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立项单位(2023年)
2025年10月11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海南省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学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琼中琼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8年学校成功开辟三亚校区,实现山海跨越,办学空间进一步扩大。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踏上转型发展道路,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填补了海洋大省没有海洋大学的空白;2016年,获批成为海南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整建制转隶学校,为学校向海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2021年9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崖州湾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深度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并与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多所国内顶尖大学协同发展。
学校拥有三亚、五指山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188亩(含三亚校区701亩新增地块),海域使用面积1600亩,在海口曲口、琼海长坡、文昌潭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地设有规模型科研试验及教学实训基地。现有校园总建筑面积75.8万㎡,其中在建项目面积20.08万㎡。固定资产总值213396.8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638.52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93.86万册,电子图书188.77万册。
学校现有19个二级学院,有海洋科学、水产、工商管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等1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7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法、农、教、艺、史9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等9个海洋类本科专业和20个涉海专业方向,确定了海洋科学与技术、海洋生命、海洋生态环境、海洋旅游、民族与人文等五大特色学科方向和领域,初步形成了以海洋、旅游、民族、生态等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省级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13个,应用型海洋特色逐渐彰显。学校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拥有部省级科研平台35个,其中院士工作站(院士团队创新中心)5个,省部级水产试验场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拥有科技部、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此外还有外交部、教育部、文旅部等国家部委及海南省批准设立的省部级研究基地(交流平台)7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撑。
学校现有教职工1598人,其中专任教师1034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海南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5人,海南省优秀教师3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人,海南省“515人才工程人选”20人,入选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5人,入选海南省“南海”人才开发计划20人,海南省C类及以上人才17人,D类人才88人,E类人才562人,海南省人才团队10支,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师队伍,大大提高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4503人、专科生2538人,预科班40人,留学生46人,另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840人。学校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生在学科、创新创业等竞赛中表现出色,获得国际级奖励23项,国家级奖励1160项,省部级奖励1526项。其中在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中获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在2023年MATE国际水下机器人大赛EXPLORER级别中国大陆区域赛中获二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中荣获大洋奖1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三等奖2项;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银奖1项、铜奖3项;在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银奖1项、铜奖2项;在2024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银奖1项、铜奖5项,学校荣获“优胜杯”。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博鳌亚洲论坛、环岛自行车赛、蓝丝带海洋保护等公共及公益活动的志愿服务,学校获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3次,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3次,志愿服务项目获第七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学校注重发挥科技支持、文化影响、智力服务等作用。学校创立并成功举办4届“全国水产南繁种业发展论坛”,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水产种业发展交流平台;开展全国性海龟救护保育工作,近年累计救治活体海龟586只,协助将已经康复的活体海龟放生503只,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和海南省充分肯定;多次举办海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术研讨会,充分发挥学校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智库作用;依托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文旅部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基地等举办40多个全国性培训班,为相关领域人才能力提升搭建重要平台。学校主办的《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期刊、全国高校民族类特色科技期刊、全国高校质量进步社科期刊。
学校依托三亚国际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区位优势,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交流合作优势日益彰显。学校先后与67个国家和地区的145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签署合作协议198份,其中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协议108份。派出1000多名学生担任交换生、汉语志愿者,共同培养硕士生、游学生和海外实习生,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1年至今累计接收来华留学生193名。交流合作项目53个,其中包括教育部批准的海南省第一个中外合作本科项目“中国—奥地利旅游管理项目”,自2013年秋季招生以来,累计招生1209人,已有9届学生共864人顺利毕业;“中国—奥地利市场营销项目”自2020年秋季招生以来,累计招生202人,已有两届学生共79人顺利毕业。招聘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17个国家的50名外籍教师到学校工作。近年来,学校组织承办的国际论坛、国际研讨会40余场,接待和参加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会议370多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秉承“明德、博学、励志、笃行”的校训,全面贯彻落实学校“1236”发展战略,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和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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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英文名称为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现有三亚和五指山两个校区,地址分别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和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1号。具体专业校区分布请到学校阳光招生网查询。
第五条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海南省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有海洋科学、水产、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等1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7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农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等9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和领导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计划编制有关原则和要求,统筹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生源地生源的不平衡或解决进档同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等情况。
第十一条 在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同意,执行生源省(区、市)内专业间计划增减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开征集志愿后仍生源不足,则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安排到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1:1的比例调档,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除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五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综合改革)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逐一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再次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再次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采用生源地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执行各省(区、市)体育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在高考改革省(区、市),除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学校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集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以完成学校投放计划。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做课程替代。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单科分数要求: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单科原始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为150分)。其他专业录取时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三条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轮机工程等航海类专业学生实行半军事管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生态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体育教育。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单色识别不全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有关规定,报考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轮机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就读该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在报到日期截止之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原则上不超过2周。对未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三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符合奥地利克雷姆斯国际管理中心应用技术大学(IMC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Krems, Austria)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该学校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及海南省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一)各类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农学类专业4180元/生/学年,本科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法学、财经、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地矿类专业4620元/生/学年,本科艺术类专业88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8500元/生/学年。
高职理工、体育、外语、法学、管理、旅游、财经、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类专业572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4200元/生/学年。
专升本、本科联合办学4+0、高职本科3+2、中高职3+2等专业按相对应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执行):
五指山校区:500-800元/生/学年。
三亚校区:800-1450元/生/学年。
第三十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施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和企业、社会团体捐资设立的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实行“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建立了由国家拨款、学校出资为主,社会捐赠为重要补充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代偿、就业补助、基层就业与自主创业奖励”等“八位一体”资助保障体系,以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98-88651897,88651896,88651039(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学校网址:https://www.hntou.edu.cn
学校阳光招生网:https://zs.hntou.edu.cn
电子邮箱:zs@hnto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邮编:572022)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学校原有普通本专科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5月30日
2025年5月30日
2025年5月3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2日
学校各专业校区分布一览表
二级学院 |
专业 |
层次 |
就读校区 |
海洋科学技术学院 |
海洋科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海洋技术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海洋渔业科学技术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生物科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生物技术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生态环境学院 |
海洋资源与环境 |
本科 |
三亚校区 |
环境工程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生态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三亚校区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三亚校区 |
通信工程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三亚校区 |
软件工程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网络工程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物理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化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本科 |
三亚校区 |
酒店管理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本科 |
三亚校区 |
市场营销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物流管理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财务管理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汉语国际教育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秘书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新闻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本科 |
三亚校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 |
三亚校区 |
艺术学院 |
舞蹈编导 |
本科 |
三亚校区 |
音乐表演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创意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三亚校区 |
环境设计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数字媒体技术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体育教育 |
本科 |
三亚校区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休闲体育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民族学院 |
园艺 |
本科 |
三亚校区 |
社会工作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职(专科) |
五指山校区 |
|
旅游管理 |
高职(专科) |
五指山校区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高职(专科) |
五指山校区 |
|
学前教育 |
高职(专科) |
五指山校区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高职(专科) |
五指山校区 |
|
园林技术 |
高职(专科) |
五指山校区 |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预科 |
五指山校区 |
|
国际学院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国际航海学院 |
海事管理 |
本科 |
三亚校区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本科 |
三亚校区 |
|
轮机工程(陆上方向) |
本科 |
三亚校区 |
注:本科“4+0”联合办学专业在联办学校就读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学费/住宿费标准( 2025 ) 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及海南省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一)各类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农学类专业4180元/生/学年,本科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法学、财经、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地矿类专业4620元/生/学年,本科艺术类专业88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8500元/生/学年。
高职理工、体育、外语、法学、管理、旅游、财经、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类专业572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4200元/生/学年。
专升本、本科联合办学4+0、高职本科3+2、中高职3+2等专业按相对应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执行):
五指山校区:500-800元/生/学年。
三亚校区:800-1450元/生/学年。
奖助政策( 2025 )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施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和企业、社会团体捐资设立的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实行“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建立了由国家拨款、学校出资为主,社会捐赠为重要补充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代偿、就业补助、基层就业与自主创业奖励”等“八位一体”资助保障体系,以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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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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