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洛桑旅游大学-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8月5日
资助学金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博雅奖学金。学校为首届学生设立“博雅奖学金”,具体标准为:
1.全额奖学金:报到学生中,高考成绩排名前30%(含)者获得,标准为80000元/人/学年;
2.半额奖学金:其余报到学生可获得,标准为40000元/人/学年。
学生自第二学年起,保持上一学年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分(满分为4.0分),即可获得下一学年博雅奖学金的续发资格(具体详见“海南洛桑旅游大学本科生博雅奖学金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