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天津市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天津市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天津市 · 大学名单
  • 天津市 · 招考最新资讯
  • 「 天津市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2025 招生 ©
 章程 简章 计划 分数

天津

  • 校志
  • 文化
  • 招生信息汇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天津市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天津市高校名单
    • 天津大学
    • 天津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天津大学
    • 天津大学
    • 天津大学
    • 天津大学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返回大學主页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色弱,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基础。

    2.参加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总分80%(含)以上。

    3.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依比例折算)。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其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3+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选考科目为不限;

    (2)“3+1+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选考科目先选“物理或历史”,再选为不限。

    5.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艺术类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如果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高者,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以上均相同,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4.对于有其它统一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

    四、其它

    1.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单和我校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可转专业。

    2.复查: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3.学费: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学制为四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收费标准调整,则我校执行新标准。

    4.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54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60316985

    传真:022-27401800

    环境设计专业咨询电话:15922059481、13920889030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招生章程

    2024年 : 天津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4年 : 天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24年 : 天津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InTimeChina.Com
    天津大学-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天津大学-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