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和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培育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实施由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重庆医科大学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原本科专业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 通过国内普通高考统一录取并获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 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4.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指定邮箱:303975664@qq.com,同时请在报名期限内EMS邮寄或面交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办公楼L2-2103,招生考试办公室,023-65714674。
(三)报名材料(申请材料发邮箱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须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考生手写签名后的PDF格式扫描件);
2. 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科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5.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6.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建议使用原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注册照片,电子版照片要与报名申请表照片一致);
7.体检表(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8.本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JPG或PDF格式)。
(四)注意事项
1.一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专业。
2.报名材料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在报名邮件内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
3.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错填、漏填、弄虚作假等后果自负。
5.报名材料的提交时间以指定邮箱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和录取办法
1.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学校教务处对申报者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六级优先),拟录取名单将在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录取。
六、入学要求
1.被录取的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1.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一样,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学分制收取学费,其中英语专业6250元/年预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625元/年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2.住宿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5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八、毕业、学位授予
1.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及辅修其它专业。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教务处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凡在两年修业期内,修完规定课程、毕业论文等,颁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的授予按照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按结业处理,只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可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九、监督机制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坚持公开、透明,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室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纪检监督邮箱:xjwxfjb@cqmu.edu.cn
十、附则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
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https://bzkzs.cqmu.edu.cn/index.htm
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714673、65714674、68485358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