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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2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好专升本免试招生政策,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第三条 招生代码:5021

    第四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概况: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20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曾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是教育部“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教学基地”,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

    学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综合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目前设置跨境商务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48个,在校生2.5万余名,教职工1千余人。应用经济学为市级重点学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为市级一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市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1年获批“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资格条件

    第八条 招生对象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2年(或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1.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2.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3.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大学生职场模拟招聘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技能竞赛免试生,按照赛项及获奖情况分为以下四个等次: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市级竞赛奖,我校招收市级竞赛奖及以上获奖等次技能竞赛免试生。

    第九条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二)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自愿申请。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方式

    第十条 招生计划

    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批准,2023年我校专升本免试生招生计划526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426人、技能竞赛免试生招生计划100人,均不设具体分专业计划,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就读专业意愿,招生科类、专业、学费等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主页“招生计划”栏目查阅。

    第十一条 招生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免于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是否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一)考生志愿填报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不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二)考生志愿填报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则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1.考查方式:采取网络线上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同一专业类采用同一种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5-1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的品德修养、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查。

    3.考查总分及加分条件: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总分为100分。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综合考查成绩基础上附加20分,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附加10分,获得多项荣誉的不累计加分。

    4.参加我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参加的其它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成绩,不再单独组织综合考查。

    5.考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另行公布。


    第五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相关免试生须严格按照高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并组织未被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信息发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一)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专业对应关系,填报考生全部免试直接投档录取。

    (二)有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专业对应关系、招生计划、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获奖等次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在校期间平均成绩高者(以学生提供的,经就读高职专科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成绩单为准)或获奖等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公示与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主页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查询录取信息。

    录取名册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专科毕业院校,由专科毕业院校送达学生本人。

     

    第六章 学生管理、资助政策与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生管理

    我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经重庆市教委批准录取的2023年专升本学生,升入我校2021级对应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上述奖助外,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和《2023年专升本学生入学指南》上进行公布。

     

    第七章 学历与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

    (一)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专升本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二)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电话: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兼传真)

    咨询Q Q: 1326976495 、1325482229

    学校网址:http://www.ccib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ibe.edu.cn

    电子邮件:ccibezs@sohu.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合川A校区)

              重庆市合川区濮湖大道368号(合川B校区)

     



    招生简章

    2023年 :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

    2022年 :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 :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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