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6日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
(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 ( 甘发改收费 〔2016〕1133 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 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 元/人 · 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 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4500 元/人 · 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 元/人 · 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 元/人 · 学年;
5.文科类专业:3800 元/人 · 学年。
( 二)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兰州财经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国际课改实验班学费 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19 号)和《甘 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兰州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价 格〔2021〕759 号)规定,学费标准如下:
1. “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1+2+1 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 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标准为 12000 元/人,第二、三学年学 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生缴纳;第四学年学费按已批复学 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2.1+2+1 中俄国际实验班金融学专业:学生在国内学习 期间学费标准为 12000 元/人 · 学年。
3.3+1 中英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正在 报批中,最终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标准执行。
(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 元/人 ·学 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 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 号)。
( 四)学校根据学生培养及管理要求安排本科生住宿校 区,和平校区、东岗校区 900 元/人 ·学年,段家滩校区 700 元/人 · 学年(甘发改收费〔2016〕1133 号)。
以上现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甘肃省财政厅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