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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0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贵阳信息科技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415201365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思雅路8号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条  2024年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专业排序、不设级差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则根据同科类专业缺额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如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报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及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体检及专业要求(建议)

    1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2

    080703

    通信工程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4

    080903

    网络工程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5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6

    080915T

    服务科学与工程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7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8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9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0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1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2

    130201

    音乐表演

    肢体残缺、癫痫、两耳听力问题或全聋、口吃考生限报。

    13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口吃、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斜视考生限报。

    14

    082502

    环境工程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5

    083001

    生物工程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6

    082707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色盲、色弱、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考生限报。

    17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18

    040207T

    休闲体育

    身体主要脏器动过较大手术且不宜从事高强度体育活动、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口吃、步态异常考生限报;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根据专业要求)。

    1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色盲考生限报。

    2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色盲考生限报。

    21

    080801

    自动化

    色盲考生限报。

    22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色盲考生限报。

    23

    080717T

    人工智能

    色盲考生限报。

    24

    120701

    工业工程

    色盲考生限报。

    25

    081001

    土木工程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26

    082802

    城乡规划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27

    120103

    工程管理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28

    120105

    工程造价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29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30

    120201K

    工商管理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31

    120202

    市场营销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32

    120203K

    会计学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33

    120204

    财务管理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34

    120801

    电子商务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35

    120901K

    旅游管理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36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其他专业体检要求以国家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市)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报考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成绩认定

    文化成绩: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投档规则。进档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有文化成绩再相同的考生,则按照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学费与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 学历学位授予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校关于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851—86605992(兼传真)

    招生纪检监督电话:0851-88920706

    E-Mail: zjc@gyi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yi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yiist.edu.cn/zs/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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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 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3年 : 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2年 : 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 : 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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