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5日
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一)严格落实上级奖助学金政策,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毕业后到边境县就业且符合相关资助规定的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三)学校开展校级资助工作,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申请“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冬季御寒补助、校级励志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四)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阶段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学费;升入高职阶段后,和专科学生享受同样的资助政策。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