu.edu.cn电话:0898-66181281
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纪检监察学院
网址:https://dis.hainanu.edu.cn/电话:
专业: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2日
学校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海南省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学费缴纳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转专业、休学、退学学生缴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农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为4100元/学年;理学类、工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以及园林、生物育种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为46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为8800元/学年(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为6600元/学年);软件工程(NIIT)专业为13600元/学年;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500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73000元/学年;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80000元/学年;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85000元/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学费1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学生公寓1450元/学年;六人间学生公寓1050元/学年。崖州湾科教园住宿费标准参照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关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
海南大学本科生资助政策简介
海南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资助育人为中心,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助的全方位资助模式,多措并举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和资助工作,本科学生可享受国家级、省级、校级多层面、全方位的资助(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国家级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评选名额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校于每年的9—10月发布项目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每年评选名额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于每年的9—10月发布项目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评选名额以新政策文件为准,资助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年4200元、二档每生每年3200元,按月发放。学校于每年的9—10月发布项目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此项资助。
省级奖学金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该奖项由海南省政府设立,奖励海南省地方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每年评选名额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于每年的9—10月发布项目评选通知。
校级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等综合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综合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1000元/人。评选时间为每年9—10月。
2.农科专业奖学金:奖励农科专业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奖金分别为:一等农科专业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农科专业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农科专业奖学金500元/人。评选时间为每年9—10月。
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1.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评选名额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项目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10月。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在我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完成学业,每年评选名额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每生每年5000元。项目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10月。
3.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该奖项是由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设立,奖励我校涉农专业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每年评选名额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每生每年4000元。项目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10月。
4.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奖学金”:该奖项是由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吴旭先生捐资设立,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每年评选名额以基金会文件为准,每生每年8000元。项目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10月。
5.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该资助是由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吴旭先生捐资设立,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评选名额以基金会文件为准,每生每年3000元。每年评选名额以通知文件为准,项目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10月。
6.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粤山励志奖学金”:该奖项是由粤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林道通先生捐赠设立,用于奖励海南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人8000元。项目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10月。
7.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达瑞励志奖学金”:该奖项是由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李清平、邓瑞文校友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海南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人10000元。项目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10月。
8.“林浩然院士奖学金”:该奖项是由我校双聘教授、中国工程院林浩然院士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海南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项目开展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
9.“汉普康欢奖学金”:该奖项是由海南汉普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捐赠设立的,用于奖励海南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项目评选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
10.“比亚迪奖学金”:该奖项是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设立的,用于奖励海南大学三、四年级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项目评选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学校开通自助报到系统后,经线上申请或来校报到时现场申请,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发布通知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登录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个人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并上传能够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佐证材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分为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两个等级。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之后,学生才可申请相应的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对于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校颁发“国防奖学金”,奖励在校生每生10000元,奖励应届毕业生每生15000元。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海南省所属地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
海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根据海南省有关政策发放。面向毕业年级学生,资助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人员。资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约1000个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同学们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勤工助学”的电脑端和手机端查看岗位并申请。
全日制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
对全日制在读残疾学生实行补偿学费和住宿费的政策,该项目于每学年春季学期5—6月开展。要求学生先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再将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返还至学生银行卡。
校内专项资助
1.“暖冬行动”项目: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路费补助,该项目于每年12月视实际情况开展。
2.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书院审核、学校复核后发放生活补助。该项目全年可申请。
3.其他资助项目:根据学校当年度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资助项目。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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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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