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属重点大学建设院校(2007年)
2025年10月4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占地面积2708亩、校舍面积111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821人。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7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才,为贵州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22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206人,副高职称人员661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611人,研究生指导教师938人。教师队伍中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贵州省省管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贵州省高校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近百名。
学校学科专业齐全,办学基础不断夯实。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65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有1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6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4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个学科被列入“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重点支持学科;1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点,3个区域一流课程群。
学校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建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70余个,主要包括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7个,贵州省委组织部人才培养基地2个,贵州省委宣传部新型特色智库1个,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1个,贵州省教育厅协同创新中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人才团队、产学研基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黔兴高校智库联盟研究团队等26个,贵州省科技厅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团队、黔科合平台人才等10个,贵州省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社会科学学术先锋号等16个,贵州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贵州省彝学研究会彝文古籍文献研究基地1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贵州省民宗委研究基地2个以及校级工程中心、实验室等12个。
学校设有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多彩贵州文化协同创新中心、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法学研究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西南傩文化研究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水书文化研究院、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喀斯特湿地生态研究中心、民族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山地旅游与民族经济研究院等研究机构。
近三年,获批国家级项目12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国家自科基金国际(地区)重点合作与交流项目1项。
学校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新加坡、荷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互派留学生、学术交流、合作办学、教师培训和科研合作。截至目前已培养2000余名来华留学生。
学校2024年9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先后5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多次被中宣部、团中央和教育部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多次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校党委多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党委。学校先后被评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贵州省文明单位、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贵州省优美校园、贵州省绿色大学。2020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全省文明校园。
学校历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胡耀邦、江泽民、胡锦涛、贺龙、温家宝、李瑞环等同志先后到校视察。江泽民同志来校视察时,作了“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民族团结”的题词并为我校题写校名。我校50华诞,江泽民同志又作了“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题词。胡锦涛同志任贵州省委书记时与师生在花溪校区共同植下“共青林”。
七十余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理工人文学科融合发展,根植贵州,服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培养具有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家国情怀,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已发展成为贵州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科技研发基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智库。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谋划的发展蓝图,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学科谋篇,注重创新驱动,强化治理保障,向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一流民族大学目标迈进。
贵州民族大学
以上数据截止2024年10月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贵民大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贵民大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贵民大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贵民大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坐落于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现有南、北两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72。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规则、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本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5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为大学英语。
第七条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当地外语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八条 报考老挝语、泰语、越南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当地语文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九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区、市)相关招生要求。其中,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专业成绩,考生还须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具体如下:
(一)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且不高于18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且不高于175cm。
(二)视力:无色盲、色弱、斜视。每眼裸眼或矫正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
(三)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注:以上条件以高考体格检查表为准,如因身体条件未达到标准而未被投档或被退档,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区、市)相关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当年组织的民汉双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二条 报考民族班、民汉双语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报考民汉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当年组织的民汉双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对色盲色弱要求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学前教育、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体育教育等专业。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美术学、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对其余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相应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相应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生源省体育类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相应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投档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未进行同分排序的省份,遇同分考生时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进校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所学科目考核合格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项目,学校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备案的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址:http://zjc.gzmu.edu.cn/zsxxw.htm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851-83610412
招生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的,以上级最新政策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本科(预科)贵州省招生计划表
贵州省招生计划表1.jpg)
贵州省招生计划表2.jpg)
贵州省招生计划表3.jpg)
贵州省招生计划表4.jpg)
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本科省外招生计划表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贵州省录取分数情况统计表

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省外录取分数情况统计表

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专升本录取分数线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日
专业设置一览表.png)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02日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项目,学校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